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势比徐胜所设想的,要严峻得多。
城里的粮食,纵是掘地三尺,也达不到他和李校尉的预期。
转眼十几日过去,已经有人饿死了!
“你要给我个解释。”
徐胜坐在幽暗的大殿中,在他哥的椅子,如他哥当日一样,居高临下,冷冷地看着李校尉,寒声问道。
他曾有明示,不管粮食多少,就算是撑不过一个月,也要保证每个人都能吃上饭;然而,只是短短十几日,已经有数十人饿死。
“仙长,这事”李校尉一脸惊慌,心底只有深深地委屈和无奈。
这件事,真不怨他。
“不要吞吞吐吐,你若不能给个交代,军法伺候。”徐胜的语气中满是愤怒,双目燃起的火,让人害怕。
“唉——”李校尉长长哀叹一声,咬牙说道:“这事,是我的问题;但,真的无法避免呀。”
“胡扯!”
听闻李校尉“狡辩”,徐胜怒不可遏,火气“蹭蹭”上涨,“无形秘力”铺展开来,震得大殿中悬灯摇晃!
他说的很清楚了,城中六大区,每个区四角设粥棚。十四岁以上的人,每天可以得到两碗稀饭、两个馒头;十四岁以下的,每天也会有一个馒头、两碗粥。
这种定量的食物,吃不饱是肯定的,但也万万不会有人饿死。
“仙长!”
李校尉“噗通”一声跪倒在地,身子不住地抖动,用颤抖的声音,万分艰难地说道:“
仙长的想法固然是好的,可实际上操作起来却是另一回事。常有人吃完自己的食物后掠夺他人的,也有一些老弱被暗中要挟,不敢去领吃食。我也尝试过制止这类事件,可是人手实在不够,我们只有七千人,守城尚且不足,又哪里能监督每一个人吃饭呢?”
“怎会”
徐胜哽住,一时无语。
听完李校尉的说辞,他呆住了;在之前,他是怎么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唉——”
徐胜长叹。这次,倒是他的错了;他高估了自己的指挥能力,低估了人性的卑劣。
“你且起来吧。”
过了一会儿,徐胜才勉强从自责的情绪中脱离了一点儿;他无奈地看了看李校尉,有气无力地说道:“尽人事,听天命。从下一顿饭起,再有人行欺压之事,重责之。不,直接砍头。”
说道砍头二字,徐胜明显一顿。像他那样平易的性子,真的不愿意行极端之事;可,这次不同,他太气愤了。掠夺别人生存的权利,和杀人有什么区别?那样的人,不配活着。
“诺”
李校尉深深地看了徐胜一眼,而后低头应承,欲要转身离去。
“等等”
徐胜及时制止住他,闭眼犹豫了片刻儿,方才冷声说道:“你还是先印出一些告示吧,昭告全城:若有人不守规矩,以命抵过。”
“诺”
李校尉又俯首应答,其后阔步朝外。
徐胜,到底狠不下那样的心,他到底不是那样的人。
他也知道,一张告示的作用毕竟有限,总会有人以身试险;即便不贴告示,砍下一颗人头也足以威慑全城;贴了,若没有脑袋坠地,还是一纸空谈。
贴与不贴,其实差别不大,总要杀上几个人,才能遏制住人心的贪念。
可他还是有那么一丝幻想,想象着:也许这城中并无穷凶极恶之徒,一纸告示便足以镇压邪祟。
“唉——”
徐胜又叹,目前种种,早已使其不堪重负,身心俱疲。城外敌军声势浩大,日益增多;城内余粮将尽,矛盾丛生。
他又不是官家,又没有做过统帅,如何有能力应对这等危机?
在重压之下,他曾一度有出逃的想法,他身有“无形秘力”、有“舍利子“、有“灵根”、有“涅槃丹”、有“生死玄功”、有“万应之法”。如果想逃,未尝不能。
可他真的那样做了,实在对不起他哥,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对不起城中的百姓和军士。
况且,还有一层,是那妖邪青年。
妖邪青年显然是因徐胜而来,能凭借某种手段定位、追踪徐胜;如今局势复杂,妖邪青年不敢轻举妄动,可若是徐胜出了芷阳,破了重围,那妖邪青年一定会追寻而上!
“我与这座城,早已经牢牢地绑在一起了。”
徐胜自语,而后缓缓坐下,闭眼沉思。
江州,一个老道士摇头晃脑,边走边唱:
“世人都言神仙好,我做神仙却不晓。人间几回伤心事,到底凡尘忘不了。”
这道士仿若痴傻一般,自顾自地走着,完全不在意他人的眼光。
若徐胜在此,定会大吃一惊,这道士,他认得。
他们生命中的头一次相遇是在两年半前,在那条从宁陵县到南郡的官道上,在那场有些不寻常的暴雨中。
这道士那时候曾说要到江州离水斩蛟龙;如今,他没有没有斩蛟龙不知道,却是实实在在地踏在江州的土地上。
“牛鼻子老道,你瞎了不成。”
正在这道士得意之时,忽然有人厉声大叫,对着他的脑袋就是一巴掌。
“啪”
“哎呦”
巴掌落下的瞬间,道士一声惨叫。
在他前头,一个斜批大褂,吊儿郎当的混混儿,正歪嘴呲牙,一脸恼怒。顺着这混混儿的身子往下看,老道士的脚正踩在他那双只拖拉着的布鞋上。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是我眼拙,是我眼拙。”
道士低头哈腰,连连道歉。
“臭道士,你不是眼拙,你是眼瞎。”那混混儿显然不是好惹的主儿,一把拽住道士的衣领,厉声道:“踩了大爷我的‘金靴子’,哪里是一句不好意思就能解决的?”
“那那你说怎么办?”道士耸着身子,两只眼睛一眯一睁。
“怎么办?”那混混儿上下打量着道士,把他看了个仔仔细细,好一会儿,才略带厌烦地说道:“妈的,到底穷鬼一个,爷也不是不讲理的人,要是别人少说五十个大子儿;至于你嘛爷开恩,只收二十个。”
二十个大子儿,足够买十双布鞋了,混混儿的要求,说是讹诈也不为过。
“大爷的意思是,我还得谢谢你了?”老道士歪着头,晃着脖颈子说道。
“废话,爷做的事还不公道吗?”
“公道,公道,不过”老头儿眨了眨眼,慢腾腾地说:“我没有大子儿啊。”
“嗨,你想死不成!?”
混混儿眼目一瞪,举起拳头便要挥下。
“且慢”老道士脑袋一缩,笑嘻嘻地说道:“别急嘛,我没有大子儿,不代表我没有别的东西。”
“什么狗屁玩意?除了钱,老子啥都不稀罕。”
“你咋知道我这东西不值钱呢?”
“嗯!?”
听到值钱,混混儿的脸色瞬间就变了,他饶有兴味地看着老道士,而后松开手,笑着说:“是什么值钱的好东西,拿出来让大爷看看。”
“好嘞,我这可是举世无双的至宝呀。”老道士边说边动,大手往袖子里一插,摸索两下,取出一块石头!
这石头通体黝黑,呈不规则的椭圆形,上头坑坑洼洼,似乎还有刻字,看上去实在平平,无甚出彩。
可是,若徐胜在此,必然大吃一惊;这块石头,正是与他关系颇深、从天而降的那块“荧惑之宝
“石头!?”
混混儿眉毛横挑,嘴角一抽,怒骂道:“老东西,你耍我不成?”
“原来你不喜欢呀,早说嘛,我这儿还有别的呢?”老头皱了皱眉,一脸鄙夷,袖子一抖,石头滑入;而后,另一只手在屁股上摸了一圈,伸出了个拳头,笑眯眯地说道:“呐,给你。”
“老东西,你真是找死。”混混儿错着牙,恶狠狠地说道:“你今儿,得给我磕十个响头。”
“叮!叮!叮!”
那混混儿刚上前一步,架势还没摆开,人却呆住了;不单是那混混儿,周遭所有看热闹的人都呆住了。
好几粒金豆子落在地上,闪闪发光。
“我天!”
那混混儿也是反应快,惊叫一声,蹲下身子,三两下把金豆子全部揽走。
周围有几人看得直肉疼,暗拍大腿,怪自己迟疑了。
“够不够?”
“够够够”
混混儿喜笑颜开、合不拢嘴,他这辈子,第一次拥有了金子,还不止一点儿。
“哦”
道士点了点头,而后转身,朝人群外挤去。
“等等”
那混混儿似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想要挽留老道,而那道士根本不理他,用了个劲儿,从人群中挤出。
“哎——”
混混儿伸长手臂,终究只是徒劳。
他有点后悔了,既然碰到个傻子,为啥不多宰一刀,那道士身上怕是不止几粒金豆子,甚至那块平平无奇的石头,如今在他心中也高了好几个档次。
“可惜,可惜”
那混混连叹两声,却是极为聪明的佝偻着身子了,颇为低调地离去了。
树大招风,财大招妒。发了横财谁不眼红?四下那么多人,保不齐就有几个财迷心窍的亡命之徒。
所谓混混儿,不但爱财,更是惜命。
这混混儿所想不错,场中,还真有几个亡命之人;只是那几人,盯上的不是他,而是老道士。
相比狡猾无赖的混混儿,显然还是半痴半傻老道士更好对付。
最起码,他们是那么认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