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王顺都觉得自己是个完全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的人,尤其在踏上社会这条道以后,他更是做好了随时殒命街头的准备。

可思想归思想,现实是现实。

真当这一天降临的时候,他却本能的产生了畏惧。

他还年轻!人生才刚刚启航,既没住过几万一晚的海景房,也没享受过燕瘦环肥的漂亮姑娘,甚至于连一辆自己喜欢的车都没拥有过。

悲哀吗?属实可悲,明明过手的钞票不计其数,却很少为自己添置任何,明明身边兄弟无数,但总是感觉格格不入。

不论是咎由自取,还是被袍泽遗忘,这就是命!就是我王顺必经的归宿。

肆虐的暴雨仍旧在持续着,窗外黄豆粒大小的雨点子无情的砸在王顺的脸上,让想要昏厥的他怎么都无法闭上眼。

绝望!无妄!孤独!各种各样的负面情绪将王顺团团包裹,此时的他,对于求生彻底失去了丁点兴趣。

“嘭!”

冷不丁间,一只黑羽金爪的飞鸟跌跌撞撞的从窗口跌了进来,像极了动物世界里的海东青雏鹰,应该是被外面的特大暴风雨给刮进来的。

雏鹰狼狈的滚了几圈,才勉强站稳身子,距离王顺不到两米远,一人一鸟互相对视,彼此的目光中都充满了好奇。

半分钟左右,雏鹰抖落一下湿漉漉的毛羽,蹦跶几下,似乎在检验自己的身体有无大碍,随即灵巧的跳上窗台,侧头扫视一眼王顺,最后再次展开翅膀,径直冲向黑漆漆的恐怖雨幕。

磅礴的大雨中,那只海东青被巨风吹的左摇右摆,完全控制不住平衡,可却像是要跟老天爷上劲儿似的疯狂扑腾翅膀直冲云霄,带着一往无前的决绝和宁肯粉身碎骨亦与天公誓比高的孤傲,眨巴眼的功夫便化身成一个黑点消失不见。

整个过程顶多持续了不到一根烟的功夫,却让王顺的心灵说不出来的震撼。

王顺啊王顺,爹妈给你起名顺心如意,但他苟活二十多年,却从未真正的顺当过一天,做事从未顺当过一回!

就这么像根野草似的葬身荒郊野外,你真的甘心吗?!难道你特么活着还不如一只小小的扁毛畜生么!

“吱嘎!吱嘎!”

“咣当!”

就在这时,又是一阵狂风袭过,他寄生的小楼轻微颤动起来,残破的窗户直接被扯下,犬牙交错的玻璃硬生生落在王顺的脑袋,当即把他的脸颊划出几条血淋淋的大口子。

“嘶”

如此真实的疼痛感,瞬间将王顺从麻木的状态中硬生生的扯回现实。

不行!老子不能死!至少不能死在这种毫无价值的地方。

即便遭天弃,被世遗!可我始终惘而不迷!

哪怕身已残,心发寒!仍要守住我虎啸的山花烂漫!

我不光要活着,还他妈必须活的出彩,活的让所有人听见我的名字就不由自主的震颤!

猛然间,一股强大的求生欲望迅速占据王顺的脑神经,他张开嘴巴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竭力为自己囤积气力,一分钟过去,王顺活动几下手腕脚踝,两分钟之后他咬牙坐直身子。

“喝!”

三四分钟左右,王顺终于扶着窗台重新爬了起来,被王堂堂重创的胸口疼的欲仙欲死,但他没有任何迟疑,用尽浑身力气,跌跌撞撞的顺楼梯挪步。

快要走到门口时候,没注意到脚下的门槛,他直接被绊了个大跟头,皮球似的滚出去老远,身上的衣服几乎是一瞬间就被铺天盖地的雨水给打湿。

“真特么疼,不过疼点也好,至少证明老子还苟活人间”

这次王顺久久没能再起身,刚刚那几步道花光了他积攒半天的力气,此时他连呻吟出声都变成了一件极为奢侈的事情。

“哗啦!”

不知道在雨地中躺了多久,刚刚王顺藏身的那间小屋突兀轰然坍塌,巨大的响声将他从浑浑噩噩之中惊醒。

望着满地的残垣断壁,王顺不自觉的吞了口唾沫。

倘若他刚刚真的破罐子破摔,自己现在恐怕已经化身废墟中的一部分。

“哈哈哈!”

想着想着,王顺像个精神病一般狂笑起来,一不小心扯动到胸口的伤骨,疼的他忍不住倒抽几口凉气。

“曹尼玛的王堂堂,老子固然有罪,但也轮不上你定生死,你不想让我找你去么,好,等着!只要我学到本事,第一件事就是也让你好好感受一下这天弃世遗的绝望!”

挣扎着爬起来,王顺摇摇晃晃的仰天低吼。

踉跄的走出去几米远,王顺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事情,转过身子扑通一下跪倒,冲着倒塌的小屋“咣咣”猛磕三记响头,抿嘴呢喃:“你是我的再生之地,倘若我将来混的不算太差,一定会让这龙潭水乡重归荣光!”

接着他又转身朝着刚刚那只顶风逆翔雏鹰的方向,也重重连叩三首,喘着粗气开口:“万鹰之神,感谢你为我点明迷途,或许这辈子我们再也没机会见面,但我永世铭记!等我熬过这段最艰难的时刻,一定会把你镌刻胸前”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书都经过挑选和审核。
X
关闭
手机客户端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