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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楼梯口时照例还是看了一眼邮箱,果然里面躺了一份阿俟寄来的信件,上面的邮戳是前些天的了,我不免感叹一番邮局的效率,但好歹还是收到了。我忙把手里拎着的购物袋退到手腕上,沿着信封开口小心的撕开来,就着楼梯口昏暗的灯光歪着头看,果不其然抽出好几张照片来,阿俟这家伙还是一如既往的吝啬字数啊,敢情这重感都是照片的缘由!我努努嘴,把信件重新收好,下一秒还是忍不住弯起了嘴角,三步并作两步的上了楼。

林俟小我两岁,现在在A市读中专。小时候唯我是从,喜欢屁颠屁颠的跟着我,奶声奶气的叫我“姐姐”。后来渐渐我们都长大了,大抵是觉得听女生的话多少有点对不住他那一副混世魔王的形象,就再不肯听我摆布了,还时常拿起身高的优势来,居高临下的对着我的头顶对我的某些小动作各种鄙夷,说我幼稚。阿俟虽长了一副谦谦君子的面相,但他打小就不爱读书,往往在教室里一觉睡过去好几节课,心情好的时候去考场睡觉,心情不好干脆窝在床上做梦。有自己的小团体,很让老师头疼,但他的那帮兄弟对我态度不错,遇到我都很正经的叫我姐,倒是他路上遇到我只会不冷不热的瞥我一眼权当打了招呼。他最大喜好就是截肢小电器,每次等我找到我的随身听,MP3之后,插上电源,必然是一片杂声。有一回我实在气急了,便拿起MP3大吼阿俟:“还我。”林俟靠在沙发上拿着遥控器换台,随口说:“姐,那些破烂你还要啊?该换代了哈。”说罢转过头朝我很妩媚的抛个媚眼,“不用谢我让他们为科学尽了最后一点力啊。”我随手抄起抱枕猛敲他的脑袋。在厨房切菜的老妈听到动静,提着菜刀就冲了出来,拿着菜刀很自然的朝我挥舞:“阿不,你都多大了,做姐姐的让让弟弟,东西坏了就坏了,脑袋打傻了你养啊!”我跟阿俟立马安静下来,睁大眼睛很无辜的望着老妈,生怕她一个不留神把菜刀甩过来,来个一刀两命,老妈见我们消停了下来,才恨恨的瞪了我们一眼回厨房去,我微笑着目送老妈进了厨房,才白了阿俟一眼,说:“老妈也担心过头了!是要有多低估你那条蟑螂命!你要是能被打傻了,大家都该给我发锦旗了,上书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为民除害’。”我说得眉飞色舞,阿俟却闲闲的抬眼看我,半响才轻蔑的吐出一个“无聊!”来,我自讨没趣,狠踹了一脚阿俟翘起的二郎腿,闷闷的说:“过去点,我要看。”

阿俟的字还是一如既往的潦草。我放下手中的购物袋,沿床边坐下。信件里夹着的照片有一张是A市的古榕:无数的枝叶向空中地面蔓延,像极了完全展开的扇子,树干弯弯曲曲的占据了所有附近的天空,树的旁边有一个大池子,水光潋滟。阿俟说池子里的锦鲤很不错,有很多游客,他去玩的那天还遇到一个超cute的小女孩。古榕分出的一些枝丫歪歪扭扭的向水面伸张,枝丫上的榕须直接伸到水中,形成一道凌乱的幕帘,而那些落在陆地上的枝丫许是因为人工的处理构成了一个小巧的月洞门,好像拦绝了这段路,人不得不低下头才过得去。整个树干大约要五六人合抱,是那种长得很嚣张的树呢!还有张是A市大学,校名用漂亮的草书写在石板上,大门背后的图书馆大约有五六层高,天蓝得透彻,几乎连云丝都没有,那时图书馆前方的小广场上正好有喷泉,一勾彩虹隐隐横挂在校门上。

阿俟也给我寄了他的照片,阿俟越发高了,一米八的个子,穿一身干净的衣服,显得潇潇肃肃。他的身边站着一个恬静素颜的女子,螓首蛾眉,明眸皓齿,琼姿花貌,那是一种既不炫目亦不会引来嫉妒的美丽,自然而然的让人想靠近她,想来这就是阿俟信里说的女朋友吧?阿俟在信末倒仍是不忘挖苦我一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晚恋晚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不由得翻了个白眼,心想阿俟这些年去学的应该是标语大全吧!看了一会照片,将置办的日用品一一放置好,才提笔给阿俟写回信。

“阿不,你要的《红楼梦》。”阿墨说着便推门进来。我头也不回的说了句:“唔,先放床头。”“哇!你什么时候照的相片?这ps找谁弄的?虽然技术不错,该去的都去了,不过你说现在照相不就为了以后有个纪念吗?咱这大好年华正当青春的就要勇于献丑啊!姑娘你这相片照的,估计连你亲爹妈都认不出来!”阿墨一顺气,语不停歇的说了一串子话,我仍旧埋首于给阿俟的回信中,顺着话解释道:“那是穆秋,阿俟的女朋友。”等反应过来,我腾地站了起来,对着正在对阿俟各种赞叹的阿墨说道:“阿墨!姐姐我打扮打扮也是人模人样的呀!”阿墨的话卡在半截,默默的看了我几秒后才爆fā

出一阵狂笑:“薰儿啊,你不愧是有二万五千里的神经!”我恨恨的瞪一眼笑得在床上打滚的阿墨,骂道:“你才二百五!”又愤懑于骂不出别的话来,终于还是坐下来继xù

写信。

“阿不,我前几天做了个梦。也不知dào

是在哪里,我唯一记得的是你穿着那件红色T站在树荫里朝我招手,就跟现在你放学后在教学楼边的树下等我的时候一模一样。”阿墨轻描淡写的说,我却突地一抖,笔下的字便顺势狠狠的勾了一撇出来。我咸少有深色的衣服,穿的次数更是少,只是阿墨心心念着,总爱挂在嘴边说我口味真不是一般人。我放下笔坐到阿墨身边,阿墨的手永远都这么冷,大冬天套上厚厚的手套也还是抵不住寒气。阿墨从那张A市大学的相片中移过目光看着我,“我说真的,我们一起去A市。”“你敢!放着大好的学校不去,非要跟我挤名额!把我刷下来,我第一个找你算账!”我很罕见的跟阿墨发狠,阿墨看了看我,上扬起嘴角,又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开玩笑嘛,我傻呀,A市那种狗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地方,只有你个笨蛋才铁了心要去。我刚在楼下小卖铺买了两听雪津,还是冰的。怎么样?”我看看窗外,也没什么心情看书,站起来伸个懒腰,“那走吧。”

县城的绿化不错,也许是偏离大都市的缘故,这里的夏天其实并不热,宿舍天台的空气很好,房东太太喜欢摆弄些花草,天台上全是她养的小植物,她养的兰花很好,那一盆青翠的绿春剑让我羡慕得很,我一向佩服养兰的人,必然是心思细腻的吧。房东太太还在一堆花盆中间放了几把古色的椅子,我跟阿墨很喜欢躺在这里听歌喝啤酒,胡吹海侃的说些有的没的。头顶上方薄云晃晃荡荡的漂在天际,乌蓝色的天幕上星群闪烁:有些密密的挤在一处,热热闹闹的围成不知名的形状,有些大放光芒,偏要挤占一隅,独霸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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