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明星稀。

叶五四斜躺在草堆上,眼角堆着淡淡的笑意看着叶老太太。

老太太手脚麻利的收拾着眼前的甘草根。

最近的日子过得舒坦一点,孩子们蹦蹦跳跳的围着枣树玩躲猫猫。

大人们忙着手里的杂活,看着孩子们开心,心里也不由的舒心起来。

老太太抽空对众人说道:“老四家里养了些鸭子和鸡,每天抽空去看看,打点野菜,这活谁愿意去帮忙照看一下。”

春月是老叶家的长孙女,颇有几分大姐风范,而且她一直想找机会去报答叶老蔫,刚想开口应下,就被孙氏给拽了回去。

孙氏心里鄙视。

叶老蔫赚了那么多钱,都不分给他们,竟然还想让他们帮忙照看家里。

老太太这偏心都偏到村西头去了。

老蔫自己顶家过日子,有好处自己享受,但是有麻烦,也要自己硬撑着。

总不能因为家里有四个好大儿,就得到特殊的照顾吧。

想到这里,孙氏的心里辛酸的厉害。

现在已经不是他的问题了。

前些日子穷困,吃不饱饭,老三都不想碰她。

别说产子了,连生活都成了问题了。

“祖母,我来吧!”老二家的汐月却没有那么多顾及,“就是喂鸡喂鸭而已,都是小事。四叔在外面奔波很辛苦,做小辈的帮忙照应一下,应该应分的。”

老太太想了想道:“还有就是收拾收拾院子,打扫下粪便,扔进粪坑里,那活可脏,你这丫头不是挺爱干净的吗?你能接受?”

汐月笑着说道:“祖母,我也是农家子嘞,怎么怕脏!再说了,菁菁嫂子今日都瞧郎中了,咱们老宅再不管不问,人家会说咱们老宅无人。”

老二也点点头说道:“娘,就让汐月去吧,老四不容易,咱们这一大家子,天天又是骨头,又是肉的,沾老蔫便宜,该帮一把是一把。”

说着看向自己浑家,浑家有些心疼孩子,却没说什么。

老太太点点头,这才继续说道:“汐月,你四叔说,愿意帮忙的人,他会带蜜饯吃,还给十文钱,家里存下五文,三文给你爹娘,剩下两文给你,你可愿意。”

汐月不敢相信的说道:“干这点活,还给钱?我还能自己攒着啊!”

挖甘草根很辛苦的,得拿着锄头一点点的挖,可是打野菜,喂鸭子,收拾院子,却是小事一桩。

这五文钱就像是捡来的一样。

孙氏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睛。

老太太是属于貔貅的,流到她老人家手里的钱,能出来就是幸事,绝对不会嫌少。

孙氏赶忙厚着脸皮上前,“娘,汐月还小,力气小,这活儿就交给我吧。”

“他三婶子,这点活而已,你跟一个孩子抢什么?”老二媳妇笑眯眯的说道:“汐月,小时候你四叔还抱过你呢,你要是不好好干,为娘可不乐意。”

汐月立刻说道:“娘,我肯定不会偷懒的!”

老太太点点头道:“可以,汐月打小就勤快。”

汐月眯缝着眼睛对满屯、满仓说道:“等我有了蜜饯,给你们吃,你们要去替我打架,好不好。”

看着老二一家子得意的模样,孙氏感觉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

伸手就掐了一把春月,“叫你废物!你不早点吭声!你跟你四叔关系那么好,积极点,还有别人的事情吗?”

春月的眼泪刷刷的往外流。

她本来想去的,可是娘不让她说话。

这事儿能怪他吗?

清河村的夜晚很是燥热,这一晚上虫鸣鸟叫,偶尔还有巡逻人惊醒正在沉睡的老狗。

接着整村的狗子一起狂吠。

一直到天明,清凉的风,唤醒整个村庄。

叶琛早早的起来,真的是不年轻了,这几天的忙碌,让他有些盐酸背疼。

叶琛几人带着货,坐着摇摇晃晃的牛车,直奔清风镇。

上午的码头依然热闹非凡,叶琛思索了一番,依然兵分两路。

因为冰雪冷元子的名号已经打出去了,今日的售卖格外的顺利。

不到半个时辰,手里的货售卖了大半。

叶琛父子转道去了清风书院。

这个时候,时间还早,父子几个人找了个树荫坐了下来。

叶琛对几个孩子问道:“你们想进书院吗?”

大壮挠挠头道:“书院应该不让外面的人进去卖东西吧?”

叶琛:“……”

他深吸了一口气,重新发问道:“我的意思是,你们想去书院读书吗?”

三壮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得,“不不不,我不行,我脑袋瓜子笨,我读不进去圣贤书。”

二壮开口道:“爹,我问过旁边儿的大叔,书院的束脩一个月就是三两银子,还要买趣÷阁墨纸砚,一套最便宜的,都得二两银子,咱们家读不起书的。”

叶琛此时一脸傲气道:“看不起嫩爹?只要你们想读书,老子肯定有办法。问题是,你们想读书吗?”

小壮眼底浮现出渴望,“爹,我想读书,我觉得,只有读书,才能变成向您一样的人。可是,如果我读了书,是不是家里以后就不能吃肉了。”

“那爹就更加努力挣钱。”叶琛摸了摸这个懂事娃娃的小脑袋:“先送你去读书,等你学会了,回来教你二哥、三哥,可以吗?”

小壮年纪小,心思淳朴,其实是最适合读书的。

他很早就想找个机会让孩子读书,只是一直没有机会罢了。

如今他手里有点钱了,再过一段时间,凑够了钱,就送小壮来读书。

边儿上的大叔笑得不行,在一旁提醒道:“大兄弟,来清风书院是有要求的,起码要是童生!别听外面骗人的鬼话,清风书院的编外生更贵,来了也跟不上的,还不如先给孩子启蒙。”

叶琛以手扶额。

好吧,没想到清风书院也那么没有节操。

还有编外生这种操作。

那可不是一般家庭能享受的起的。

不过村里没有私塾,离着最近的私塾,还在温家庄。

他是打死都不会让孩子去那里读书的。

那就只能送到自家镇上了,到时候还得打听打听。

正想着,清风书院的钟声响起。

叶琛暂时将这件事情放在脑后。

他的小摊开始营业,学子们三五成群的过来买吃食,叶琛准备的比往日多一些,但是没多久,依然卖了大半。

学子们站在摊子前吃着冰雪冷元子,时不时的议论一些课堂上的见闻。

叶琛竖着耳朵听着,他对这个时代很陌生,需要不断汲取信息。

“苍天不降雨,本县的农田怕是要颗粒无收,不知道朝廷有何举措。”

“朝廷忙碌收拾李唐旧势力,怕是难有举措了。”

“诸位慎言,不如好好考虑如何应对月考,以免不合格,被逐出学堂。”

“月考想来会以赈灾为题吧?”

“十有八九!”

“听说隔壁朐临镇,有个不第的书生,发现了鱼泉,又通过鱼泉发现了地下河,便引导着乡亲们,凿山挖渠,救了上千亩的稻田。”

“还有这等奇事!着实是教化之功,我等虽有功名,但亦应像是这位落地书生学习,造福于民。”

叶琛没想到,他的事迹竟然传到隔壁镇来了。

甚至还被一众学子口耳相传,看来干旱确实严重,朝廷已经重视起来,正在想举措,拯救危局。

自己的所作所为,应该被树立为典型了。

可惜如今读书,讲究投卷,给名门望族,亦或是正儿八经的科举,不然自己有可能直接被朝廷推举,因此就做官了呢。

“爹,我看到表哥了。”三壮瞪大了眼睛,“那中间的,戴着把木剑的,是不是温华表哥。”

小壮急了,伸手去拉三哥,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叶琛闻言,已经转过头去。

温华穿着一身蓝色的书生装,手里拿着一摞书,正从书院门口走出来。

本来他没有准备过来,却感觉有人注视着他。

于是看过来,和叶琛对视一眼。

温华顿时笑了起来。

他就知道自己没看过,果然是姑父。

没想到这些日子,被学院人人称颂的冰雪冷元子,竟然是姑父的手趣÷阁。

姑父也真的是,自己一直给他暗中造势,他怎么做起生意勾当了。

温华一直喜欢姑父,觉得他是大器晚成一般的人物,虽然如今一直没考取功名,但只要有朝一日,为有心人发觉,必将声震天下。

而且,早些年家里供应自己读书,钱财不够,都是姑父想尽办法给凑的。

于是乎,温华迈步走了过来。

看着由远及近的温华,叶琛竟然有些出神了。

因为他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很不应景的诗句。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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