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也统统被秦苒认定,摸着自己现在还肿疼的脸,一切全算在了姜时汕的头上。
累了一天,不再继续想这些惹人心烦的事情。
等秦苒洗了澡,换好睡衣,关灯后,掀开被子上牀后,她总觉得不对,在将手从被子里拿出来。
看到两只手竟然完全被鲜血染红了。
血,竟然是血!
这样的血红色,让她即便在黑夜中,都觉得眼睛被刺痛了,怪异的厉害。
那牀铺下,挨着她的腿的毛茸茸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快要被恐惧吓疯了!
因为看不到,因为未知,更惧怕。
刹那间,秦苒的脸色苍白到没有一丝血色。
滴答、滴答、滴答,牀头的闹钟不停地走着。
秦苒的脸上的冷汗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窗外在下雨,午夜十二点多,又是雷阵雨,雷声‘轰鸣’而过。
几乎是,大着胆子迅速下牀,紧紧握着薄被,秦苒在掀开。
看到的是,两只早已经被五脏六腑被解剖过的,血色残忍的毛茸茸的兔子的尸体。
染了血色,在牀单上这才开始蔓延开来。
“咔嚓”一声,窗外亮眼的闪电。
苍白的照亮室内的床铺,使得床铺间更加狰狞,惨不忍睹。
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动物尸体,秦苒几乎是下意识的尖叫出声后,又闻着房间里大肆弥漫开的血腥味道,跑到于是的盥洗池去呕吐,吐了一次又一次。
像是要把五脏六腑都吐出来了。
看都不敢看牀上的惨状,吐完以后,秦苒几乎连拖鞋都忘了牀,就急急忙忙地向外跑。
撞到走廊里的两三个学生,直到看到跑到一楼找校舍物业管理员,她这才发现自己的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的脸上,早已经因为惊吓过度,眼泪顺着脸颊不停地向下淌。
冷汗,没有消退。
起初那种毛茸茸的触感,占了血腥的味道,让她想都不敢回想。
半晌,单手撑在一楼校舍管理物业处,秦苒久久没有回过神来。
一直到有位管理员过来,主动问她,“秦小姐,您怎么了?”
手上还没有洗干净的血迹,让秦苒心有余悸。
冷汗渐渐落下,她维持好镇定。
秦苒一向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寝室的门不会上锁。只靠校舍管理员来管。
冷静后,她冷冷地问了句,“今天晚上你见谁去过我的寝室?”
“哦,好像姜同学去过。”
姜时汕,想着这个名字,在联想满床的血色和解剖的……
秦苒炸出了一身冷汗。
这一晚,终究不会平静了。
秦苒因为寝室里的那一幕,被吓得心有余悸。
秦府千金,自小就是秦绍峰的掌上明珠,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大小姐,看起来傲慢跋扈,骨子里却还是秦家那个被娇惯坏的女儿。
哪有经得起这样的惊吓,赤脚站在校舍管理处,秦苒出了一身的冷汗。
她是暂且连回寝室的勇气都没有了。
直接在校舍管理处给秦家司机打了电话,让人将之接走。
可在她心里,对姜时汕的恨意,是彻底生成了。
秦家司机过来的时候,看着这么狼狈的大小姐,有些难以置信。
毕竟,秦苒向来行为乖张,虽然明眼人都不说,却真的是觉得被秦老先生惯坏了。
第一次,她也有畏惧的时候。
谁能将秦大小姐吓成这样?
凌晨2点,雷阵雨还没有停歇。
秦苒只身穿着身上的睡裙,上了秦家的车。
她坐在车上,大半天,听着雨点‘噼里啪啦’地敲击在车窗的玻璃上,不知为什么总会想起牀上的那两只血兔。
其实,她早该明白的,除了还钱的姜时汕,一般真的没有人会出入她的单人宿寝。
那样温婉的女孩子形象,看似柔弱,却接连狠狠地打了她一巴掌后,又如此算计恐吓她。
雷阵雨天,午夜十二点,闪电、雷鸣。
这些所有客观因素加在一起,导致今晚那场有意的设计,将其功效发挥的淋漓尽致。
那个女孩子,太懂得如何利用客观因素了。
她,可没她想象的那么软弱。
转念想到,那个被她刚开始扒衣服,就已经颤颤巍巍发抖的女孩儿,如果不是两个人的脸一模一样,她倒真觉得这是两个人。
一会儿孱弱,一会儿冷丽,姜时汕,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赤着脚踩在车内,有些冰冷。
让她感到更冷的是,今晚秦苒所遭受的一切。
是她大意,错估了对手。
以后,绝对不会任由事态这么发展下去,而这样心机叵测的女人,更不能让她待在慕西瑞的身边。
这么骄傲的她,迷恋慕西瑞除了作为他的牀伴,更因为这个男人曾经救过她一次。
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被一个男人救于水火中,外加这个男人长相英俊,对其许下芳心是一定的。
所以,现在,不论慕西瑞怎么待她,她都不会憎恨和背叛他。
既然慕西瑞想接近姜时汕,她不阻止也不和他闹,她只需要从姜时汕这边下手,就可以了。
可,偏偏姜时汕有些超出她的预想了。
校舍内,博士生宿舍女寝。
宋佳回到寝室的时候,见时汕已经背过身去,头朝向了墙壁的那一面。
她以为她睡着了,实际上,并没有。
随着宋佳渐渐入睡,时汕还是依旧在牀上翻来覆去。
她睡不着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因为头一次睡这里,她认牀,睡不惯;
二是,说出来,怕是没有人会相信。
一向冷丽淡静的人,她惧怕这样的雷雨天,甚至有点怕打雷。
24岁的成年女孩儿,怕打雷,多少让人觉得矫情,所以时汕不会承认,更不会向别人诉说。再者说,这件事大多忍忍就过去了,打雷也不可能整整一夜都打雷。
就是这样的心理,让她向来在打雷的时候,将散乱地长发埋在软枕里,被子拉高盖过头顶,就这么撑着。
很快,总会过去。
可,今晚的雷阵雨,大抵有转大暴雨的趋势。
盛夏的天,海滨城市的深夜大雨。
因为激烈的雷声和闪电,显得多了几分令人畏惧的色彩。
虽不至于矫情地被吓得面色发白,瑟瑟发抖,可今晚,是注定要失眠了。
这样寂静的寝室,安妮和宋佳早已经熟睡。
对于不怕雷声的人来说,雨天,便于安睡;
可,对于时汕来说,略微显得焦灼,甚至难熬。
直到放在牀头位置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时汕将手机拿进被子里,看着屏幕上的信息,有一时间微微出神。
她的私人手机里,一般很少写来电人的备注。
所以,刚发过来的这一则简讯,她还是直接点了进去。
——睡了?
在凌晨2点多,会发简讯问这么无聊问题的人,时汕几乎想都不用想。
——慕郗城。
思忖了半天,她没有要回他信息的意思。
直到窗外一个惊雷,让时汕咬着下唇,拧了一下眉。
慕郗城凌晨2点应酬完,从市中心一直到慕家庄园的路途中,下着大暴雨。
起初他没有过多理会,深夜大雨,如果应酬晚了,时常会遇到。
可听到雷声,他想了想,还是拿起手机给时汕发了条简讯过去。
她怕打雷,自小就是,5岁的时候是这样,15岁也是这样,20岁依旧。
和别人不一样,对于畏惧,时汕不善于表现,可只要摸她的手,一定能感觉得到是冰凉的。
很多年前,陈屹年搞医药研究,大多时候不在家,甚至深夜不归。
10岁那年,他发现阿渔怕打雷。
那个时候,白白嫩嫩的5岁幼童后半夜爬到他的牀上,倒是不哭,只躺在他身边。
他被她吵醒后,直接抱着她睡。
自此,开始养成习惯,阿渔总会在雷雨天和他一起睡觉。
一直到16岁,她不再会这样了。
再怕,也要强,绝对不会去找他。
21岁,慕郗城想她不过来,那他就去找她吧。
所以16岁之后,雷雨夜,是他到她的房间睡。
并没有语言上的过多交流,彼此熟识,这样的约定是无声的,不用言说。
相对于爱人这个界限之前,他们更多的是彼此不可或缺的亲人。
尤其是陈渔四年前‘死后’,慕郗城还是会潜意识地在雷雨夜惊醒,可醒了又能怎样,一样孤枕到天明。
直到今晚,再遇雷雨夜,他下发信息给她,完全是年少时候的习惯,并没有刻意的思忖什么,这是一种本能。
21岁之前,他作为她的‘大哥’,惦念着她;
29岁之前,他作为她的恋人,惦念着她;
29岁的现在,他是她的丈夫,依旧惦念着她。
早已经不是一种刻意。
爱她,是他的习惯,也是潜意识里的本能。
即便如此,对方似乎没有丝毫领情的意思,雷雨天不适宜通电话,慕郗城选择简讯,为的是,如果她安睡,也不会吵醒她,更为了雷雨天的安全着想。
等了半晌,对方没有即刻回简讯,慕郗城觉得阿汕大致是睡着了。
到底是24岁了,已经不再是那个四年前的小女孩儿了。
所以,他又发了第二天简讯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