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看贫困老乡能不能脱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扶贫开发工作呈现新局面,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60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4%以下,创造了我国扶贫史上的最好成绩。
我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
这个成就,足以载入人类社会发展史册,足以向世界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贫困人口还有约3000万人,其中相当一部分居住在艰苦边远地区,处于深度贫困状态,属于脱贫攻坚
“最重的担子”、
“最硬的骨头”。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
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加紧进度,众志成城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
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要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
解决好
“扶持谁”的问题,确保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找对
“穷根”,明确靶向,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
解决好
“谁来扶”的问题,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健全东西部协作和党政机关、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定点扶贫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
解决好
“怎么扶”的问题,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
“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坚持
“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既不降低标准,也不抬高标准。解决好
“如何退”的问题,加快建立反映客观实际的贫困县、贫困户退出机制,努力做到精准脱贫。
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幸福不会从天而降,好日子是干出来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
特别是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
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
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激励各级干部到脱贫攻坚战场上大显身手。
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引导贫困群众树立
“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改变
“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的观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