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些男人都是这德性,总喜欢什么朱砂痣明月光的……依我看,你们就是犯贱。”

李淑娟撇撇嘴,一脸无所谓地吐着眼圈:“一群贱东西。”

郭伟被激怒了,他也不清楚激怒他的是李淑娟的态度还是李淑娟的话。只是等他反应过来自己是在做什么的时候,他的手已经青筋暴跳着捏紧了李淑娟的脖子,掐得李淑娟的脖子上几道红痕扎眼地往下凹去。

“呃、啊……呜、呃、呃……!!”

李淑娟拼命地挣扎着、踢打着,缺氧让她发不出正常的声音,更别提说话。她鼓着一双有些水肿的眼睛,脚上的毛绒拖鞋一只在滑溜的木地板上飞了出去,另一只则被掐着她脖子拖着她往房间里走的郭伟踢到了一边。

“放……放开、……!我……呃、……郭、郭伟——……!!”

就在李淑娟以为自己会被郭伟掐死的这当口上,她突然感觉自己的身体朝后飞了起来。原来是郭伟把她扔到了房间里的大床上。

大床还算干净,只是烟味酒味还其他不知名的奇怪味道混合在空气里,形成一种城乡结合部的小宾馆里的味道。郭伟欺身上前,压到了李淑娟干瘪的身上。他几乎是马上就嗅到了那股与高雅端庄相去甚远的气味,然后他朦胧的想着,二十年前的自己,连住城乡结合部的宾馆都觉得奢侈。

“你这个疯子!!”

李淑娟急促的喘息着,见郭伟没有再伤害她的意思,立刻胆儿大了起来。她一口咬在郭伟的耳朵上,差点把郭伟的耳朵咬出血来。郭伟吃痛,立刻赏了她一个耳光,回骂道:“你这个婊/子!”

李淑娟不甘示弱,长长的指甲抠在郭伟压下来的背脊上,嘴里不干不净地回敬着。和他纠缠在一起的郭伟嫌她嘴贱烦人干脆又抽了她几耳光,接着把她翻过去,按着她的脑袋往枕头被窝里塞,活像是要闷死她。

噼啪作响的巴掌声、衣料被褥的摩挲声、肮脏下流的辱骂声。所有的声音混合在一起,令堂皇富丽的室内听起来像是窑姐儿和恩客办事的狭窄出租屋。

郭伟也搞不清自己为什么会对李淑娟这种破布一样的下三滥有欲望,只是每每想到自己那被称为“国民天后”的老婆,想到她那张精心呵护的脸,想到那张精致的脸上的木然,想到她那具匀称的身体,想到那具身体的主人不允许自己随意的抚摸她、温暖她,郭伟的身体就会升起一种破坏的欲望。

当然,他不可能去伤害除了是自己老婆以外还是自家企业门面的林瑜。随便伤害其他的女人又要担心对方或者对方的身后人是不是会闹出些事情来。郭伟知道自己已经不是一般的普罗大众了。也正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站的高,所以才更要禅精竭虑,步步小心。他很清楚若是自己一着不慎,闻敬便是自己的前车之鉴。

——李淑娟恰好是最适合的发泄对象。

她低劣、下贱,无耻,自甘堕落,无药可救。只要能给她好处,谁都可以在她身上为所欲为。她也乐得用自己的身体而非头脑吃饭,过着不需要动脑筋的懒日子。

郭伟恶心犹如烂泥一滩扶不上墙的李淑娟。所以他想践踏她,□□她,看看她还能低贱到什么程度。然而李淑娟的底线远非他这个在人前表现的“翩翩君子”的人能触及到的。

不过要李淑娟来说,郭伟的这些想法全他妈是冠冕堂皇的理由。事实上自己之于郭伟就像那廉价的劣质香烟之于自己。嫌弃是因为这劣质香烟总在提醒自己:过去的自己、真正的自己是个什么货色。也在提醒着自己:无论今天还是明天,无论自己站得再高、过得再好,自己也离不开这劣质香烟。

离不开则是因为外面镀再多的金也改变不了骨子里的贱瘾。能满足这贱瘾的唯有那些伴随着最不堪回首的记忆的老物件儿。

听着郭伟在自己身上气喘如牛,李淑娟突然就懒得挣扎了。她埋在枕头上的脸木然空洞,只有鼻子还在一抽一抽的,宛如随时都要打出一个大喷嚏来。

——瘾又上来了。哪怕刚抽了烟盒底放了白面儿的烟,这瘾儿还是没能压下去。可惜刚才那支烟自己都还没抽完。唉……白面儿是越来越贵了……

脑子混乱,思维开始朦胧,耳边的喘息声变成了嗡嗡的耳鸣。等着郭伟拿自己发泄完的李淑娟无事可干,竟回忆起了小时候的事情。

十二岁那年,她妈死了,那个吃饭不能上桌,一年到头只能在年三十那天晚上吃一回肉,夏天在大太阳下种田,冬天在雪水里洗衣的女人死了。据说是她这个扫把星女儿克的。

十三岁,小学都没读完的李淑娟被又娶了个媳妇儿的亲爹托人带到镇上打工,赚取刚出生的弟弟以后上学的费用。于是李淑娟离开了自小没出过的村庄。

一个没学识没文化没教养,就连年纪也不够大的小姑娘能干什么呢?李淑娟和同村儿其他被送到镇上的丫头一样成了雏妓。她不像其他的丫头那样总是哭哭啼啼,畏畏缩缩。她喜欢同客人们说话,也喜欢听客人们讲外面的事情。她总是一脸天真地赞美着见多识广的客人们,也因此得到了多位恩客的喜爱和照顾。

一转眼几年就过去了,李淑娟也成了那一片儿技术最熟练的窑姐儿。她没想过跑。因为跑了又了能怎么样?还不是要被抓回来一顿毒打。那些跟着来镇里务工的小伙儿一起私奔,想去做“良民”的小姐妹,又有哪个有好下场?纵然来窑里的男人都是畜生,一个个都像发情公狗见洞就想钻。可村里的亲爹后妈异母弟弟又何尝不是舔人骨食人肉的妖魔鬼怪?渴饮着她的骨血还嫌不够。

本来李淑娟应该埋骨小镇,哪知稽查大队下来扫荡,一周不到小镇上的销魂窝全部被端了个遍。李淑娟得了熟客的通风报信躲过一劫,总算没被抓去。只是一下子没了拘束,也没了依靠和生存的目的。

从今往后该怎么办呢?李淑娟在熟客的怀里瑟瑟发抖,熟客以为她是害怕,只有她知道自己这是兴奋,兴奋的难以自己。

第二天李淑娟早起摸了熟客的钱包,拿走了那有家有室的男人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买了一张火车票前往梦想中的天堂:大夏首都南都。

那天的天气好极了。晴空万里,碧空如洗。凉爽的风很舒服,阳光照在身上也暖融融的。卧铺车厢很整洁,列车员很有礼貌,同车的大妈很亲切。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的美好。

接着——

在南都找不到什么正经工作的李淑娟又在暗巷里做起了皮肉生意。这次她甚至连张像样的床都没有。她彻夜彻夜地泡在酒吧里,因为她没有钱去别的地方,哪怕是去一条街之隔的简陋宾馆。

酒吧里有很多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有钱的、没钱的,低三下四问着“大爷玩儿不?”的,轻笑着从浪荡下流的人群中走出的……

闻敬做了给李淑娟钱的大爷,却没和她“玩儿”。他把她带出酒吧,带到高雅别致的咖啡厅里,然后在明亮宽敞的落地窗前说她酒量好、脾气好,喜欢倾听、有容乃大,适合帮他招待客人。

李淑娟几次都以为自己是喝得意识不清、做了个奇怪的梦。面前的男人则是温文儒雅地递给她一小叠纸钞,对她说只要她愿意在他手下工作,她的衣食住行他都包了。给她的这些钱,则是付她花时间听他说话的费用。

不能怪李淑娟把闻敬当成另类的老鸨或是拉皮条的。以往这样来找李淑娟“工作”的,十个有九个都是这样的人。剩下的一个则是对着李淑娟吹嘘的天花乱坠,准备把李淑娟哄信了后便占她的便宜。

李淑娟拒绝了很多这样的人,唯独没拒绝闻敬。因为闻敬让她感觉到了些许的尊重,哪怕那尊重只是虚假的画皮。同样都是陪客,同样都是出卖自己,李淑娟觉得到闻敬手下去也没什么不好。被骗就被骗吧。就当自己真的单纯到会被欺骗吧。反正自己要做的事情永远都只有那么一样:讨好客人。

只要能讨好客人,只要有口饭吃,有个归宿。在哪里又有什么不一样呢?

在垃圾桶里刨馊食,时不时还要被同行驱逐欺负的野狗就这样找上了留给她名片的闻敬,自愿在闻敬的手下套上了项圈。

往事不可追。

李淑娟和其他人一起出卖了闻敬。那是她生平第一次动脑子。为的只是把算是自己恩人的男人卖个更高的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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