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来的,也不知道他把她的话听了多少,林向晚也不在意,像只猫似的倦在那里,眼睛却是亮亮地。

“又不穿袜子,不怕着凉?”楚狄略有些责备地开口,蹲坐在她身旁,把她的脚捂在自己的手心里。

虽然做了手术,但她身体仍不是很好,到了冬天,总是手脚冰冷,唯有被他暖着,才不会发抖。因为过去的工作关系,林向晚依然喜欢熬夜,洗过澡,就披头散发地坐在电脑前看八卦。以前没人管,她经常会一看看到一两点,等发觉时间不早的时候,身体已经僵硬得像是一根木头,现在一到十二点,楚狄就会去书房找她,不管她愿意不愿意,都会抱她回卧室。

把她冰冷的手脚凑在自己热乎乎的胸膛上,听她舒适地长出一口气,就算自己难受一些,也觉得值了。

长久以来,楚狄一直觉得自己并不是个会照顾人的人,就算现在林向晚说他对她很好,他也觉得自己其实做得并不多,她太独立,早年养成的习惯让她无法完全依靠一个人,她不喜欢被束缚,他管她多一些,她就要炸毛,跳着脚和他说自己要人权,每当这个时候,楚狄也不和她吵,只是叫来叶楠,让他在一边看着。

每当这时候,这两只就会抛除以前所有的成见,变得特别有默契,一大一小都不说话,只是朝着林向晚投来难过或鄙夷的目光,就足以让她自动投降。

“又不会坐很久,一会儿就回去了。”林向晚嘴里嘟囔着,却没有反抗。男人掌心的温度,让她觉得很舒服,舍不得挪开。

楚狄坐在她身边,替她揉搓着脚底地穴道,他的动作缓慢而悠长,力道十足,但又不会让她觉得不舒服,一看就是做惯了这种事情。林向晚裹着薄毯,侧身躺下,下雪的夜,就算没有星月,也会显得很明亮,楚狄的侧脸看上去线条清晰,完全没有中年老男人的发福烦恼。“要是让别人看见你这样,大概会觉得我虐待你。”

她的语气带着淡淡的调侃,如白贝般圆润的脚趾在楚狄手中游移着,像是几条不安分的小鱼,楚狄轻轻地捏了捏它们,“我心甘乐意,管谁会说。”

他答应过她,当初是她照顾他,现在她的人生就全权交由他来负责。

林向晚凝视着眼前的男人,明明知道他就是他,但有时候又总会觉得他其实并不是他,是被人换了芯子,只留下同样壳子的冒牌货。要不然的话,那个口舌狠毒,心肠狡诈的男人,他去哪儿了?他是什么时候,被岁月吞噬不见,而换了这样一个,不管她做什么,就算他的认同,也会陪着她,看她撒野,会对她微笑的男人的?

前两个月叶楠有比赛,林向晚和楚狄一起去观看,比赛开始前,她就在楼下的围棋博物馆乱逛,因为是少儿组比赛,所以当天来的家长特别多,人声鼎沸乱得就像菜市场一样,林向晚心静如水,对叶楠的比赛成绩她并不太关注,拿第一当然好,不过就算拿不了,也无所谓。她更看重地是他会不会在过程里得到快乐。她没想养出个天材来,水满则溢,月盈而亏,什么事情要是太完美,那就离不美不远了。

所以就在别的家长为了自家孩子比赛成绩而焦灼的时候,她则像是鹤似的,背着双手,在博物馆里闲庭信步。东看看西看看,不多时林向晚就走到博物馆深处,连她自己都忘了自己转过了多少圈,一回首,却发现楚狄就在她身后。

他显然不是个学究派,再有空也不会在博物馆里闲逛,再加上身体才恢复不久,站得时间长了,腿就会不舒服,林向晚以为他一定会找个地方休息,可让她没想到的是,不管她走到哪儿,一转身,都可以发现他就在她身后不远的地方。

见她回眸,他就会对她安静的微笑,两个人明明隔着一段距离,却像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连一举手一抬足,都是默契的。

那天叶楠最后拿了个三等奖,组织方发了一座小奖杯,奖金扣了税也有几百块,以前这种钱叶楠会直接交给林向晚,林向晚要么给他存起来,要么娘俩儿好好的在外面吃一顿,不过这次叶楠并没上交奖金,林向晚也没问他要,孩子长大了,总不能一直拘着他。于是那天的晚饭,就是楚狄做庄。

于是在饭店里,楚狄再一次让林向晚结结实实的吃了一惊,他记得他们所有的喜好,叶楠爱吃什么口味的菜,牛排要几分熟,就连林向晚碗里的芦笋被他自动挑到自己碗中……

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没有一点炫耀或者夸张的成份在里面,一切都是顺其自然,如潺潺的流水,让人只感觉舒服又贴心。

他是什么时候注意到这些小事的?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关于叶楠的一些微小的生活细节,他却了如指掌,他说过要照顾她们,这并不是一句空话,他是真的在用心去做。

“哦,对了,昨天下午收到一封信,我放到你书桌上了。”见她一时还不想睡,楚狄就和林向晚随意聊着。“是谁寄的?”

这年头平信都快成了古董,平时大家联系要么是用手机,要么是用网络,哪还有人会写信。

“不知道。”林向晚摇摇头,“信上也没写寄件人。好像是一所希望小学的感谢信,上面也没有写学校名字,不过我应该是没资助过这一家的,是不是寄给你的?”

“我不记得了,拿来让我看看。”

信是机器打印的,上面盖了许多小孩子的手掌印,整张信纸上都洋溢出浓郁的童真与喜悦,信纸背面是一张照片,几百个孩子和老师们挤在一起,每个人的脸都是小小的,不过可以看出,他们都在欢笑。

楚狄拿着信纸,在灯光下看了许久。然后他指着信纸上的一点对林向晚道,“你来看这里。”

林向晚俯身过去,看了片刻,然后突然啊的叫出了声。她把信纸拿过来,仔细地对着灯看了一遍又一遍。

“这是……明翡?”照片上的人五官模糊,林向晚几乎看成对眼,才勉强能够认出来。

这个名字,还有这个人,在她的世界里,已经消失了近一年。许明翡当初走得是那样干脆,绝决得完全不像平日里温柔良善的她。她是走了,可却留下了一大摊烂摊子。

现在百里家与钟家在珠宝生意上斗得你死我活,连累着一些小商户因为利润空间被严重积压而不得不关门大吉。每一次有百里家家主百里佟和钟家新秀钟昆出席的宴会,必然会成为狗仔们的聚集地,因为他们知道,这两人就好像天生的死对头,就算不见面,也会将对方批得体无完肤,或是见了面,就必然是水火不溶。

有好多人都在好奇这两个根本没有任何交界的人为什么会突然反目,但知道真相的却是寥寥无几。

“应该是她。她大概是怕你担心,所以用这种方式向你报平安。”楚狄说着,把信接过去,叠好了放进抽屉。

林向晚望着自己空落落的掌心,一时恍惚。“也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穷乡僻壤的,能不能过习惯。”她也是上过山下过乡的人,知道贫困山区的生活有多不容易,有时候连干净水都喝不上,不知道一直在百里家锦衣玉食的许明翡怎么能忍下来。

“生活条件再不好,至少她是自由的。那种地方,总没人逼她做她不愿意的事。”楚狄道,“别小瞧许明翡,她是很坚强的女人,离开这里是她的选择,她一定会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你不用替她太担心。”

真的会这样么?林向晚有些不知所措,她曾经也以为离开是件好事,但最后却明白有些事情不是你说放下,就能放下的。

比如曾经爱过恨过的人,比如至今依然爱着恨着的人……

“时候不早了,还不睡?”时钟的指针指向五点钟,外面的雪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白茫茫的天地,看上去干净极了。

林向晚摇摇头,“不想睡,反正明天也不用上班,白天困了再补觉吧,你有多久没看过日出了?”

她一提问,楚狄就知道她想要做什么,于是也不再劝她,只是抱着她又坐回到地板上,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等着黎明破晓那一刻的到来。

房间里的暖气开到最大,他的身体热乎乎的就像个小暖炉,所以就算席地而坐,也不会觉得冷。男人的心跳隔着薄薄的毯子传过来,一下一下,坚定而有力,与她的心跳交织在了一起。

林向晚的手掌被他紧紧地握着,那人的手指,在她掌上的旧疤上来回轻柔地摩挲着,那是一条永远也不会褪去的疤痕,也许会在她掌中留一辈子。

可是看得久了,倒也不觉得它有多丑。至少她不觉得,而且她也知道,他一定也会这么想。

就如这漫长的雪夜,不管风雪如何肆虐,也终会有雪过天晴的那一刻,也唯有见过了风雪,才知道晴天的可贵。

当太阳的第一缕金光照亮整片雪白的城市,黎明,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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