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云帆有恋姐情节。

在他的心中,姐姐是世界上最完美的女人。

没有任何男人配和姐姐在一起。

那都是对姐姐的玷污。

“你姐夫没有那么讨厌,他现在什么都听我的,我说上东,他不敢往西。”

苏飒在陈述事实。

只是这事实的前提有些特别。

“姐,我会去看你的,如果发现他对你不好,我不会放过他的!”郑云帆说的很认真。

“好,我结婚这事,你别和爸说,我怕他唠叨。”苏飒吩咐。

……

养父什么都好。

只是他一个人把苏飒姐弟带大,当爹又当妈。

所以难免很多时候,嘴就比较碎。..

比如苏飒第一次来“亲戚”的时候,苏飒没觉得什么,养父却是紧张的一夜没睡。

担心女儿会痛经。

他猫在了厨房里面,把灶上的红糖水热了又热。

以后每逢那几天,养父都会准时提醒苏飒“不要吃凉的”“多喝热水”“别剧烈运动”“出门带个包”。

养父还是一个情感细腻,多愁善感的人,比女生还容易流泪。

就像是苏飒生下一个死婴后,苏飒只是大哭了一场后,就再也没流过一滴眼泪。

可养父却是接连半年,眼睛都是红肿的。

搞得最后还是苏飒安慰他,一切都会过去的。

……

“放心,你结婚的事情我肯定不说,等你离婚了,我再告诉爸。”

郑云帆说得更加认真。

他的声音很大,床上的某男似乎是听到了。

脸上露出了一抹委屈的情绪。

“随你的便吧。”

对于自己这个弟弟的脑回路,苏飒也有些无语了。

“对了,我今天会上街,给你买点辅导书寄回去。”苏飒换了一个话题。

“姐,你知道我不需要。给一个学霸买辅导书,是对他最大的侮辱。”

郑云帆提出了抗议。

他没有吹牛,郑云帆是一个十足十的学霸。

是那种上课可以全天睡觉,然后考试随随便便就考满分的变态。

“你需要,因为你需要熟悉一下高中题怎么做!”

苏飒坚持。

郑云帆已经高三了,面临高考。

苏飒坚信,如果不让他做一些简单的高中题,那么他一定会在考试的时候,把微积分、线性代数、离散数学、矩阵这些概念都用上。

那样除非阅卷的老师是数学系的教授,否则一般的阅卷人都会觉得自己在看天书。

然后一怒之下,不给郑云帆足够的分数。

“姐,你还说我?我还不是和你学的!”郑云帆显得很不服气。

因为他比谁都清楚,姐姐是学霸中的学霸,变态中的变态。

自己做题,顶多是会用一些超纲的知识。

而姐姐呢?

她因为觉得那些题出得太简单,太没意思,都懒得做!

虽然不至于交白卷,但也是只肯做选择题。

并且只保证做完单选。

多选做不做要看心情,填空做不做要看缘分。

作文更是从不会写一个字。

所以姐姐在乡下上学的时候,成绩一直都是吊车尾的原因就在这里。

这是一个懒人的坚持与任性。

“我是你姐,所以你的抗议无效。”苏飒的态度很粗暴。

那边的郑云帆没词了。

放下了电话后,苏飒忽然有些想养父了。

……

苏飒选择嫁给江肆,是因为那时候她真的很需要钱,还是急用。

他是为了保住乡下的那所山村小学。

养父不只是那所山村小学的老师,他还是校长、教务主任、校工和门卫。

因为山村小学就只有郑为民一个人在苦苦支撑。

哪怕工资长年被拖欠,不得不额外种了三亩玉米地,才能勉强维持生计。

哪怕那破学校夏天漏雨,冬天灌风,操场上的野草经常往外蹦兔子。

但那却是山里孩子能够在家门口可以就近读书的唯一地方。

山里的父母不指望这些孩子以后考上大学,光宗耀祖。

能读几年书,认点字,会写自己的名字,以后出去打工不至于连路牌都不认识就可以了。

所以那所山村小学对他们很重要。

学校没有了,山里娃再想读书,就只能去几十里外的镇上了。

镇上的初中和小学都没有宿舍,就是有,山里人也嫌贵。

所以要去镇上读书,只能靠走。

每天需要凌晨3点起床,背着一天的干粮,走四个小时的山路,7点才能到镇上。

一路上披星戴月,不但要小心路边的悬崖峭壁,还总能听到凄厉的狼嚎。

当然,高中就必须去镇上了。

苏飒读高中的时候,按照养父的意思,是让她住宿舍,忽然在镇上租一个房子。

可苏飒不愿意。

她宁可每天走读。

只为了可以每天看到养父和弟弟。

于是苏飒的高中生活,就是在每天往返80公里的山路上度过的。

她不觉得辛苦,相反还很喜欢一个人在山岭中行走的感觉。

然后上课睡觉睡得更踏实了。

直到发生了那件事,意外怀孕后才停止。

因此苏飒的养父郑为民,是十里八村最受人爱戴的人。

别的老师嫌弃山里苦,都跑了,只有郑为民坚持了十几年。

郑家秋收的时候,能来几百人帮忙。

地里的玉米采摘时,都不够这些人分的。

为了替郑老师多干活,经常有人争得脸红脖子粗。

几乎动手。

山里人用这种最质朴的方式,表达他们最朴素的情感。

可是这个夏天,一场山洪,乡村学校没了。

为了重建学校,郑老师拉下脸,到处跑经费,乡亲们也是你出500,我出30的集资,好不容易凑了20万块钱可以重建小学时,却得知,小学所在的那块地,连着后面的山头,都已经被拍卖了。

有搞旅游的老板看中了这个地方,打算围起来,弄一个集猎场、高尔夫球场、马场于一身的旅游区。

郑为民过去据理力争,说这是孩子们读书的地方,不能被这么糟蹋。

那老板拿出了合同拍在了桌子上,告诉郑为民,想建学校可以,这块地我拿2000万拍下的,你们想要回去,就拿3000万来赎啊。

否则山里孩子有没有地方读书与我有什么关系?

那老板甚至还给郑为民出了一个主意,说这些山里孩子读书没用,脱不了一辈子给人打工,当牛做马的命。

现在野生动物越来越少,老板还很担心猎场以后的生意不好做。

那些辍学的孩子不如都到他的猎场来打工,穿上兽皮的衣服装动物,引得城里人拿弓箭射。

一般是射不死的,就算是有几个倒霉蛋被射死了,家里面赔个几十万,那也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谁让穷人命贱呢?

郑为民又急又气,回去大哭了一场,还病了。

这时候,苏飒已经到了沪城。

她去找亲生父亲要钱,得到的却是苏家人的嘲讽与白眼。

苏飒一气之下,这才嫁进了江家。

也因为这件事,让苏飒从之前视金钱如粪土,因为嫌麻烦错过了很多发财机会。

变成了现在时时刻刻都会把钱挂在嘴边。

她很赞同那句话。

钱是王八蛋,但长的是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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