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具基和苏有鹏简直都要对宋铮顶礼膜拜了,这么变态的胜利条件,居然都能顺利通关,还拿到了通关奖励,绝对的高手啊,俩人恨不能在宋铮的脸上敲上一堆的66666666666!

也多亏了宋铮,让他们不用继续做跟班,陪着这几个烧瓶狂人继续逛下去了,看他们那暗暗松了一口气的模样,宋铮也觉得好笑。

赵微倒是愿赌服输:“走吧!想吃什么,说了今天我请客,就我请客!”

说完,赵微一马当先,朝前走去。

苏有鹏落在最后,凑到林欣如的跟前,小声问:“刚刚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啊!?”

林欣如听了,那张娇俏的脸霎时间一片粉红,虽然刚刚在店里,宋铮貌似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但是让她怎么说啊?

以前也遇到过油腔滑调的小男生,可是从来都没遇见过宋铮这个特别的,让人忍不住的好奇,好奇他的脑袋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瞬间摘胸.罩,瞬间戴胸.罩!

真亏他想的出来,而且还那么熟练。

林欣如想想都觉得脸红心跳:“哎呀!你别这么八卦好不好,想要知道的话,就自己去问宋铮,我不和你说了!”

担心好奇心爆发的苏有鹏继续纠缠,林欣如一溜儿小跑的追上了赵微。

苏有鹏感觉莫名其妙,又看向了其他女孩儿,那满眼的求知欲,将女孩儿们盯得一阵恶寒,纷纷落跑。

“什么情况啊!”苏有鹏转头看向了宋铮,“宋铮!到底怎么了!?”

宋铮神秘的一笑,说:“佛曰:不可说!”

曰个屁啊!

苏有鹏在心里爆了句粗口,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内衣店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始终困扰着求知欲.望极端强烈的乖乖虎。

因为赢了赌约,在什么地方吃饭的权利自然交到了宋铮的手里,宋铮当然不会那么不自觉,和女士们在一起的时候,什么时候轮到男人做决定了。

更何况,这是宋铮两辈子第一次来魔都,对于这一带有什么特色餐馆一点儿都不熟悉,只能去求助李煜。

李煜倒是推荐了几家比较有名气,而且价格还便宜的地方,只是距离这里有点儿远,想要去的话,只能打车。

可这时正值交通高峰期,这条路段上还出现了坏车,大街上长长的堵成了一条车龙,交通算是彻底废了,想要去李煜推荐的参观,看这情形是没戏了。

环视四周,几家门脸儿看上去十分考究的餐馆都是人满为患,大堂中都排着一群群排号等餐的人,宋铮一向不喜欢在餐馆里等餐,相比在餐馆里傻傻的等,他宁愿多走几步健健胃,于是,一帮人继续轧起了马路。

路过的几家有排场的餐馆都是清一色的满员,而且排号等餐的人爆多,宋铮看着都不禁感慨,我大魔都的餐饮业咋这火涅?

脱离了逛街模式,自动进入寻食程序之后,原本体力爆表的女士们也纷纷原形毕露,没走多久就喊着累了。

特别是乐珈彤,她今天出门穿了一双高跟鞋,已经累得受不了了,提议说:“要不咱们就近吃了吧?”

宋铮倒是从善如流,点点头,看看周围,有一家看上去颇为高级的日本料理店门庭挺冷清的,就指着说:“你们喜欢吃日本料理吗?”

赵微也累的够呛,闻言立刻表示:“还可以。”

宋铮听了,直接往前走:“还可以就算了。”

赵微一愣,赶紧说:“那我喜欢还不成吗?”

宋铮停步回头:“只是喜欢啊?”

赵微都要哭了,她也累了,虽然没穿高跟鞋,但是刚刚逛了那么多家店,忘了累,现在一下子脱离了逛街模式,疲惫度一下子就满格了:“那算我爱吃还不成吗?”

宋铮强忍着笑,皱眉说:“什么叫算啊?”

赵微心里掐死宋铮的想法都有了,一脸真诚:“我真爱吃,成了吧?”

宋铮一甩头,继续往前走:“不成,我不去日本人在中国开的日本料理店。”

赵微气的头发都竖起来了:“宋铮!你~~~~~~~~~~今天可是我请客,你知不知道什么叫客随主便啊!”

其他人见赵微被宋铮三言两语气得几乎爆了肺,嘻嘻哈哈的一阵笑,连疲惫都忘记了。

赵微感觉今天真是倒霉透了,快步追上了宋铮,气哼哼的说:“我今天算是和你耗上了,你说去哪就去哪,你也别问我意见,你看着好,推门就进,我还就不信了,这么大的魔都,就找不到个吃饭的地方!”

跟在后面的林欣如看着两个人,笑着小声问了身边的李煜一句:“你看他们两个,像不像欢喜冤家!?”

众人闻言,纷纷点头,何止是像,瞧瞧人家那缘分,简直就是上辈子修来的。

走走停停,赵微等人时不时的还开小差儿,看到有好的店面就进去烧瓶一番,走了一会儿,大家居然都不觉得累了。

这个时候,刚刚去快餐店借人家厕所的李煜兴冲冲的跑了过来:“我刚刚听人说,前面的小广场今天有免费演出看,去不去?”

这还有什么好问的,当然去了,不看别的,就看李煜上个厕所都不忘打探消息的分上,这个面子,大家也必须给。

走着!

没走多远,宋铮就听到了音乐声,隐隐约约的还能听到有人在高声唱:“哎呀!灰姑娘,我的灰姑娘!”

听着挺耳熟,歌是郑均的歌,唱歌的人,该不会也是郑均吧!?

宋铮带着点儿怀疑,他南下魔都之前,还曾去红星酒吧和郑均他们混了一晚上,当时也没听郑均说过,要来魔都演出啊。

结果走过去一看,丫还真是郑均,这会儿正抱着话筒,在临时搭建的小舞台上,哼哼唧唧的唱歌呢。

“郑均!”

跟过来的赵微一看台上唱歌的人,那双大眼睛隔着墨镜都在烁烁放光。

“你是他歌迷?”

赵微用力的点头,一脸兴奋地说:“绝对的铁杆儿歌迷,从他第一张专辑开始,每张专辑,无论是VCD还是卡带我都收藏了,我最喜欢《赤.裸.裸》了,倍儿有感觉!”

这位大姐大概是兴奋过头了,说话的声音有点儿大,尤其是那彪悍的遣词造语,让前面正在看演出的人,都忍不住转头,大概是想要瞧瞧那位女汉子,胆儿这么肥,跟这儿就敢赤.裸.裸。

赵微被人们的目光打量的心里发毛,也意识到自己刚刚说错话了,赶紧低下头,装什么都不知道。

宋铮也怕赵微难堪,赶紧招呼着大家伙找了个地方坐下,一问才知道,原来今天要举办什么啤酒节,特意请了郑均和超载乐队来助兴的。

啤酒节?

魔都人不是喝黄酒的吗?

宋铮纳闷,也没有深究,走了整整一下午,他这会儿又累又饿又渴,问了大家的意见,没一会儿就搬来了一箱啤酒,还招呼了那个假冒维吾尔同胞的大鼻子,上烤串儿和毛豆。

赵微虽说成了腕儿,但却一点儿架子都没有,对这平民食品不但没有排斥,反而感觉非常亲切,至于林欣如,苏有鹏这两位宝岛同胞,以及古具基这个香江小哥儿,对这种氛围也十分好奇,兴致冲冲的坐下,主动帮大家倒了酒。

赵微是个豪气的,端起酒杯,吆喝了一嗓子:“什么都不为,喝!”

这祝酒词说的,怎一个牛字了得。

大家都被说的一愣,见赵微仰着脖子已经开始灌了,没一会儿的功夫,扎啤杯里大半的啤酒都进了她的肚子,也纷纷举杯往自家肚子里灌。

有赵微这么个能喝的主儿,三位男士自然不肯在酒桌上认怂,其他几女有都是年轻人,虽说女人喝酒有失形象,但这也不是什么正式场合,也就没有了顾忌,纷纷举杯痛饮。

几杯酒下肚,大家的话也渐渐多了起来,说的自然都是即将开拍的电视剧。

宋铮也偶尔插上一两句,更多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舞台上,没说的,郑均那台风,在国内乐坛也没谁了。

唱了几首,郑均下去休息,超载补上继续HIGH,这里也没什么后台,郑均下了台,就直接和他乐队的哥们儿凑到了一张桌子前,拿起酒瓶子直接吹。

“你们先聊着,我遇见个朋友,过去打个招呼!”

宋铮说着,人已经走了,赵微好奇,宋铮之前不是还说第一次来魔都吗?怎么还能遇着朋友?

目光循着宋铮投过去,结果就看见宋铮径直走到了郑均他们那一桌。

“怎么了?”

林欣如见赵微突然不说话了,诧异的问,她这会儿喝的微醉,小脸红扑扑的,更显娇艳。

赵微满心的好奇,听林欣如问起,随口应付道:“没~~~~~没什么!我们继续喝!”

心里打定了主意,等宋铮回来一定要问清楚。

再说宋铮那边,他走过来的时候,郑均也被吓了一跳,虽说知道宋铮要来魔都拍什么琼瑶剧,可是也没想到,这就能遇上。

“哟!小宋!咱们哥们儿可真是缘分大了,在魔都都能遇上,缘分,缘分!”郑均起身,拉着宋铮坐下。

郑均的心里,对宋铮可是一直都感谢着呢,他的新专辑两周前发行,主打歌正是宋铮的那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虽说传唱程度比不上他之前的《赤.裸.裸》和《灰姑娘》,但是在圈儿里,得到了一致好评,好些乐评人都对这首歌给予了极高的评价,那些专家一扇呼,大众显然是觉得自己的欣赏水平被人碾压了,人家专家都说好,他们要说不好,那不是和组织对着干嘛,于是乎,不管喜欢的,还是不喜欢的,掏钱就买,让郑均的新专辑一不留神破了白金。

要说郑均虽然签约了唱片公司,之前发过好几张专辑,也算是体制内的歌手了,可是和那些主流歌手相比,他顶多算是游走在主流和非主流边缘线上的,人是很红,但是之前的专辑可不怎么卖得动,谁知道买了宋铮一首歌,居然还就红了,这找谁说理去。

因此,郑均一直都觉得欠了宋铮的情,虽说那首歌是一手钱,一手货,但是,郑均可不认为给了钱,就能把情分给买了去,那首歌能红,本身还是歌曲质量好,其实换了谁唱,效果都不会差,宋铮能把歌让给他,人家看重的是情分,就冲这个,宋铮就当得起郑均一个谢字。

可郑均的谢字刚一出口,宋铮就不乐意了:“均哥!没意思了吧!还说什么谢谢啊!咱哥们儿还用过那个字儿吗?”

郑均被宋铮顶了一句,非但没有不高兴,心情反而更加舒畅,拿起瓶子,对着宋铮示意了一下:“小宋!哥哥什么都不说了,咱哥俩以后处的时间还长着呢!喝酒!”

宋铮也不矫情,拿起一瓶酒便灌了起来,乐队的乐手们也纷纷狂饮,他们之前都在红星酒吧和宋铮见过面,对宋铮这个小年青的观感都十分好。

和郑均喝了一瓶酒,宋铮便起身要离开:“均哥!你们这儿先喝着,我那边还有几个一起来的朋友呢!”

郑均闻言,却不肯放:“什么朋友啊!”

郑均说着,目光还搜索了起来,虽然赵微他们都做了伪装,可那么一大帮人凑在一起,还不时的朝着他们这边看,很快还是被他给发现了。

“哟!我喽喽!小宋!那个是不是紫薇格格啊!”

宋铮笑了:“真不简单,大黑天的,人家还戴着伪装,你都能认出来,怎么着,均哥!你还是她影迷啊!?”

“屁!”郑均干净利落的否定,“你嫂子平时跟家里看她演的电视剧,我也就跟着看了两眼!”

宋铮知道郑均有一个相恋了十多年的女朋友,两人还有一个女儿,现在正居住在美国,偶尔会回国和郑均团聚,之前在红星酒吧,宋铮还见过一次。

“小宋!要我说,你没事儿拍什么电视剧啊!就凭你的条件,要是坚持一下,走音乐这条路,准能混出来,别看陈涛他们推荐你没推荐上去,那是他们走错了路,你听哥哥的,好好唱歌,等有机会,哥哥带着你参加一些演出,音乐节上再亮亮相,没准儿就红了!”

宋铮听着,也不禁有些心动,可是要是真的像郑均说的那样,让他放弃演戏,他还真有点儿舍不得,演了两部电影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了演戏,和唱歌一样,都很着迷,舍弃哪个他都不愿意。

郑均见宋铮不说话,知道劝不动他,也就不说了:“得嘞!算我没说,不过,小宋,过些日子,有个摇滚音乐节,你来不来,要是来的话,演出名额什么的,我给你办了!”

宋铮问:“什么时候?”

郑均在心里计算了一下日子:“差不多还有两个多月吧,你别看是咱们国内的摇滚音乐节,和国外是没法儿比,但是这次动静可不小,好些人,都削尖了脑袋往里钻呢!”

宋铮也计算了一下,这部《情深深雨蒙蒙》的拍摄周期,今天开会的时候,何秀嬛说过,需要两到三个月,也不知道时间上来不来得及。

正想要推掉,心里有不舍得,思来想去,觉得到时候,他的戏份差不多也该拍完了,实在不行就和剧组请两天假。

“行!均哥!我去!”

郑均闻言大喜,拍了下宋铮的肩膀:“这就对了!咱们可说定了,到时候,你要是不来,我可就坐蜡了,方方面面可都不好交代!”

“放心吧!到时候,我就是爬也肯定爬过去!”宋铮说着,又要起身,“均哥!我真该过去了。”

郑均又一把将宋铮拉住:“别走啊!待会儿陪我上去唱个歌,就唱那首《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我这两天嗓子不太好,一个人容易唱破了音,你还能眼睁睁的看着我丢人现眼啊!”

宋铮听了,不禁笑了,他知道郑均说嗓子不好什么的,纯属瞎编,就算是真的嗓子有问题,以郑均的功力,应付一场演出也完全不是问题,郑均邀他一起唱,分明是为了给他在新朋友面前争脸。

郑均都这么说了,宋铮要是不答应,那就不是矫情的事儿了,那是不识抬举。

“行啊!”

郑均见宋铮答应,也笑了,接着说:“对了!小宋!你还有没有别的歌啊!到时候,你独唱一首,震他们一把!”

宋铮原本没打算显摆,可既然答应要上台了,再多唱一首也不算什么:“人家主办方能答应!”

郑均不屑地说:“狗屁主办方,就这演出,还能有什么人操持啊!纯属草台班子,要不是看着演出费给的多,谁TM愿意来!”

郑均一点儿都不掩饰,他这次来参加这个啤酒节的表演,就是为了钱。

宋铮听郑均这么说,也就不磨叽了,直接跟乐队那哥几个聊了起来,有些地方说不明白,宋铮还直接要来了纸笔,当场画起了五线谱。

郑均看着好奇,本来他以为宋铮会唱一首吉他独奏的歌曲,没想要还要乐队配合,顿时也来了兴趣。

等宋铮把一首歌的五线谱写完,郑均就抢了过去,按着旋律哼唱了起来,越唱眼睛越亮。

“好歌啊!小宋!绝对的好歌!”说完,又皱起了眉,叹息一声,把曲谱还给了宋铮,“可惜啊!不适合我!”

宋铮笑着,随口问了一句:“均哥!那你觉得这首歌适合谁来唱?”

郑均琢磨了一下,说:“你要是不唱的话,这首歌最适合许威!”

宋铮闻言一惊,他还真没想到,剽窃大案,居然在郑均这儿,还给破了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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