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珍回来了。在一个星期六的傍晚。

这是洛远和洛宁都没有想到的事情。对于他们而言,这一突然的插曲让除了惊喜,更多的是恐惧。

洛远的心一瞬间七上八下,他怕李秀珍此行是来带走洛宁的。洛宁不是她亲妹妹,甚至是一开始被他当做累赘和在这个家生存的筹码,但三年下来,洛宁成了他的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他怎么能接受有人忽然把她带走!

洛宁也害怕,因为比起李秀珍,她更愿意要哥哥。看着已经在记忆里慢慢消失的那个人忽然出现,她有些不知所措。

李秀珍本就生的精致。从前,是不堪的生活让她变得庸俗而平凡。现如今,她一袭墨蓝色及膝长裙,及腰的乌黑长发,看起来价值不菲的高跟鞋,精致的妆容……她看起来光鲜而耀眼。

洛宁觉得那时的李秀珍真的很漂亮,白皙的皮肤,巴掌大的脸,一双含情的眼睛,比她见过的任何女人都好看。

直到后来她长大了她也没觉得那个明星有多好看,可能正是因为看过二十几岁时风华绝代的李秀珍的缘故。

李秀珍十八岁生的洛宁。如今洛宁八岁,她也不过26岁。

她走进愿意里,逆着光,洛宁总觉得她在哭,又觉得是错觉。她就这么呆呆的看着她。

她和洛远一样,对李秀珍的感情也很复杂。不,应该说更复杂,说不清道不明,她不知道用什么表情什么语气面对生下她却又不爱她的母亲。

“请进,您先坐一会儿,我去给您倒水。”洛远率先反应过来。

“不用那么客气,你们过得还好吗?”李秀珍这话是看着洛宁问的,一瞬间给了洛宁一种她很爱自己的错觉。不过,错觉终究是错觉。

“我和哥哥挺好的。”洛宁压下心里的各种情绪,对她微微一笑。

然后,两人都没有再说话。

片刻后,洛远端着一碗水出来,才打破了沉默,“不好意思,因为不会有什么客人,也没准备什么招待客人的东西。只有白开水,您将就将就。”

“谢谢。”李秀珍接过水,冲他笑了笑,显得格外有涵养,和当初扯住洛宁头发又哭又笑、撕心揭底的女疯子有着天壤之别。

“请问您这次来是有什么事吗?”洛远说的是“来”而不是“回来”。过去的三年,他和洛宁从未提起过她,他们都在试图抹去她的存在。

孩子就是从父母那里领会如何如何接触和对待世界上的其他人,因此,洛远学会了必要时候抛弃一切的狠绝,洛宁学会了漠视和麻木不仁。

李秀珍没回答洛远的问题,只是自顾自地开始说:“当年我带着两千多块钱,去了沿海的A市,进了一个大型电器加工制造厂打工。都说去那里讨生活容易,可真正做了,才知道原来听说的十有八九是假的。我是临时工,文化程度不高,不会说普通话,而且看起来邋遢又老土,一看就是乡下人,所以其它员工就变着法子刁难我,让我顶替加班然后他们自己领加班费,或者是因为大意给电器装错了线路的责任推给我……我真的几次被逼到绝望……”

她从手提包里拿出一盒香烟,抽出一根点上火,不甚熟练地抽着。双眼泛红,不知道是被烟熏的还是想起因为别的什么。一根烟过半,她才又接着说:“后来,我想了想,觉得前半辈子已经够窝囊了,我不能一辈子活得窝囊,就开始用剩下的那点钱买衣服化妆品,让自己看起来像人样,拼命学普通话。再后来,我遇到了你洛叔,我们俩在一起了,他有个儿子,和他前妻生的。今年年初他娶我过门了……”

没等洛远和洛宁接话,她又看着洛宁:“我现在过得很好,也没有公公婆婆要伺候,被人宠着爱着,比嫁给你爸那个没良心的短命鬼不知道好多少。你老爸去和人家寡妇鬼混,那两个老不死的也默许,我和他们吵,结果他们还三人一起打我,那死老太婆在我身上掐得全是伤……结果遭报应了,那寡妇怀了你爸的种两个月就双双摔死了,哈哈哈……”李秀珍有些癫狂的笑着,双眼通红,似乎是魔怔了。

洛宁目光呆滞的听着。这一切都是她没听过的,对她冲击很大。

相比洛宁,洛远比较冷静,因为李秀珍说的那些他知道,当然,对那些纠葛他也都不在乎。

“你洛叔知道我结过婚,也知道你们俩的存在,这次我准备把你们俩接过去。你们现在去收拾收拾东西,一会儿就出发。学校那边我已经安排好转学手续了。”接着,李秀珍又说:“把你们的书和重要的东西带上就好了,衣服什么的都不用带了,到了那边之后去买新的吧。”

李秀珍不是在和他们商量,而是通知,由不得他们拒绝,转学手续都办,他们又能怎么样?

“哦。”洛宁应了一声,一声不响地转身回房了。

洛远也回房开始收拾,他快速而高效地挑拣着必须带走的东西。“哥哥,我不想走。”洛宁闷闷地说了一声。

洛远手上的动作顿了顿,道:“晚来乖,收拾东西吧。”洛远仅仅一个字,洛宁知道了哥哥已经决定了要和李秀珍一起走了。

有那么一瞬间洛远想过和洛宁留下,他们兄妹二人平平凡凡生活在一起或许也不错。但终归理智战胜了情感,他不愿意一辈子做个平凡的乡巴佬,他也没把握能靠她自己的力量养活洛宁。

如果留下来的代价是一生的贫穷和卑微,那么,他将来可能会为年少轻狂时做出的不成熟的选择而后悔遗憾。

他不想活得悲哀,她也想让他心爱的妹妹活得悲哀。洛宁还太小,她什么都不懂,可他不能装作无知……

这是一个机会,一条终南捷径,哪怕走这条捷径的代价是去了新家之后需要寄人篱下,看人脸色。不过这又不是他头一回寄人篱下,无论是林家还是即将要去的那个“新家”,对他而言其实区别不大。

他在乎洛宁,把她当做了自己的妹妹,但终归没有在乎到为她放下私心。说白了,他还是比较在乎他自己。

十几岁的孩子,本该是在父母怀里撒娇的年纪。彼时的洛远却已经尝遍冷暖,阅尽沧桑,平添了一股与他的年龄不相符的成熟理智,又或者说是麻木不仁。

……

许多年后,每当洛远想起那时的情景,他都会希望时光倒流,然后他会回答洛宁:“我们不走了。”

只是再回首,发现已经当年那个总是喜欢一言不发跟在他身后和他相依为命的女孩早已不在原地。

后来,午夜梦回时,他的耳边总会想起她当年那句——哥哥,我不想走。

梦里,他和他一起长大,在镇上开了一间小商铺,生了一儿一女,养了一猫一狗,然后,看着他们孩子一天天长大……每每醒来,都是泪流满面。

后来,他时常会想他当年或许做了一个他这一生最后悔的选项。

当然,这些是后话了。

……

去到A市是第三天。A市位于东南沿海,是个很发达的港口贸易城市。

洛宁一路上没什么精神,似乎一切都与她无关。洛远有几分兴奋,至于在兴奋什么,或许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大概就像是自出生便待在笼子里的鸟儿有一天忽然被放出了笼子,尽管对心底环境会心生紧张和不安的情绪,但终归还是本能地对天空充满向往和期待……

洛白家在城郊。眼前的清新不落俗套的西式复古三层楼房和他们之前的家有着天壤之别。

车子停到车库,李秀珍便带着他们进了门。“老婆,你回来了。”洛白从客厅的沙发上起身,走过来笑着对李秀珍说。

李秀珍走过去在他脸上吻了一下,然后温柔道:“老公工作辛苦了。”

“你才辛苦呢,千里迢迢去接两个孩子过来,我都说了我找人去接,你偏要亲自去,累坏了吧?”他伸手刮了刮李秀珍的鼻尖。李秀珍笑得开怀。

洛白喜欢李秀珍,美丽耀眼风情万种,同时又温柔体贴。

那样的李秀珍是洛宁从来没有见过的,美丽温柔,浑身散发着魅力。后来,当洛宁学到了“山鸡变凤凰”这句俗语时,觉得用在李秀珍身上似乎很贴切。尽管她也算不上凤凰,只能算一只美丽的孔雀……

“亲爱的,两个孩子的名字我都想好了,男孩儿叫洛远,女孩叫洛宁,因为我觉得晚来不太好听,怎么样?我们明天去搞定他们的户口吧。”洛白求表扬似的看着李秀珍。西装革履的成熟男子,对着李秀珍时是眼里尽是温柔。

李秀珍开心道:“当然好了,你愿意接受他们就已经让我很感激了……”

余下的话洛宁没有太注意听,她有些走神,回过神来时,她已经从林晚来变成了洛宁,哥哥从林远变成了洛远。

她叫林晚来还是叫洛宁她不在乎,洛远更是对自己姓林还是姓洛这个问题一点儿都不在乎。对他来说,可能姓什么都一样了。

Tip:拒接垃圾,只做精品。每一本书都经过挑选和审核。
X
关闭
手机客户端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