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楚洵顶着一张涨得通红的脸,却仍强作镇定的模样,楚怜也就不再去纠结自己到底记没记错,眼中的幽怨被戏谑取代,反问道:“怎的今日楚公子就不怕有损我的清誉了?”

楚洵神色一僵,良久不能言。

楚怜静静享受了一番楚洵被自己怼得说不出来的窘状,见对方大有要把自己活活窘死的趋势,这才轻笑一声道:“既是洵哥哥生辰之日,那我就却之不恭啦。”

楚洵僵直的脊背终于松弛了下来。

*

再次走进楚洵家的小院,楚怜第一眼便投向院中的杏花树。

然后就惊到了。

明明有她的精气庇护,杏花树上的杏花竟然只剩下了两三朵,甚至有几根树枝都折了。一看就经历了不小的摧残。

她偷偷伸出手,刚想探查一下自己的精气是否还在,走在身侧的楚洵突然出声询问道:“就在院中如何?”

楚怜抬眸看向楚洵。

楚洵回看向楚怜,浅浅一笑。

楚怜呆住。

一缕精气自楚洵拢起的袖中飘出,重新注入了杏花树的树根之中。

半晌后,楚怜才想起来回复道:“好啊。”

楚洵立马将桌椅搬到院中,给楚怜泡好茶,然后便撸起袖子,从鸡窝里掏出了四枚新下的鸡蛋。

动作之熟稔,一瞬间,楚怜恍若看到了聂二狗……

那时候,每天一大清早,小鬼头都会雷打不动地钻进鸡窝收鸡蛋,留两个自己吃,其余的全抱起来带去镇上卖了换钱买书。到后来,鸡都习惯了他的每日一掏,任他走到跟前都不带躲的。

“没想到,洵哥哥不仅写得一手好字,还掏得一手好蛋,真是文武双全啊!”楚怜见缝插针地高声赞扬道。

背过身的楚洵嘴角一抽,“羞赧”道:“……楚姑娘说笑了。”

楚怜看着进到灶房的楚洵,笑得眉眼弯弯。

马上就能吃到她的小谦谦亲手为她做的食物了,想想都非常期待啊!

虽然这个楚洵没有前两世的记忆,但归根结底,也都是同一个灵魂,应该一样地会做饭吧?

不过说起来,她好像其实也并不知道小鬼头的厨艺水平到底如何……每天一日三餐全是自己做来自己吃,想必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就是了。

楚怜放宽了心,余光瞥见桌旁的杏花树,想起来被楚洵打断的事,探手一查,精气还在。

难道是她的精气太弱了?

弱到连株杏花树都庇护不了?

她可是连聂子谦仙宫的大廊柱都能给崩断,一株人间的杏花树而已,不至于吧……

她抬头望向树梢上仅存的两三朵杏花,脑中思绪忽然一飘——还没给楚洵准备贺礼呢!

第二世的时候,聂子谦毁掉了一张杏花书签,到……死都还在心疼。

那就,再做一张送他吧。

哪怕他已经不记得了。

她瞄了眼造访中的楚洵,确定对方没有看向这边后,隔空摘下一朵杏花,稍一“加工”,一张簇新的杏花书签平躺在了她的掌心。

以前的她,并不能真的理解,小谦谦为何如此珍视这些不过是她随手一做的小玩意,既不费她什么劲儿,也不值什么钱,他却愣是当成宝贝收在木匣子里。

现在她有了心才明白,所爱之人亲手做的东西,无论价值高低,都是千金不换的珍宝。

就像即将要吃到的面条,因为是他亲手做的,所以无论味道如何,在她心中,都会是世间最美味的面条。

——这样的想法,在她吃下第一口面条后,便荡然无存。

真是……太特么……难吃了啊!

楚怜整个人都凌乱了……

偏偏对面的人还直直地看着她,一脸忐忑地等她的反应……

一碗面条做成这样,确实是该忐忑啊!

尽管在此之前,楚怜吃过的食物只有莲子,可这并不妨碍她出现食难下咽的生理反应。

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楚洵做的这碗面,她只知道,番茄不像番茄,鸡蛋不像鸡蛋,面条也不像面条,整个就是一碗烂糊糊。

但凡她尝过人类的盐巴,就会明白为什么她咽不下去——楚洵差不多倒了大半袋盐进去。

齁咸。

然而,面对楚洵充满了期待的目光,楚怜实在是……

不吐不快!

“我的妈呀!你做完以后,自己都不先尝尝的吗?这也太难吃了吧!差点给我送走了都!”她毫不留情地搁下了碗筷。

楚洵的脸腾地就红了,默默端起自己的碗,夹起一筷子面条,一入口,脸色就由红转白。

楚怜捞起茶壶,给自己倒满一杯茶,一饮而尽。

缓解了下口中的不适后,她脑中忽地灵光一闪,想起来第一世的时候,好几波来山脚小院招揽小鬼头的各门派弟子,一听小鬼头要留他们一起吃饭,头是一个比一个摇得快,就没一个人应下过……

她还以为人家都是客气有礼貌。现在懂了,是害怕啊!

如果那时小鬼头做的饭菜和她刚吃到的一样难吃,他是怎么做到每天端着个大饭盆,呼啦啦往嘴里塞,还面不改色的?

该不会是没味觉吧?

小鬼头到底有没有味觉她是不知道,但眼前的楚洵肯定是有的——看那苍白的脸色就知道。

“我、我再去重做一碗。”说着,楚洵便端起两个人的面碗,作势又要往灶房里钻。

楚怜忙拽住他的衣袖,为了自己的味蕾劝阻道:“别了别了,厨艺这种东西,不是短时间内就能有显著提升的。”是不是这样她其实也不知道,纯粹信口胡诌,见楚洵垂头丧气,又觉得自己太过直白了,但要她立马再试一回毒吧,她又实在是过不了自己心里的坎……

于是,她掏出杏花书签,转开话题道:“想着你爱看书,就给你做了张书签,当作贺礼了。生辰快乐啊,洵哥哥!”

楚洵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指尖有些发颤地接过杏花书签。

静默良久后,埋下头,低声道:“多谢……楚姑娘。”顿了顿,又补道,“这是我收到过的,最好的贺礼。我很……快乐。”

楚怜扬唇一笑:“你喜欢就好。”

楚洵重新抬起头,脸上一派春风般的和煦:“我很喜欢。”

喜欢到,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真地甘愿……放手。

即便为此要机关算尽,为天地所不容,他也要一搏到底。

他从泥泞里来,从来都不是什么圣人。

她先招惹了他三世,他就定要她生生世世——

永远都忘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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