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少年得志,自小便展露傲人的文学才华,十五岁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荣获一等奖,有个和我并列的他叫韩han,不过他没我屌。
十七岁出版人生第一本作品,销量大卖,此后数年,横扫文坛,拿下国内外无数大奖,人们都说我是90后作家里的扛鼎人物,以后前途不可限量。
我是个很简朴的人,即便已经取得如此的成就,我也没有骄傲,住在一个仅仅几千万的二百平小房子里,吃的简单,没有豪车,仅仅有一辆‘劳斯莱斯幻影’代步,不玩女人,这么多年陪在我身边的仍旧是那个叫做刘奕菲“长相一般”的小姐姐。
唯一的爱好可能就是听着那台由爱穿红衣出名的某位老总赠送的一千万的音响演绎的舒缓音乐,写着对生活的感悟。
日子虽简单,却很幸福。
唉!
如果我不是在写小说就好了!
薛轶自嘲的笑了笑,敲着键盘将最后一段话删去了,毕竟是为了小说网站投稿,为了恰饭哪还能搞什么自由创作,当然严谨第一。
今年三十的薛轶,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读书时候,中了文艺的毒,梦想成为大作家,版税千万的那种,等到不再青年的时候,才明白文艺这回事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做的,极需要天赋,那种他没有的天赋。
如果以前他老老实实读书,以他那个时期金融专业的吃香程度,再不济也不会像现在一样,三十岁连个对象都没有,平时靠打零工赚点生活费,要不然就是在一家叫做的小说网站写小说,水平最好成绩均定30的那种。
也许现在也能大言不惭的来一句,我交朋友不看他有钱没钱,反正都没我有钱。
可惜,生活木有如果
合上电脑,薛轶点上一根烟,将床头柜的音响打开,放着周董的歌。
和往常没什么区别,烟尽就是睡,睡醒显然又会是颓废的一天。
三十岁,不喜欢长的像仙女一样的刘小姐了,也对超越叫什么斯基的作家没兴趣了。
什么名誉嘛!
什么才气嘛!
日子都过成如今这样了,多赚点钱是真的!
凉,像是一捧水糊在脸上,这是薛轶最深刻的感觉。
他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真的有水。
他第一反应是家里进贼了?
偷东西也就算了,还泼劳资一脸水是几个意思?
“薛轶,你别装了,今天不管你怎么说,都必须分手,没得商量。”
说话的是一个气质文静的女人?
口音有那么一丝山、东的味道,
她穿着典型的10年前后大学生十分流行的款式,一头长发扎成丸子状,大大的黑框眼睛横在鼻梁上,长相是小家碧玉的那种耐看型,在人群中该是个会引人注目的姑娘。
只是此刻,她咧着嘴大声说话,阳光下隐约有那么几许唾沫飞扬的姿态却显得没教养。
薛轶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处境,原来自己是在一个咖啡厅里,以平躺的姿势在地下,周围是诧异目光看着他的陌生人。
环境、每个人的着装,都像你将手按在时钟的指针上,倒退了无数圈的样子。
做梦也能被分手?
这小姐姐谁来着,好眼熟的样子。
薛轶目光仰视的略过周围的那一个个人,心里想:“不对,这也不像梦啊”
“难道说?”
“等等,这个语气怎么有点像我小说里重生流主角的口吻。”
“有点傻叼。
薛轶站了起来,目光最终停在了那个冲他说分手的女人身上,长相分外的陌生却显得别样熟悉,那不是在青春懵懂的时候,让他一次次输出到不想下床的初恋又是谁?
林峁庭!
“真就有这么烂俗的情节呗,一觉睡醒”薛轶低声念叨,刻意隐去“重生”两个字。
“回到了被分手的那天,大学路的咖啡店?”
“貌似这次也是我死皮耐脸约她出来的!”
“如果这不是做梦的话,她好像该说出那句话了?”
“不久后我模仿土豆的“干破苍穹”写的那本小说里还反复用了这句话。”
“人贵有自知之明?”
“狗血啊!”
“薛轶,你别嘀嘀咕咕的,咱俩没什么不能光明正大说的。”
林峁庭真心无奈,自打两人分手之后,薛轶就一直对她死缠烂打,给她打电话,给她闺蜜电话,宿舍门口堵,教室堵,她被逼的实在没办法了,才来赴这个约,就是想说清楚。
但薛轶却又玩“装晕”这一个搞了无数次的招数。
平心而论,她觉得自己够好了,给了薛轶很多机会!
可他呢,整天就知道做文学梦,不切实际,又不能持之以恒,换一般人早分八回了。
“算我求你了,你别烦我了行不行?”
“我们都是学生,你天天这样,我在学校怎么做人?
你让别人怎么看我?”
“好!”薛轶平静的道。
两人之间的事情毕竟是太久之前的事儿了,虽然薛轶曾经为此很伤心也恨过,但要说还不能忘怀那就是扯淡了。
而且讲道理,后来他的际遇也证明人家也没说错,实实在在一个窝囊废,不怪人家无论如何也要踹了自己!
生活也不是小说。
谁说重生就一定有个狗眼看人低的前女友?
主角以后就得在人家身上找爽感?
所谓百因必有果。
此刻,薛轶也不想如以前他笔下写的一堆装逼打脸的小说中的主角一样,来个什么努力奋斗,莫欺少年穷。
他就想好好感受这具年轻身体
如果可以,好好享受下大学生活,做一做以前想做却没机会做的事,顺利毕业,找个好工作,结婚生子,嗯,人生圆满。
见他干脆,林峁庭也愣住了,她看着薛轶,隐约觉得眼前这个谈了半年的男朋友似乎有哪里变了?
她倒也没多想,薛轶能想通也如她愿。
薛轶则冲她笑了笑,然后,错身而过。
按照经典网络小说中的套路,他该走的趾高气扬,迎着刺眼的太阳光留下令人难忘的背影!
现实嘛!
如某些爽文主角一开始就是自以为自己重生了,马上就会拳打杰克马这种,只能说多吃点菜,但凡有一粒花生,也不能醉成这样啊!
反正薛某人笔下的主角,一生行事,可从未有如此傻吊。
重生嘛!
尤其对一个三十岁锐气尽丧的佛系死肥宅,那当然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