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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要参战了吗?”
这句话在光华四十三年二月三日(1943年3月10日)以后,几乎成为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口头禅。
这一天的下午三点,中华帝国参议院通过了由众议院提交审议的针对美国海军战舰袭击中华帝国民船事件而采取的处理措施,并送交内阁总理府由内阁总理大臣宋教仁签署,然后由帝国皇帝王辰浩盖玉玺正式生效。
中华帝国外交部表示,中华帝国政府已经遵照国会制定的事件处理措施向美国政府下达了通牒,要求美国政府在光华四十三年三月一日前,按照通牒规定,将肇事者休斯顿号驱逐舰舰长克洛斯等112名美军官兵解送到中华帝国,接受中华帝事法庭的审判。
同时,附加经济条件是赔偿中华帝国皇家邮政公司经济和职员伤亡损失费8.8亿龙币,赔偿全部遇难者家属生命、财产和精神损失费总计12.3亿龙币,平均下来每名遇难者家属将获赔高达三百万龙币。
附加政治条件是美国政府公开书面道歉,美国海上自卫队禁止向海外派遣,需要遵守中美《纽约和约》,海军战舰总吨位需降至20万吨以下,拆除超过这个限额的海军战舰。同时,美军陆上自卫队亦没有出兵海外的权利,需要停止在欧洲战场上的非人道主义军事行动。另外,中华帝国要求美国公开其国内的秘密核设施,允许国联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防扩散组织专家对其进行核查。
所有人都能够感觉得到,这个通牒实在是霸王条款。首先就是将克洛斯等美军官兵解送到中华帝国进行审判,按照中华帝国的法律杀人偿命,克洛斯等人很可能将会被全部处以死刑。中华帝国一直保留着十大酷刑,专门用来惩治十恶不赦的罪犯,例如叛国罪会被处以斩首,合法公民请愿签名书上超过5万人亲笔签名处死的罪犯会被被处以绞刑、车裂等酷刑。而此时中华帝国的国民群情激愤,最高法为了树立国威,很有可能会讨好国民而将克洛斯等人全部处以车裂等酷刑。
如果美国政府接受这第一条,那么罗斯福政府将威信扫地。
而经济赔偿的第二条显然更加离谱,虽然中华帝国官方表示中国人的命金贵,每人获赔偿300多万龙币在合理的赔偿范围之内,但总额高达二十多亿龙币的赔偿金,这根本就是在抢劫。如果罗斯福答应了的话,这笔巨款将会让美国政府18个月都不吃不喝才行。
而最后附加的政治条款,书面道歉罗斯福倒是可以做到,但是重新遵守中美《纽约和约》把美军重新打回,这是罗斯福所不能够接受的。因为一旦那么做了,美国只能是任人鱼肉了。而最让罗斯福无法容忍的是,中华帝国要求核查美国的核试验基地,关停美国的核设施,这一旦让步,那么没有核武器的美国将更加任人欺凌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