这个话题太过劲爆,比林向晚预期想要得知的真相还让人震撼。林向晚楞了很久,嗓子微微有些发干,才发现自己的嘴巴一直张开,都忘了合起来。

“你……徐云起,是我听错了,还是你说错了?”

“你没听错,我太太是我杀死的,我亲手杀死的。”徐云起的表情很平静,好像现在他们所聊的不过是最寻常的事情,今天你吃了什么,或者晚上看场什么电影。

林向晚把手收回来,搂住自己的胳膊,“这种话,我没办法接受。为什么?”

“我也没办法接受,但事情就是这样发生了。”徐云起道,“不如我继续讲下去吧,等讲到那一段,你自然就明白为什么了。”

“我说到哪儿了?对结婚……现在电视剧里总爱说一句话,年轻时我们不懂爱情,其实我觉得说得不对,就是因为年轻,所以才懂爱情,也正是因为年轻,所以爱情才更加真诚,等人年纪大了,经历的事情多了,心就没那么实在了,两个人在一起,也不能只凭着一股子热情,会考虑很多事情,家庭背景,钱,还有好多别的。可是年轻的时候,人就是那么傻,傻乎乎的爱上了,然后就看不见别的。”

“那个时候兰朵的条件比我好太多了,至少她是从小在村子里长大的,村里不仅有她家的祖宅,还有两亩地,只不过因为她是个姑娘家,没力气种,才任由它们荒了。其实她可以嫁给比我优秀得多的人,她的弟弟只是脑子不太好使,但是很乖,并不会惹麻烦,没事的时候还会帮家里做些事情。但兰朵却义无反顾地跟了我,我们的婚礼还是在村里人帮助下才办成的,我甚至没钱给她买个样像的戒指,但是她却一点也不在意,她说她看中的是我这个人,有没有钱,她并不在乎。”

“很傻的女孩子,是不是?”徐云起似是自言自语道。

林向晚没有回答。因为不知道该怎么说。

脑子里似乎浮现出一个人影,那个衣着朴素,但笑容甜美的泰家姑娘,在群山峻岭的环绕中,朝她安静地甜美微笑。

“后来发生了什么?”

“后来……”徐云起提起了这两个字,眉头开始紧锁,这应该是那段回忆不愉快的开始,因为这样的开始,导致了最终悲惨的结局。“后来我和兰朵在山里草药的时候,在山崖下面发现一个人,那人伤得很重,我看见他后腰上别着枪,就让兰朵不要救他,可是兰朵却说,如果当初老药师不救我,就没有现在的我们,所以她执意把他带回来了村。”

“那人是军刺里的一员,因为执行任务时被敌对方打伤,才失足跌下山崖的,不过因为山崖上长了许多粗壮的藤条,救了他一命。我们把他带回家里,帮他治伤,等他伤好之后,就问我愿不愿意和他一起回军刺。”

“我知道兰朵其实是不想让我去的,做雇佣军或许会赚一些钱,却是刀头tian血的买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丧命,兰朵不希望我出事。可我是个男人,是男人就应该养家,让自己的老婆每天过苦日子,不是我愿意看到的,于是我们吵了一架,然后我带着行囊离开了家。”

一走就是近三年的时间,小村子没有电话,更不通网络,唯一的联系就是让人带信回家,但一来一回就要好几个月,新闻都成了旧闻。兰朵已经不再生徐云起的气,本来嘛,夫妻哪有隔夜仇的,在冲动过后,剩下的就只有苦苦的思念。就算是信件,也不是天天都能送过来的,每个月送一次,进村的路不太好走,邮差不乐意过来,就只有靠村里人走出去拿信。

如果错过了,就只好等下一次。

每天取信的日子,兰朵都会带着弟弟痴痴的守在村口,生怕会错过任何一封关于徐云起的信件。

对她来说,等待的日子就是煎熬,但对徐云起来说,活着的每一天都是煎熬。

从第一次开枪杀人,到后来麻木的可以打断别人的肋骨,刺穿别人的小腿,看着那人在血泊里嚎叫而眉头都不皱一下,他的心,就像是被浇上了一层滚烫的熔铁,等铁液冷了,自然就形成一层厚厚的硬壳。

他把兰朵藏在心里,藏在最柔软的地方,每当他觉得无穷无尽的杀戮与残暴,就要将自己由人逼为野兽的时候,他就会偷偷的想起她。

虽然思念熬人,但却让他保持了最后的一丝理智。

一直第四年。徐云起所在的军刺接到一个肥活,去劫杀一队带着极品老坑冰种翡翠的商队。

“商队所带的翡翠,价值连城,如果做完这一笔,我就打算收手不干了,带着积蓄回家,和兰朵好好的过日子,养两个孩子,再养几只鸡,把原来荒掉的地开出来,我是这么想的,我这么多年运气一直很好,做了那么单卖买,军刺里好多同伴非死即伤,可我却活下来了,就算是受伤,也只是轻伤而已。所以我想我这回肯定也不会出什么事,可我没料到,这一次却出了大岔子。再好的运气,也有用完的时候,等好运用光了,剩下的,就只有厄运。”

厄运,以及噩梦。

“那个商队大概也是有所知觉,所以走的路线十分隐蔽,泰缅边境多是深山老林,如果一队人马想要隐藏在其中不被人发现,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我们在林子里潜伏寻找了近三个月,才发现他们的线索,并追上了他们。”

“再后来,就是屠杀了。像每一次的屠杀一样,那些人虽然带了枪,可是在专业的军队面前,他们的火力根本就如螳臂当车一样。我们很轻易的就把他们的保镖杀掉,然后再杀光所有不服的商人。不过在枪战之中,还是跑了几个人,而那几个人,正巧就是带着货的人。于是在把商队清理干净之后,我们又开始重要追查那几个人的下落……再然后……顺着林子里的血迹……我发现他们正在跑向一个我极熟悉的方位……”

虽然四年没有回过家,但关于小村的一切,都深深的烙印在他的脑海之中,他立刻就认出商人们逃窜的方向就是小村的方向,他马上想到了村里那些淳朴的村民,他们一定会收留这些商人,但是等到军刺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会和那些商人一样,被无情的从这个世界上抹掉。

军刺是雇佣军,雇佣军虽然也是军队,但却没有军队的荣誉感与正义感,对于他们来说,存在的目的就是完成买卖,然后收钱。所有挡在他们与利益之间的东西,都会被除去。

“那些人的追踪能力十分强,我知道他们一定会找到小村,于是我就和队长去说实情,希望他能派我回村,让我和村里人沟通,或许他们可以将商人交出来。队长同意了,于是我们约好第二天先由我回村子里谈判。可是第二天,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被人绑在一棵树上,而我的同伴,早已消失不见。”

林向晚的心,狠狠的揪起来,她似乎已经预料到下面的讲述里会出现怎样的状况,她想用手堵住耳朵,可是手臂僵硬怎么样也抬不起来。

“等我更断绳子跑到村里的时候,已经接近黄昏了。村里每到这个时候应该是家家户户燃起炊烟的时候,可是那天,村子里却很安静,即听不到母亲叫喊着让孩子归家吃饭的声音,也没有青烟从屋顶上飘出的景象。”

他缓缓的走进村子,原来生气勃勃的小村庄,此刻变得诡异寂静。

他沿着村子里唯一一条青石板铺成的主路朝着村中央的晒谷场走去,离着晒谷场越近,空气里的血腥味就愈发浓郁。

继续走,继续走,一直到浓稠的血气,和如修罗场一般的景像,在他眼前展开。

他看见全村的人,不分老少,都在场。平时如果他们这样齐齐地聚在晒谷场,一定是因为村里出了什么喜事,或者到了夏祭的时候,晒谷场会堆起高高的篝火,那时候大家都会围着篝火欢唱起舞。

可是今天,即没有篝火,也没有欢愉,有的只是死神挥舞着镰刀降临。

没有人活下来,一个小村,二十几户人家,六十来口人,没有人活下来。

他看见村里那些熟悉的老面孔,他们的身上遍布着一个或者几个洞眼,他认识那洞眼,那是口径20毫米以上的机炮留下的痕迹,这种大规模的杀伤武器,可以如切瓜砍菜般将手无寸铁人的击倒,枪弹的威力要连穿过几个躯体之后才会停止。

兰朵的傻弟弟歪歪地倒在什么东西上面,他的身体抽搐着,鲜血将他身下的土地浸成黑紫色。

他走上前,将他挪开,然后就瞧见了兰朵。

他小小的妻子,子弹打穿了她的脖颈,她的气管,还有她的动脉,血浆像喷泉一样滋射出来,可是她还没有死,她看见了徐云起,脸上露出一个恬美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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