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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经天纬地》第七十四章:无礼搅闹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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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延这孩子是疯了吗?怎么会如此失礼?直呼孙权的名字,还当面斥责质问,这是作死的节奏吗?

其实,这正是陆延的聪明之处!他不过是个十岁顽童,失礼也好,胡闹也罢,谁会与个孩子一般见识?总会得到容忍和宽恕!古代虽然没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可是历代刑法中都有规定,未成年者免死!

因此,陆延就算无礼胡闹,孙权也几乎拿他没什么办法!陆延要的就是大闹一场,求乱中取胜!他小小年纪,其实也看出来了,孙权就是想杀父亲,低三下四,苦苦哀求,是没有用的,不如反其道而行之!

“顽童放肆!何以称主公名讳!”孙权大发雷霆,正欲继续发作,诸葛瑾突然又站了出来,看似义愤填膺,随声附和,指斥陆延,似乎在为孙权抱不平!

“先生差矣!仲谋,并非名讳!”谁料,陆延态度坚定,毫不示弱,当即反驳了诸葛瑾!

陆延说的对啊,孙权,字仲谋!在古代,直接称呼别人的姓名,是非常不礼貌的,形同骂人,可陆延称呼的是孙仲谋,也没提那个权字啊,怎么能算滥呼名讳?

“为臣者,当尊以官讳,何以称字耶?”诸葛瑾吃了一瘪,显然面子上有点挂不住了,连忙再度向陆延提出了反问!

诸葛瑾的意思是说,孙权贵为江东之主,吴公高位,仲谋二字,也不应该是身为臣属之人,可以直接宣之于口的,理应以官讳代替才是,否则便是无礼!

“幼童,何以为臣者!表字,不堪一呼之?”孰料,陆延还有自己的道理,竟理直气壮地再度反驳了诸葛瑾!

嘿!这小屁孩,还真有主意!他的意思是说,我一个小孩子,又没有出仕,不算孙权的臣僚,何必在意这些?表字,不就是用来称呼别人的吗?难道仲谋二字,就那么见不得人,不能用来称呼?

不得不说,陆延这话,有点强词夺理的味道了!表字,确实是用来方便别人称呼的,而且是一种礼貌,可是孙权作为尊长,你陆延这么称呼,也不妥啊!你能称呼你父亲陆逊,为陆伯言吗?

可是这话,似乎又无从反驳,毕竟你和一个幼童较真,本身自己就输了,太掉价!

显然,诸葛瑾就是这个掉价之人,他竟当众与陆延这个小孩,你一句我一句互怼起来,一时间如两个孩子在吵架,而且越吵越滑稽!

孙权刚才还气愤至极,眼下却被诸葛瑾和陆延的对话,搞了个一头雾水!这都哪跟哪啊,你诸葛瑾今天犯了什么病?跟一个小屁孩如此斤斤计较,丢人不?

诸葛瑾当然丢人了,就在他与陆延口舌争辩之时,殿内许多臣僚,脸上的惊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全是戏谑嘲笑之色,甚至已经有人忍不住偷偷捂嘴笑了起来,气氛竟立时缓解下来,大家就好像在看一出精彩搞笑的大戏!

其实,诸葛瑾此举,纯属故意为之,他早就接到了刘纬寄来的密信,准备尽力保全陆逊!可是,该如何去做呢?

显然,直接向孙权谏言,留陆逊一命,是不明智的,虽然自己现在的话,分量看似够用,可万一孙权就是不肯罢休,诸葛瑾还能有什么办法?

因而,他采用了一种因势利导,见机行事的策略,暗中帮陆逊一个大忙!

诸葛瑾指斥陆延,与他针锋相对,实际上就等于是立场鲜明地站到了孙权一边!可是他还说不过陆延,屡屡吃瘪,让陆延这孩子气焰更盛,而诸葛瑾丢人,可不光是丢了自己的脸面,同时也等于是让孙权更加难堪,因为表面上,俩人可是一伙的!

这就是老百姓常说的拉偏架,可诸葛瑾的做法,更加高明,表面看好像是向着孙权说话,可实际上却是牺牲自己的颜面,故意给陆延当垫脚石,其实在维护的是他!

最终,诸葛瑾灰溜溜地退回了原位,被众人嘲笑是难免了,而孙权呢,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始终感觉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见陆延气焰嚣张,他自己又不好意思像诸葛瑾那样,与一个小孩子计较,简直是尴尬到了极点!

“此乃小人私心所为,非吾之意哉!”孙权为了化解尴尬,只能是针对陆延提出的问题,如实作了解答,试图挽回颜面,可惜的是,人家陆延根本不吃这一套!

“何以明证,非尔之意哉!”陆延仍然一副苦大仇深的表情,满脸愤然,当即反问道!

孙权闻听此言,又憋了一肚子火气,却忽然意识到,这的确是个问题!

陆逊遭受酷刑折磨,确实并非自己本意,可别人未必这么想,恐怕会有不少人猜测,这一切都是孙权背后安排的!那么,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那几名武士,就是重要的人证!

“来人!带受刑侍卫上殿!”孙权无奈,只能是一挥手示意道。

孙权的意思是,把那些滥用私刑的家伙带进来,当面对质,向陆延解释真相,不就一清二楚了么!

也是奇怪,孙权干嘛要与一个小孩子这么认真解释?其实,他不是为了陆延,而是为了维护自己的颜面!若是私刑折磨陆逊的罪名,落在了孙权的头上,他还怎么面对群臣,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岂不是寒了众人之心么!

“禀主公……二人受刑已毕……然……”门口郎中闻之,慌忙进殿,向孙权拱手致礼,结结巴巴地,似有难言之隐!

“然何哉!”孙权不耐烦地,大声喝问道。

“然已毙命也……”那郎中只能是怯怯地如实相告,禀报了真相!

“啊?”孙权愣住了,随即意识到,刚才自己确实动了杀机,鞭笞二百,谁能受得了,肯定把人给打死了啊!这下可毁了,人证都没有了,自己岂不是百口莫辩?

至此,可能会有人提出疑问,挨鞭子而已,至于吗?又不是打板子,还能把人给打死?能,还真能!只要数量够多!

作为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你我,根本体会不到,挨鞭子,是何种钻心刺骨之痛!其实,如今世界上的某些国家,仍保留有鞭刑,比如新加坡,触犯刑律者,除了要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外,还得挨鞭子!

别小看了这鞭刑,一鞭子下去,痛不欲生!曾有人,被判鞭刑三下,结果刚打两下,就疼晕了过去,休养了三个月,欠的那一下,又补上了!说实话,还不如一次就打完了,遭了两回罪!

这下子您明白了吧,三鞭子,都能如此之痛,二百鞭子,是个人就受不了,就算不死,也得丢半条命!况且,行刑者已经看出来了,孙权就是想要他们的性命,岂能手下留情,还不往死里打!

想到这里,孙权肠子都悔青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眼下自己被陆延这小屁孩将着军呢,还得想办法挽回局面才是!

“吾,为江东之主,何须如此下作?问罪当诛,亦不辱其身也!”孙权没有了证据,也只能是自己试图去解释了!他的这个说法,听来倒也合理!

孙权的意思是,自己身为江东之主,行光明正大之道,岂能滥用私刑?就算我想折磨陆逊,也用不着这么阴谋下作吧,完全可以名正言顺,何须多此一举?

孙权这句话,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这件事如果是我干的,我完全可以承认,根本用不着隐瞒!因此,可以推论,肯定不是我干的!

“吾父,为东吴大都督,位极人臣,何须阴谋下作,与汉王私通乎!”岂料,陆延竟然在这里等着孙权呢,几乎用一模一样的口吻,当即反驳质问孙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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