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一晚上的战斗,众人都很疲惫了。
金泰却无法入睡。
休息了一会儿,他拎着一瓶啤酒,来到门廊下,坐在地上,准备看日出。
今天他才算见识到什么是真正的异能高手,陶潜对现场的掌控虽然算不上完美,可是堪称典范。
唯一需要诟病的就是他的过分自信。
好像一个中级异能者无法越级挑战他一样,结果事实证明,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只要准备充分,有心算无心,奇迹也不一定就不会发生。
只是可惜被他跑了。
金泰呷了一口啤酒,仔细品着苦涩中带着酒精味道的水,皱着眉头。
真的是很不喜欢这种味道,可是在这种情况下,不喝点儿带酒精的饮料似乎无法宣泄自己的情绪。
胡塞里悄声从里面走出来,手里提着一支狙击枪,坐在金泰身边,“你打算值班吗?”
“呵呵,”金泰指着远处的公路,“他走了,基本上就不会回来,我能感觉到,他没有用尽全力,要是他真想杀我,我们在场的人至少要死一多半才有可能放倒他。”
“我也有这种感觉,”胡塞里在地上摊开一块布,开始拆卸手里的枪,“他就像在跟我们玩游戏,觉得游戏不好玩,就直接走掉,这次埋伏除了让他有点儿意外,倒也不是特别让他无法接受。”
“还会有人喜欢这种玩法儿?”金泰又仰起头,往嘴里猛灌了一口,突然目光凝住。
在地平线上,太阳的一角刚刚露出。
一个人影从河边的方向朝着别墅走来。
胡塞里已经把枪拆的七零八落,转眼间像在变魔术一样,又拼了回去。
“哗啦——”
他拉了一下枪栓,持枪瞄准。
只是马上,他就放下枪,递给金泰,“是你的朋友。”
金泰疑惑地接过来。
瞄准镜里,一号分身的样子清晰可见,但是与他建立起来的精神联系却中断了,所以金泰刚才才被吓了一跳。
从金属的质地讲,一号分身与其他分身有着非常不同的区别,它的内部结构非常致密,虽然一直都服从性很好,可是总像隔着什么一样,沟通起来也有点儿困难。
一号更近了。
金泰站起来,迎了上去。
一号站住了。
金泰看着他。
幸亏当时跟陶潜对战的时候,他没有放出精神分身,不然现在他就什么都没有了。
一号的头部一直像在有液体流动一样,好像他在努力修复着什么。
金泰的精神分身才一接近就感受到了熟悉的波动。
是陶潜的声波攻击,这种突破音障的攻击威力绝对强大,哪怕一号是由外星金属组成,依然受损严重,精神力无法与金泰取得正常的沟通。
怎样化解,金泰似乎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辛苦你了,”金泰拍拍这个大个儿的肩膀。
这次的损失很惨重,五个分身变成了五个铁疙瘩,散落在河边,还有一个掉在水里。
小蛇和蝙蝠变成的手环还戴在左手腕上,不过上面传来的波动显示它们的损耗同样不轻。
至于短剑——
金泰苦笑着看看放在门廊地上的家伙。
表面上是一层再熟悉不过的波动。
精神力阻隔术,也叫念力罩,当初在江南机场路上,就被人用同样的手法收拾过,陶潜是蜀山派的长老,怎么可能不会这么简单的技巧呢。
只是这一次恐怕要更难破除。
金泰刚才试了好几次,精神力都被弹回来了。
“还真是有点儿亏大了,”金泰咂着嘴,不无遗憾地说。
“至少还活着,”胡塞里又把枪拆下来,精心地擦拭着每一个零部件,“活着就是赚了。”
“倒也是,”金泰拎起啤酒,犹豫了半晌,还是把剩下的都倒了,“真特么难喝,胡塞里,你也是觉得酒不好喝才忌酒的吗?”
胡塞里淡笑一声,“以前是喝的,成为狙击手以后,我改吃素,烟和酒都忌了,退役以后也没有改过来,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烟酒我也不爱,可是肉——”金泰万分不舍,“肉还是忌不了。”
“习惯就好——”胡塞里的话音还没落,马卡斯就从屋里走出来。
走路还有点儿一瘸一拐的,陶潜的声波攻击很可怕,要是威力再大一些,马卡斯不知道以现在的水平能不能把被炸碎的腿或者身体再接回去,估计多瑞丝也做不到。
“您的电话,”马卡斯把手机递给金泰。
“谢谢,回去休息吧,”金泰接过电话。
马卡斯没有回去,而是坐到胡塞里旁边,看着太阳发呆。
接完电话的金泰面色古怪。
是阿玛斯的助手打来的,她提醒金泰,今天上午九点整去教堂做弥撒。
那个破教堂,金泰自从跟阿玛斯的关系紧张以后,再也没去过。
尤其是刚打完一场恶仗——
胡塞里显然对这种事情兴趣缺缺,他看着金泰,“需要人跟着吗?”
“不用了,”金泰想想,拒绝了他的好意,“他不敢在那儿动手,埃德蒙也绝不会答应,除非他现在就想宣战。”
金泰直觉上他没有这个胆子。
阿玛斯有着国王一样的威严,那么他就会像一个国王一样去思考。
在自己的教堂里动手杀掉自己的敌人?他要是敢这么干,第二天他所有的教子教女都会跑个精光。
除掉自己的敌人,这是最下等的办法,也是最没品的,身为上流社会的各色人等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没有教养的行为。
基本上到了这种地步,那一定就是已经无可奈何的无奈之举,这会让一个国王的尊严受到极大的伤害。
在城里动手也不可能。
金泰有足够的自信,埃德蒙不会让这种事发生。
果然,在阿玛斯的电话刚打完不到半个小时,埃德蒙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你只管放心去就行,”他在电话里承诺说,“他打算跟你和解。”
“和解?”金泰听到这种结果,顿时有点儿觉得很滑稽,“你会跟他和解吗?”
“为什么不呢?”埃德蒙心平气和地,“金,我的朋友,活的年头长了以后,不管是什么样的情感,我们都不是很看重,恩怨情仇,都禁不起时间的磨砺,它们总会过去的,只有利益才是永恒的,如果他再不和解,那么接下来只需要一些微小的运作,最多只需要不到五年,他就得主动请辞,因为我会让大部分血族投我们一票,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和解意愿再正常不过,当然了,他这样做也是因为他跟东方人有一项合作,只是目前我还没有搞清楚那合作是什么。”
陶潜那么大的人物,没来报杀子之仇,也没有计较金泰杀他门派内弟子,居然还想招揽金泰入门效力。
金泰掌握祖灵球,可以批量制造异能者的能力是几乎所有势力都渴望的,可是也得有足够的实力才行,不然就是引祸上身,现在看来,陶潜的实力足够强了。
金泰说不心动是假的。
能一下子傍上那么一棵大树,也是金泰曾经在无数个绝望的日子里渴望过的。
哪怕是诗仙李白,酒醒的时候还不是要写上一首谄媚的诗来博得个重用,功名利禄,每个人都想要。
可是他从陶潜的外表看到了一个想成为帝王的心。
在一个帝王的手下,他永远是个奴才。
想投靠一方势力,自己的实力要先强大起来。
和解,能让阿玛斯放下金泰这个心腹大患,一定还有比他还重要的事要去办。
你想杀就杀,我金泰接招就是,你想结束——那你可就说了不算了!
金泰心里发着狠。
在还没有打倒敌人前,任何敌人释出的善意都是一种伪装和迷惑,如果当真,倒下的就会是自己。
吃过一顿简单的早饭,金泰开着车,独自上路。
这回他没有分身的陪伴,也没有朋友的相助,独自一人,背后是越升越高的太阳。
一阵风起,沙子漫天飞舞。
车里有空调,快七月的天气很热,哪怕车内凉风习习,金泰还是觉得闷热异常。
洛杉矶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时间大概就是这个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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