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洵安问程桑,“她懂?”

因为许多人被淘汰的缘故,现在关寻磬的位置很靠近他们,正好可以看到她桌前那盆绿色植物的状况。

程桑摇头,“不清楚。”

写的这么干脆,大概是懂得吧。

沈洵安摸了摸下巴,又问,“那盆绿叶子得了什么病?”

“阳光不够,那盆绿叶叫碧萝,是一种十分喜好阳光的植物,晒不够太阳又浇水过多,就这样了。”

“哦,听起来挺简单的。”

程桑默,是挺简单的,前提是……要认得碧萝,这种绿色植物可不常见。

第二轮的考核结束的很快,不过大师们批改的时间却很长。

几个人看一百多份纸条,又不像第一轮一样,都是统一的答案,对比一下就好,极其耗费心力。

“这份答案也太胡说了,一盆暗夜幽兰,他的答案竟然是没晒够太阳……”

暗夜幽兰,从名字上来看就知道,这种植物喜欢黑夜,你说它没晒够太阳……

大师们直叹气,能给出这种答案的人,显然是一点都不了解暗夜幽兰的习性。

类似的答案很多。

什么迎春花浇水过多,落叶梅受寒,小香花干旱等等……

考核结果公布时,毫不意外,一百多个人就剩下了二十来个。

“接下来是第三轮考核。”

主持注视着剩余的二十多人,平静道。

“这轮考的还是养护,你们需要让上一轮考核中的一百多盆花卉,恢复活力。”

“考核为期一天,明天中午截止,谁恢复的花卉盆数多,谁获胜。”

“这一轮,只取前五名。”

能撑过第二轮的,基本都是对花卉这行知识过硬的,比如黎阳,也就是之前帮助康王府下人的男子。

他家世代都是花农,以种花为生,从小就有基础,对黎阳来说,花卉是他一家人安身立命的东西。

其他人也是如此,这二十多人里,除去黎阳这种情况,还有十来个是上面坐着的四位大师的徒子徒孙,可以说,这场考核已经到达关键点。

想要排到前五,那就不能放过自己有能力救治的任何一盆花卉!

因此,主持的话不过刚落下,二十多人就猛地站起了身,一个个朝着其他席位跑去。

“暗夜幽兰……”

“碧萝……”

“迎春花……”

“木芙蓉……”

“幽昙……”

黎阳边走边看,心里有把握的就立马抱在怀里,占据机会。

其他人也是一样,有些人的动作更快,干脆看都不看,抱上就跑。

台上有序中透着混乱,上首的康王等人静默不语,只是看着。

抢花这件事是被允许的,本身也包含在考核里面,当然,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他们能不能把这些病怏怏的花卉治好。

若是抢的再多,却治不好,也枉然。

这一幕也让四周的百姓看的新奇不已,原来花卉考核还有这种玩法,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个抢花比赛呢!

程桑没再多看,“结果要明天中午才出来,我们回去吧。”

她们早上来的,两轮考核过后,已经是中午,甚至都过了饭点了。

沈洵安没意见,“想在外面吃,还是回去吃?”

“外面吃吧,有点饿了。”

“嗯,那就去隔壁的酒楼吧。”

两人起身离开了茶楼,去了隔壁,然后被酒楼的小二请上了二楼包厢。

程桑本以为是沈洵安提前安排好的,直到在包厢里看见康王。

“……”

看见两人进来,康王还挺热情。

“洵安,今天这道桂花暖鸭味道不错,快来尝尝。”

沈洵安拉着程桑过去坐下,给她夹了几块鸭肉,自己却没吃,冷哼道。

“你嫌我麻烦还不够多?”

“欸,别这么说嘛,反正关国公那个老头子最近低调多了,你都没什么事干不是?”

“所以你就帮我找了些事来做?”

康王笑的坦然,“是啊,这样才有意思不是?”

沈洵安,“……”

神特么的有意思。

“四位大师怎么说?”

“还能怎么说,感谢你呗,你没发现这次考核过程快了许多吗?都是你的功劳,四个老爷子开心的很,不会找你麻烦的放心。”

因为要找也找不过,宫廷花卉大师地位再高,还能高过武阳郡王去?

那位老爷子才是真正的难缠,他们没那么傻。

沈洵安知道他说的是真话,被卖的那点不爽总算是散了,吃了几块鸭肉,这才继续道。

“你算计我的事可以不提,但你要帮我办一件事。”

“还有条件?”

以往他故意坑他,也没见提条件啊。

沈洵安盯着他,星眸微眯,“不同意?”

“同意同意,当然同意。”

康王脸色一变,连连点头,开玩笑,他的产业有一大半是和沈洵安合作的,要是这小子一个不满对他使阴招,他不得亏死去?

“那就好,明天比赛时,你帮阿桑宣传一下她的花铺。”

康王顿时明白了,程桑和庆氏的事,他也听说过。

不过……

“她什么时候开花铺了?”

他怎么不知道?

“过两天开,已经准备好了,你先把名头帮忙打出去。”

话至此,康王哪里还不明白,他是被沈洵安给利用了,难怪这小子刚回京的时候,就一直拐弯抹角的怂恿他举办花街比赛,搞了半天在这等着他呢。

“行吧,不过说好的可不能变,她参赛用的花卉要留下来。”

“嗯。”

两人三言两语决定好了,吃了些东西稍微不那么饿的程桑茫然抬头。

什么叫,她参赛的花卉要留下来?

沈洵安没解释,又给她夹了几样她爱吃的菜,揉揉她的头。

“你先吃,回去我再跟你说。”

“哦。”

虽然不清楚是什么,但沈洵安一定不会让她吃亏,没什么好担心的。

对面的康王默默注视了他们半响,嫌弃的撇撇嘴。

混蛋小子,有了心上人也没必要这么刺激他,搞得谁没姑娘喜欢似的!

他也是有人喜欢的,户部尚书府的小姐就不错,人长的美小嘴又甜,配的上他!

“人家喜欢的是太子,你想太多。”

像是知道他在想什么似的,沈洵安突然开口说了句。

康王绷不住脸了,破口大骂。

“有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少叽叽歪歪,人家姑娘喜欢的分明就是我,你会不会说话!”

“你知道她送了我多少东西吗?”

“绣着她闺名的手帕!”

沈洵安幽幽道,“你捡的,还死活不还。”

康王脸一红,“那她上次给我倒茶,还摸了我手!这总没得假。”

“那是被烫的,当时茶杯都打翻了。”

康王哽着脸,嘴硬道,“上次她还跟我表白了!”

“人家表白的是太子。”

康王,“……”

我不听!

是我是我就是我!

程桑一边吃,一边兴冲冲的看着两人斗嘴,心里乐的不行。

原来康王是这样的康王,死皮赖脸以为别的姑娘喜欢他?

就是不知道那个姑娘到底是谁。

以姑娘的事为中心,之后两人展开了深刻讨论,程桑也终于知道了姑娘的名字。

公孙玲,户部尚书府的小姐。

故事的大意就是,公孙玲喜欢当今太子殿下,而康王以为她喜欢自己,于是明示暗示天天往别人面前转。

偏偏他嘴里没什么好话,又不着调,把人家姑娘吓得退避三舍。

总而言之,康王就是个悲剧。

不过从沈洵安话里的意思来看,其实康王并不喜欢公孙小姐,就是嘴巴痒,喜欢招惹人家,除了公孙玲,对其他人也差不多是这个态度。

把人惹毛,再逗弄一番,最后留一句,下次见,然后下次又重复这个过程。

这样的他,哪个女子敢喜欢?

就算有,接触后也被吓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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