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点击功能呼出

下一页

添加书签(永久书签)
报错(章节有误?)
听书 - 重生之我是大明星
00:00 / 00:00

+

-

语速: 慢速 默认 快速
- 6 +
自动播放×

御姐音

大叔音

萝莉音

型男音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A-
默认
A+
护眼
默认
日间
夜间
上下滑动
左右翻页
上下翻页
《重生之我是大明星》第四百七十三章 火了 1/1
上一章 设置 下一章

《我的团长我的团》首日播放,第二集的平均收视率便破二了,这个成绩,别说是之前的《生死线》,就算是当初爆红的《大宅门》也不曾达到过。

当初《大宅门》开播之后,也是经过一段时间的人气积累,才最终迎来了爆发,而《我的团长我的团》则直接略过了这个步骤,一炮见红。

转天上班,于胜利见谁都是先笑后说话,弄得一帮下属胆战心惊的,虽说大家都知道《我的团长我的团》收视率喜人,让顶头上司心情大悦,可一个整天板着脸的人,突然笑得像个招财猫一样,谁的心里能不打鼓。

于胜利刚到办公室,就接到了专管电视剧制作的副台长打来的电话,这位可是他的顶头上司,更是他的伯乐,最重要的是,这位顶头上司的年纪大了,已经要退了,他想要爬上那个位置,少不得这位老领导的推荐。

接到电话,于胜利可不敢怠慢,急匆匆的上楼,敲响了老领导的门。

“进!”

于胜利走进去,先观察了一下老领导的脸色,见对方和他一个样,心里立刻就踏实了:“赵总,您找我!”

赵台长笑着伸手示意了一下,于胜利这才坐下。

“小于啊!昨天黄金剧场的收视率我听说了,成绩非常喜人啊!”

赵台长年岁大,说出来的话,也都是官话,于胜利耐着性子连声应合着,等到从老领导的办公室出来,他感觉自己的脸都笑得发木了。

不过心情却格外的好,刚刚老领导的那句话,让他的心情过了好久都没办法平静下来。

“年轻人,取得了成绩不要骄傲,要再接再厉,你作出的成绩,台里面都看着呢,这段时间,我们领导班子也在讨论要给你加担子,你要做好心理准备,一旦机会来了,就要把握住,到了新的工作岗位,要作出更加出色的成绩!”

加担子!

于胜利只希望这个担子越重越好。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于胜利还激动的坐立不安的,折腾了半晌,才想起来给宋铮打电话,昨天一个电话,探听到了人家的闺房秘事,现在这个时间,应该没问题吧!

于胜利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宋铮正在斯勤高娃家里,两口子一大早就过来接孩子,被老太太留饭了,早饭,午饭,晚饭,一天三包,全都得在老太太这里吃。

宋铮这会儿正跟着斯勤高娃和林欣如在客厅摘菜呢,看到是于胜利打过来的电话,赶紧放下手里的活,拿着手机去了阳台。

“您好!领导!早起了,我这会儿在我干妈家呢!对!收视率啊!您昨天和我说过了,高兴,怎么能不高兴的,您放心,我们工作室这边,绝对配合,华谊那边也没问题,这个电视剧,他们占了一半儿钱呢!行!好嘞!没问题,瞧好吧您!”

挂了电话,宋铮回来,斯勤高娃问起,就把事情说了,自家干儿子拍的戏,斯勤高娃自然也看了。

“不错!不错!铮子!可不许骄傲啊!咱们争取下一部作品,再创新高!”斯勤高娃说完,突然想到了什么,翻出了手机,“我给郭老打个电话,让他也过来一起吃,顺便给你庆祝庆祝!”

宋铮本来就打算接了孩子之后,去郭保昌家串门儿的,结果让老太太给留住了,见老太太要给郭保昌打电话,他自然不会拦着。

郭保昌接到电话,没一会儿,老两口子就到了,众人一通忙活,很快就整治出了一桌席面。

宋铮一家子轻松自在的在斯勤高娃家里,跟着一帮长辈小聚,网络上,关于昨天晚上播出的《我的团长我的团》的议论,已经要翻天了。

以前想要汇集观众对一部电视剧的观感,大多都是采取街头采访,或者报纸上的问卷调查之类的,可是,网络在中国大地兴起之后,人们又有了一个新的途径。

得益于央视之前一段时间对这部电视剧的宣传,让人们很早就开始期待这部电视剧的播出,昨天晚上播出之后,反响完全可以用“炸了”来形容。

人们从来没看过这样的一部电视剧,整部戏从一开始,就没有出现任何一个高大上,伟光正的形象,主角就是一帮小人物,一帮溃兵,这帮人没什么理想,更谈不上伟大,每个人身上都有一大堆毛病。

为了活命,在战场上装死,为了一顿猪肉炖粉条.子,无所不用其极,为了能继续这么苟延残喘下去,他们欺骗,虚伪,怯懦,甚至卑鄙,各种人性的负面展露无疑。

可就是这么一群小人物,却让观众们在看过之后,居然莫名其妙的感觉到了可亲,因为生在那个时代的,更多的就是这样的小人物,那些伟人,都是百年难遇的。

每一个出现的人物,都有着鲜明的特点,完全没有任何脸谱化的痕迹,这样让观众感觉更加真实。

央视也在网上发起了一个投票,选出剧中最受欢迎的角色。

没有意外,孟烦了高票当选。

原版《我的团长我的团》,张毅饰演的孟烦了便大获成功,经过宋铮重新编辑的新版,更在这个人物身上增加了太多让人厌烦,却又让人忍不住喜欢的特点。

孟烦了,北平人,学生从军,在剧中他自称是小太爷,而大家对他的昵称是“烦啦”。

一个闻着连长被烤成熟肉,还在专心点他怎么也点不着的火柴的主儿,一个通达英语的高才生,面对日军坦克,用半秒钟决断,放下燃.烧瓶,躺下装死,日本人的刺刀非常敷衍了事的刺入两寸,从此有了一条作为对日抗争证据的残腿,但也从此失去了魂魄。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人物,因为他本身的性格就是复杂的,和那个时代很多的丘八不,人家都是大老粗,而他是个大学生,知识分子家庭出身,有良好的知识素养。

孟烦了,是他那学贯中西、愤世嫉俗的爹给他取的名字,期望一切烦恼了却,寄寓儿子一生快乐无忧,但那只是一场梦。

事与愿违,他的儿子长成后却被战友叫做“烦啦”。

在整部剧中,孟烦了算不上是最关键角色,但整个故事都是以他的视角作为叙述角度,如果把他的所作所为罗列在一起,这个人物最显矛盾重重。

他出身书香门第,却满嘴油腔滑调;他做出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玩世不恭、损人不倦,能把本来壮志酬云的人,说回到和他一样灰心丧气;他在意身边的亲情友情,却总用很损的语言、颓废的行径来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很多事他都能看透,但他又怀疑。

自认为看尽世态炎凉,20岁人,90岁的心。宋铮在原版的基础智商,额外又在他的身上下了很多笔墨,因为这个人物最能代表中国人的精神面貌,《我的团长我的团》这部戏所讲的也是从人渣到人的进化过程。

除了真实之外,这个角色能够大受欢迎,还因为亲切,很多中国人都是愤青,孟烦了在很多时候也是个愤青。

因为他热爱这个民族和这个国家,希望这个民族更加完美,他忍受不了一点破坏完美的瑕疵。

他当学生的时候,曾经试图改变这些瑕疵,他想的是游行,即是为了救国,也有一个下意识,好多年轻男孩儿都有这个东西,通俗一点说就是起哄架秧子。

当他发现他无力改变这一切的时候,就只有愤怒,然后他去当兵打仗,一开始挺热血,挺勇敢,每次都冲第一个,但老觉得后背发凉。

孟烦了于是想了一个自保的办法,决定成为老兵油子,他煽乎和他当年一样的新兵上去当炮灰,但心里会有自责。

所以,可以说孟烦了有自毁倾向,但是,他从来没让自己彻头彻尾坏过,因为他没这个能力,他变不成坏人,因为他永远有良知,他也变不成能打善战,因为瘸着一条腿,他有文化,让他能言善辩,他希望从嘴上让自己变得恶毒,只有这样才能保护他,把他变成黑白通吃。

只可惜,他的那张臭嘴在招人烦的同时,又总是能让人感觉到温暖,舒心,于是,他多了很多朋友,也让很多观众喜欢上了这个角色。

昨天播出的剧集当中,孟烦了为了一捆粉条,对着要围殴他的乡民,大声疾呼:“干什么?你们在围攻一个军人,不光是一军人,还是一爱国军人;不光是一爱国军人,还是一打仗的爱国军人;不光是一打仗的爱国军人,还是一跟日本鬼子打仗的爱国军人;不光是一跟日本鬼子打仗的爱国军人,还是一跟日本鬼子打仗以致重伤的爱国军人!”

话说得大义凛然,这样的台词,在以往的抗日剧中经常出现,伟光正的让观众听着就烦,但是这番话从孟烦了的嘴里喷出来,人们却一点儿厌烦的感觉都没有,因为谁都知道,他咋呼的厉害,其实就是为了一包粉条。

这样的一个人物,招人喜欢,似乎再正常不过了,可是接下来的第二名,就不禁让人有些意外了。

东北佬,迷龙!

这个名字来自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迷龙爱赌命,但总能赢。

迷龙这个东北佬具有典型的东北人性格,粗犷、豪爽、带点儿匪气,对兄弟却实诚地能把心和命都交给你。

他是活得最轻松的一个,因为他简单,他不会有那么多的思虑,不会瞻前顾后,想到了就马上去做。

所以,他梦一样捡了一个老婆,一个现成的儿子,奇迹般地有了一个家。

其他炮灰们想都不敢想的事,他却做到了,看似是好得不能再好的运气,却是缘于他对生活的执着,面对幸福,他有足够的勇气追求与担当。

经年的硝烟给一切蒙上了一层灰沉沉的阴影,世界变得混沌而迷茫,而迷龙的眸子却始终漆黑清亮,如孩童般清澈,就象那纯净澄明的湖水,一望到底。

如果说孟烦了像一块未琢的璞玉,那么迷龙就是一块透明的水晶。他孩童般地率真,从不压抑自己的感情,所有的痛苦、愤怒和快乐,他都痛快淋漓地释放出来。傻人有傻福,偏就有这样一个怀抱,可以容忍他象个孩子似的撒娇胡闹。连年的战火中,所有人的生活、追求、信仰都被扭曲,唯有他坦然面对,顽强的、有滋有味的、实实在在的活着。

网络上大量的留言当中,很多人都表示,迷龙刚出现的时候,他们非但不喜欢,反而有些厌恶,因为在收容站这样一个地方,苟延残喘着活下去的都是一些可怜人,作为一个“有钱人”,迷龙对他的同类,不但没有一丁点儿怜悯,居然拳脚相向,实在是有违人们的传统道德观念。

可是当炮灰们即将被重新投入战场的时候,迷龙所表现出来的东西,让人们不禁喜欢上了这个粗犷中带着点儿孩子气的角色。

灰暗破败的收容院,这个东北佬慵懒地躺在吊床上,冷眼斜睨着气派十足,掷地有声的做征兵动员的虞啸卿,一脸的漫不经心,其实支着耳朵一个字儿也没放过。

他的不敬和不屑,与其他炮灰们的畏缩和热切形成强烈反差,充分说明了他在这个院里的霸主地位。

是的,他就是这里的土霸王,靠着一身匪气和天生买卖人的精明,他过得富足而强悍。他揍谁不需要理由,只看他的心情。

他就象一只混在鸡群里的无聊的狗,每日扑这个,咬那个,发泄着无穷的精力和莫名的愤慨,在鸡飞狗跳的喧闹中打发着无所事事的时光。

或者说他就是一条缺氧的鱼,在一汪死水里拼命扑腾,只为让沉闷的日子多一些活力泡泡。

每天对着那些畏惧和谄媚的脸,看似优闲的日子却一日更比一日烦闷无聊。他瞧不上虞啸卿,他认为他在“装犊子”,那些骗人的鬼话他也不信,但最后一句“有鬼子可以杀”却真真实实地动了他的心。

他这儿还没表态呢,一个个瘪犊子玩意儿却都争先恐后地报了名,让他大为恼火,这是赶着去送死吗?

他愤怒地举起拳头,谁要想去,先过了我这关!

然后,一群瘪犊子们飞蛾扑火般的勇气,却让他始料未及。

溃兵们接受那敷衍了事般的体检时,他大骂李乌拉:连胜个屁呀,你爹给你起名时骂你呢!不觉孬你!你是打过很多败仗!让好些东北老爷们死得烧纸钱都收不到,他他妈是汉奸!

为什么被人他不骂,唯独骂李乌拉?

只是因为,李乌拉是这里除了他之外,唯一一个东北佬!

让这个角色真正打动人心的,是接下来的白菜猪肉炖粉条事件,他远远地看着他们忙活,看他们分工合作,一样一样将千辛万苦找来的材料兴奋地丢进锅里,将一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渐渐做成形。

他突然很羡慕他们,远远飘来的一丝丝熟悉的味道不由自主地吸引着他,东北人李乌拉被敲倒后,他终于忍不住走到锅边,大声喊着:“猪肉炖粉条.子不是这么做的。”

于是酱油,牛肉罐头,大方的加到锅里,就是为了让他们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东北味的白菜猪肉炖粉条。

渐渐腾起的热汽一点一点融化了他坚硬的外壳,熟悉的味道让他不可抑制地想起了遥远的家乡,一曲不成调的九一八,让所有的人为之动容。这个平时在他们面前横着走的人,终于露出了他的柔软的一面。

最终的结果就是,他终于下了决心,一场豪赌,一把早已定输赢的骰子,他散尽家财,给自己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痛痛快快的加入到他们的队伍。

释放了所有,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他欢快地冲进雨里,第一次放声歌唱:你要让我来呀,谁他妈不愿意来呀。

脱下狗的外衣,他终于不再愤怒,和鸡们一样快乐了,虽然他仍是一只骄傲的、霸道的大公鸡。

一部成功的电视剧,离不开这些堪称经典的角色,就像《大宅门》里的白景琦,少了这个角色,整部戏就变成了一部宅斗闹剧,就像《生死线》里的四道风,少了这个角色,宋铮所谓的抗战武侠剧也就不成立了。

《我的团长我的团》也是如此,只是这种灵魂人物更多,更加丰富,孟烦了,迷龙,不辣,蛇屁股,康丫,要麻,豆饼,这些戏份或重或轻的角色,少了任何一个,都会让这部戏大失光彩。

看着助理整理出来的评论,于胜利心里彻底踏实了,一部电视剧能引起这样的热议,同样的情况,还要追溯到十几,甚至二十年前,而现在,宋铮凭借着一部并非是传统抗战剧的《我的团长我的团》居然做到了。

于胜利都不禁要发出感叹:“这小子,真是我的福将!”

上一章 设置 下一章
返回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