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四章
夜色已深,伍柯博却依然在办公室里忙碌着,虽然距离贺岁档还有三个多月的时间,但是《墨攻》上映前的准备工作却早已经开始了。
正在看着公司宣传部门送上来的方案,突然电话铃声响起,吴珂博连忙抓起电话。
“是!我知道了,陈总放心,好!就这样!”
只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吴珂博便放下了电话,看着手中关于《墨攻》的宣传计划,深深的叹了口气,面上满是疲惫之色。
按说橙天娱乐如今发展的也算不错,因为当初成功撬来了王菁华,让公司旗下的明星阵容十分庞大。
这两年推出的作品,票房成绩也算不俗,可是,吴珂博并不满足,特别是有1+1公司这么明显的一个参照,相互比较之下,吴珂博没心灰意冷,就算是意志坚定了。
特别是去年那部集合了程龙,李连洁,李兵兵,再加上好莱坞制作团队的《功夫之王》,可是被吴珂博寄予了厚望,结果~~~~
唉~~~~~~
吴珂博原本想要打造一部奇幻经典,结果弄出来的影片,观众却并不买账,上映之后,批评声不断,更被人说成是大杂烩。
其实真的要说心里话,《功夫之王》这个故事的设定还是不错的,只可惜,主创的心都太大了,又想征服国内市场,还想要讨好欧美的观众,结果被弄得乱七八糟。
影片集合了李连洁和程龙两大功夫巨星,原想着这样肯定能吸引观众的眼球,结果两个人之间的大荧幕首次对决,感觉就像关公战秦琼,这可不是夸奖,而是讽刺。
对《功夫之王》的诟病,最集中的就在于片中对中国文化符号的异化上,美猴王大闹蟠桃会的故事,跟少林寺默僧、耍醉拳的游侠、扔飞镖的小姑娘杂糅在了一起,再以一个美国青年的经历勾连在一起,并且通过金箍棒的传说,搞成了决战紫金之巅的大杂烩,未免让中国观众们觉得牛头不对马嘴。
可吴珂博始终都认为,《功夫之王》对中国文化的异化并不完全是一件坏事,这毕竟是一部主要说英语的电影,是拍给欧美观众看的,国内的票房只不过是此片票房的附加值而已,吴珂博的目标观众群本就不在于此。
对不熟悉中国文化的欧美观众来说,能够将本片纳入他们的视野,这才是最重要的,首先得让他们知道有美猴王、金箍棒这些文化元素,然后才能在此基础上提升他们的认识。
有观众认为玉皇大帝操一口流利的英文很别扭,可《木乃伊》里的古埃及祭司不也说英文吗?
《特洛伊》里的古希腊贵族不也说英文?
《决战中的较量》里的苏联红.军战士不也说英文?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世界影坛是好莱坞一手遮天的,中国电影人想要输出自己的文化,就必须以一种对方能够接受的方式接近他们,一步步深化,才能达到和平演变的目的。
在吴珂博原本的计划里,《功夫之王》只是第一步,先让欧美观众们熟悉这些中国的文化符号,引发他们的兴趣,以后再来真的。
如果单纯的从这个角度上看,《功夫之王》无疑是成功的,要知道,某些国家为了输出自己的文化英雄符号不惜大撒美金,而欧美观众看《功夫之王》还是要自掏腰包的。
既能挣钱,还能宣传自己的文化,这本身就已经证明了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的吸引力。
而且,在《功夫之王》中美猴王、默僧、醉仙这些人物形象固然与传统中华文化中的既有概念有些出入,但在性质上还是光明正大的,他们全都是正义、善良的,代表着真、善、美的力量。
《功夫之王》塑造了一个另类的美猴王,不过再怎么说,这美猴王还是个银幕英雄的符号,是千里迢迢穿梭“无门之门”过来的美国青年的精神偶像,对一个美国观众来说,美猴王跟蝙蝠侠、超人、蜘蛛侠们的作用无甚二致,所以,在大的方向上,《功夫之王》是弘扬了中华文化,提升了我们民族的银幕文化形象的。
再者,别看国内那么多人跳出来指责《功夫之王》,可不见得自己就比人家理解美猴王更透彻。
这年头,还有几个人去认认真真的读吴承恩的原文?
猴神的形象本就是源自印度神话的影响,孙悟空的前身据说就是哈奴曼或者无支祁,其实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想一想,缺少神话传统的中华文化中,突然蹦出了一只上天入地的猴子,本就是有点邪性的事。
《功夫之王》打通了人与神的界线,玉皇大帝、玉疆战神这些神祗仙班更像是一个封建国家的统治者,而且他们居住的仙山,也是凡夫俗子可以杀将进去的。
从西方文化的角度来看,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古希腊神话里的众神跟凡人就是时常往来的,搞不好还经常珠胎暗结,生个人神混血儿什么的。中华文化的神话传统则基本上被儒家给阉割了,俗话说的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而且长期君主专制让中国人养成了把“神”类比为高不可攀的统治阶级的习惯,一般的人是不可能触碰到“神”的,遑论通过功夫来跟“神”做一番生死大决斗。
法术和武术在中华文化中,属于差别明显的两个范畴,但在西方文化中,却比较相通,《功夫之王》对法术与武术的关系也做了一点调侃,当程龙饰演的醉仙画下符咒求雨时,突然几滴液体从天而降,可惜醉仙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发现其实是李连洁饰演的默僧站在高坡上撒尿,虽然有些恶俗,却也可以接受吧。
此外,不要忽视本片的立意,从片头依次出现的李笑龙、郑沛沛、刘佳良等人的形象,就可以知道,这是一部拍给cult片迷看的电影,港产功夫片在美国就是典型的cult片。
事实上,《功夫之王》的男主角就是个整日沉迷在香江功夫片中的cult粉丝,对他来说,能够跟心目中的英雄有一番亲密接触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所以,李连洁还是当年《少林寺》的和尚造型,程龙又提起了《醉拳》里的酒缸,两人甚至大练螳螂拳和蛇形刁手,基本上就是对二人成名作的一次温习,对一位沉迷于港产功夫片的cult迷来说,这就足够了。
所以,《功夫之王》根本就不是建立在《西游记》的文化基础之上的,而是建立在cult片的文化基础上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功夫之王》若要拍续集,就是请来李晓龙跟姜子牙大打出手也不奇怪。
当然,吴珂博也不否认,李连洁饰演的孙悟空是有些令人失望,毕竟六小龄童的孙悟空后,后面的美猴王就都成了鸡肋。
但是,既然《大话西游》里的周星池都能把孙悟空来一番恶搞,那吴珂博觉得观众也该对李连洁宽容些,不是吗?
再说了,就连央视后来补拍的《西游记》也是千疮百孔,已经中年的六小龄童也不复当年的清秀与灵动了。
吴珂博也承认《功夫之王》的故事确实是很俗套,就是一个年轻人成长的恶俗套路,被坏人欺负,然后打败坏人,并收获了美女的青睐,但是,这个套路在他看来,是非常管用的。
电影是拍给观众看的,观众需要的就是这些。
当然吴珂博不是片面的排斥所谓“艺术”,但是从电影产业的角度来看,电影市场金字塔的塔基正是由无数部《功夫之王》这样的“恶俗”商业片构成的。
其实是绝大多数时候,电影就是要以扎扎实实的特技技巧和明星、美女来吸引眼球,可以说《功夫之王》的剧情烂,但是这个故事应该不比《无极》、《黄金甲》更差吧?
而且片中的特技要比央视的《西游记》好很多不是?
既然要拍这类题材,特技其实是个硬功夫,不要看不起这些纯技术的手段,没有技术哪来艺术?
有些人往往对眩目的特技不屑一顾,言必称“艺术含量”,可惜这种呼喊在绝大多数时候是没有意义的。
作为国家电视台拍摄的《西游记》,特技还不如NBC的美剧《Heroes》拍得过瘾,人家的超人能动辄巡航飞天,可怜吴承恩前辈写得孙悟空是妙笔生花,却被国内的影视工作者用五毛特效给活活糟蹋了。
吴珂博从来都不是一个高举着艺术大旗的人,也从来都不以为只有安东尼奥尼和塔科夫斯基是电影,在他看来,工业光魔也是电影,而且往往后者是更重要的硬件。
《功夫之王》的特技,要比所有的同类华语电影都要好得多,哥伦比亚公司打造的孙悟空,在视觉特效上可以说超越了所有中国影人塑造的孙悟空,这一点就是值得国内电影人学习的。
吴珂博是打心里瞧不起那些端着艺术饭碗不放的中国导演,要么靠着主旋律过日子,要么指望着国外电影节的垂青,真正面向市场、以观众为核心来搞创作的寥寥无几。
学院派的导演们左手一指伯格曼,右手一指黑泽明,可是有多少人能扎扎实实的做出让观众乐意掏钱买票的电影呢?
好莱坞大片的剧情的确很简单,可是人家的特技就让很多观众义无反顾的自掏腰包进了影院。
可惜,中国的电影导演们大都缺乏基本的市场营销、广告策划知识的培训,按说这些事本该由制片人们去做,但是导演们要拉来投资,不懂这些也是无法生存的。
在吴珂博看来,《功夫之王》的横空出世,是符合电影产业规律的,本身能把程龙和李连洁纠集到同一部影片里,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作为一项产业,电影就是产品,要切合消费者的需要才卖得出去,在某些人大谈“艺术”的时候,人家美国人已经悄无声息的占领了越来越多的中国电影的领地,吴珂博不希望有朝一日连李晓龙的传记电影,也得贴上老美的商标。一代伟人曾说过,不管黄猫黑猫,逮着耗子的就是好猫;同样,不管是小李飞刀,还是小李他妈的飞刀,能插死人的就是好飞刀。
《功夫之王》剑走偏锋,却引来骂声一片,其实也是“小李他妈的飞刀”式的独辟蹊径,上映之初,这么多人来评论、关注这部电影,已经说明《功夫之王》的成功了,中国的电影制片厂每年生产那么多部电影,市面上连盗版碟都找不到一张。
倚天剑和屠龙刀耍不过人家的飞机大炮,就连小李飞刀也退却了往日的光彩,既然如此,就用小李他妈的飞刀插到观众的心窝里。
当初,吴珂博决定要启动《功夫之王》这个项目的时候,甚至曾想过,要通过这部电影,将国产电影引入一个全新的领域。
只可惜,吴珂博的满腔热情,在《功夫之王》仅仅上映一周的时间后,就被打击的支离破碎了。
持续下滑的票房成绩,网络上群起而攻的谩骂,再加上海外发行不顺,基本上宣告了《功夫之王》的死刑。
甚至有人说这就是一部武打童话剧,外国小孩儿做了个梦,没有梦到功夫之王李晓龙,却梦到了孙悟空,然后在梦中成了给孙悟空送金箍棒的特使。
当初在看到这样一条评论的时候,吴珂博险些被气得吐血而死,他费尽心思打造的奇幻大片,居然被人说成了童话剧。
所以,后来吴珂博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反反复复的将《功夫之王》看了无数遍,最后也不得不承认,这部电影,确实存在着不少硬伤,也确实存在未能尽善尽美的地方。
比如演员的表演,程龙依然很可爱,他的武打总是能让人很开心,动作一气呵成,设计巧妙,令人莞尔,但是,这些地方在他别的片中都看过了,算不上什么新意。
李连洁太硬,硬的莫名其妙,而且这么些年来演电影,可以用一句话概言之一一没有演技。
程龙会演戏,他懂得去如何把握观众的心理,他的演戏风格真是自成一家,只怕以后的武打明星也难以超越他。
李连洁是武夫,而程龙是演员,这就是两个功夫明星的区别,把他们两个凑在一切,确实很不搭调。
玉疆战神本来也应该是个出彩的角色,但是演员表演的力道不够,差点火候,让人看着不过瘾。
女主角刘一菲表演确实太差,难怪网上那么多人喷她,吴珂博很喜欢刘亦菲,但很遗憾,刘一菲在《功夫之王》中的表演太差了,本来她可以成为片中最亮的人的,她应该像黑夜中的北斗星一样耀眼的,但是她没有,她还是个孩子,真是个孩子。
安排她这个角色,本来就是为了让人们眼前一亮的,金燕子应该是一个孤寂的悄无声息,忧郁的美轮美奂,让人迷惑的充满好奇,但是刘一菲完全没有表现,她表演的流于表面了,真让人遗憾。
反倒是作为女配的李兵兵成了整部电影最大的亮点,甚至有人说她在这部戏里的表演,都快赶上林清霞了,林清霞当年的白发魔女让人过目难忘,人妖神的合体。
李兵兵虽然在这部电影中,镜头不多,但演得不错。迷离、妖异、怪癖,李兵兵全都把握住了,人也很靓,眼神也到位。那头白发很漂亮,白发就是有点少,如果再多点,再飘逸一些就更好看了。
本来就是一大配,结果反倒是成就了李兵兵,这本应该是让吴珂博高兴的一件事,但是他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李兵兵是华谊兄弟的人,而就在这部电影之前,橙天娱乐和华谊兄弟还是势同水火。
总之,《功夫之王》有让吴珂博满意的地方,但留下的更多还是遗憾,标杆没能树立起来,想捧的人被人骂出了翔,最最关键的是,这部电影的票房虽然勉强破亿,可最终还是让吴珂博赔的想哭。
一部电影拍出来,就算是制作方看着再怎么好,也需要经过市场检验才作数,只可惜,《功夫之王》最终的结局只能用失败来标注了。
经历过一次失败,当橙天娱乐再度准备启动大制作的时候,吴珂博自始至终都是小心翼翼,这次的《墨攻》就是如此,三国四地联合制作,数位大牌明星倾情加盟,再加上,老冤家华谊兄弟现如今都有点儿化干戈为玉帛的意思了,这么多的助力之下,让吴珂博的野心也跟着爆棚。
当然了,有过失败的经历,也让吴珂博始终都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这也是为什么《墨攻》原定暑期档上映,被一下子延期到了贺岁档。
去和《飓风营救2》拼票房,吴珂博虽然很想,但是,他很有自知之明,他很清楚,那个根本就不现实,《飓风营救》第一部那么成功,第二部就算是拍的再烂,有第一部打底,票房显然也不是《墨攻》能够撼动的。
但是贺岁档可就不一样了。
正想着,突然办公室的房门被人给推开了,吴珂博抬头看清楚来人,不禁皱起了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