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全面准确贯彻
“一国两制”、
“港人治港”、
“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确保
“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
“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贯彻这一方针,首先必须正确理解和把握
“一国”和
“两制”的关系。
“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
“一国”是实行
“两制”的前提和基础,
“两制”从属和派生于
“一国”,并统一于
“一国”之内。
“一国”是根,根深才能叶茂;
“一国”是本,本固才能枝荣。要认识到,国家主体坚持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是香港、澳门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保持繁荣稳定的前提和保障;香港、澳门依照基本法实行
“港人治港”、
“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必须充分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
要把坚持
“一国”原则和尊重
“两制”差异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坚守
“一国”之本,实现
“两制”和谐相处、相互促进,把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地建设好,把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香港、澳门建设好。
贯彻这一方针,还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对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拥有全面管治权。
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其唯一来源是中央授权。
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中央对高度自治权的行使具有监督的权力,绝不允许以
“高度自治”为名对抗中央的权力。近年来,香港社会有些人鼓吹香港有所谓
“固有权力”、
“自主权力”等,否认或歪曲中央对香港的管治权。邓小平同志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指出:“切不要以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来管,中央一点都不管,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行的,这种想法不实际。”推进
“一国两制”实践,必须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
只有这样,才能把路走对了、走稳了,否则就会左脚穿着右脚鞋——错打错处来。
必须全面准确贯彻
“一国两制”方针,确保
“一国两制”航船劈波斩浪、行稳致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必须继续坚持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贯彻这一方针,必须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持
“九二共识”。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的政治基础。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最根本的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虽然两岸迄今尚未统一,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从未分裂,两岸同属一个国家、两岸同胞同属一个民族,这一历史事实和法理基础从未改变,也不可能改变。
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
“九二共识”,明确界定了两岸关系的根本性质,是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关键。
没有这个定海神针,和平发展之舟就会遭遇惊涛骇浪,甚至彻底颠覆。
2016年5月以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根源就是民进党当局拒不承认
“九二共识”,破坏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只有回到
“九二共识”政治基础上来,两岸关系的发展才能拨云见日、重回正轨。
贯彻这一方针,必须坚定反对
“台独”这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最大现实威胁。
“台独”分裂势力煽动两岸同胞敌意和对立,损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破坏台海和平稳定,阻挠两岸关系发展,只会给两岸同胞带来深重祸害。
民进党当局顽固坚持
“台独”立场,纵容支持各种形式的
“去中国化”、
“台独”分裂活动,严重冲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习近平总书记严正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全体中华儿女共同愿望,是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在这个民族大义和历史潮流面前,一切分裂祖国的行径和伎俩都是注定要失败的,都会受到人民的谴责和历史的惩罚!
中国人民有坚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够的能力挫败一切分裂国家的活动!
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有一个共同信念,这就是:我们伟大祖国的每一寸领土都绝对不能也绝对不可能从中国分割出去!
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任何政党、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把任何一块中国领土从中国分裂出去!
两岸同胞要坚决反对
“台独”分裂势力,共同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