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歌长得像绿衣姑娘的朋友吗?”那样的目光让清歌觉得有些不适,开口问道。

绿衣立即知道自己的打量过分了点,解释道:“不,郡主仪容出众,我是觉得郡主很像以前曾经在齐云山看到的一位将军,应该是认错了。”

齐云山,清歌去过一次,就是送粮的那一次了,“我曾经去押送过粮食。”这件事,也不是什么机密,她破了青鸾南平的瘟疫诡计,千里押粮,在军中都是极有威信的。

“原来是这样,容姿绝美果然让人过目难忘。”绿衣一笑,宛如她的名字,一朵绿色的蔷薇盛放,不夺目自有清华,“公子,我们那日看见的小将原来就是定国郡主。”

天青色道袍的男子眉目淡雅,如同他手中的白色水墨油伞,他静静的看着清歌,轻声道:“郡主近日有一大难。”

他的声音无波无澜,听不出这大难两字究竟是好还是坏,御天乾自旁边拿了一把青色的丹青伞,上面一副夏日荷花图开的盛放不止,丢了一锭银子给老板,听到这话,转头道:“本宫近日大婚。”就算是御天乾,也不喜欢有人在大婚将近之日说有大难。

莲华公子说完后,目光中微微一闪,开口道:“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这一句话,让人更难理解,祸与福互相依存,可以互相转化,坏事可以引出好的结果,好事也可以引出坏的结果,那究竟清歌遇见的这一大难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在下先行一步。”说罢,转身对着绿衣道:“要给钱。”

那种态度说不出的自然,仿若不管掌柜说什么,他都不管,只有要给钱这一事。

绿衣连忙将银子放在柜台上,她跟随莲华公子已久,知道如果去塞的话,很难塞的下,不如丢桌子上,对着清歌和御天乾点点头,就跟了上去。

清歌和御天乾也撑着伞走了出去,傍晚中昏沉沉的天空下,北风飒然而过,吹得雪花肆飘落,清歌望着右侧道路上的身影,天青色的宽袍随风摆荡,轻飘飘欲乘风而去,白色的水墨油伞撑在头上,宛若一个屏障,那雪花,竟是半点不落在他的身侧。

“天机宗人从不习武,也从无人可近身。”御天乾显然也看到了那一幕,雪花在莲华公子的身外轻轻旋转,始终都在离他半寸距离时,飘开了来。

莲华公子这个人,从容颜到气质,都无法让人对他生出一丁点不舒服的心理,他就像平静无波的湖面,透明纯粹得没有波澜,与人相处是明明白白的不亲近,却也不会分亲疏,待谁都一样,也许是在现代唯物主义影响太深,清歌是不相信命运一说的。

清歌淡淡的勾唇,挽着御天乾手臂,“我和你讲个故事。”

“嗯,说来听听。”这还是清歌第一次说要给他讲故事。

“古代有三个人去考状元,路上请一算命先生算,先生伸出一个指头,他们要详细说明,先生说日后便知,后来真的有一个考上,众人叹服。徒弟问先生怎么算的,先生说:一个指头,如果考上一个是指考上的一个,如果考上两个是指未考上的一个,如果都考上,是指一起考上……”

御天乾将她揽得靠近自己,把伞往她那边靠了靠,笑道:“你是说刚才莲华公子的话,天机不可泄露,他也不能说太透。”毕竟莲华公子一旦开口预言的事,都是发生了的,不管信还是不信,他都会做好一切准备,绝不让人破坏这场期待已久的婚礼的。

到了府中,房间里变得热暖暖的,御天乾坐到锦缎大椅上,将清歌放在自己腿上,“肚子疼吗?”出去走了一趟,他有点不放心。

“没事。”清歌搓了搓手,御天乾立即包住她的手,皱眉道:“这么凉。”转头对着星儿道:“去弄个暖炉给你家小姐。”

“好咧。”将两人的大氅斗篷挂好,星儿蹬蹬的跑了出去。

御天乾拉着清歌的清歌的手放在掌心捂了一下,还是冰凉,将自己的衣襟解开,把手指放在腹部道,“这样暖的比较快。”

手指贴着男子紧致又炙热的肌肤,冰凉的手指立即舒服很多,御天乾摸着她冰透的脸颊道:“对了,你那时候那和我说什么?”他记得被雪球砸过来的时候,清歌正要说什么的。

想起这个,清歌的笑渐渐收敛了,墨玉似的眼眸紧紧的盯着御天乾,她若说是穿越过来的,会不会被御天乾当作妖孽,“若我不是沐清歌,你还会喜欢我么?”

“在我眼里,你就是沐清歌!”御天乾脑中一晃而过在古墓里清歌奋不顾身救他的情景。

冰凉的手指变得热起来,清歌舒服的动了几下手指,御天乾玉石般完美雕刻的面容一僵,刀眉竖瞪,看着清歌道:“手热了吗?”一面伸手去拉她的手。

贴近的身躯肌肉一下变得僵硬,清歌微微蹙眉,斜斜抬眼看了他一眼,男子脸上的表情依旧冷冷的,却有那么一丝丝的不自然没有逃过清歌的眼底,她忽然一笑,原来御天乾……

手指又动了动,御天乾脸一下变了颜色,原本靠在椅上的身子坐直了来,“你……”

还装!

墨眸中闪过一丝狡猾的笑,手指飞快的上下挠动,抿嘴笑道:“是不是很痒啊……”

御天乾绷住的脸一下垮了下来,将清歌的手一下扯了出来,醇厚的嗓音夹杂着一点无奈,“是是,我的娘子大人!”

看不出他的清歌竟然还有这么调皮的一面,从小到大都没人会去挠他的痒,也没有人知道他其实是怕痒的,再者他忍耐力超好,只有对着清歌的时候才全身心的放松。

男子蜜色的肌肤因为忍笑有了一丝丝红色痕迹,墨蓝色的眼眸如同宝石一般闪亮,带着深深的宠溺,如同漩涡一般将人的心神吸引。

清歌将手抽出来,环住他的脖颈,亲了一口他的薄唇,将头靠在他肩膀上,嘴角带着一抹微笑,她曾经听过怕痒的男人怕老婆,御天乾嘛,不知道怕不怕她呢。

“蜻蜓点水是不够的。”还来不及反对,口唇已被淹没在越来越熟稔的技术之中,那一阵阵醉人的酥麻从唇上传来递到四肢,仿若美酒一般让人昏昏然,又比美酒更让人浑身不自禁的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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