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长,没有兴趣的书友,可以直接跳过去了。
作为本书的作者,我占据的位置,可能你们略有所不同。我需要的是一个能被所有读者能够接受的主角。而不是那种兵王,或者说无所不能的主角。那种人或许有,但是不是本书的主角。
没有人会没有缺点。我一直认为这句话说的很有道理,超人厉害吗?厉害!可真这种人只能存在于幻象。虽然我这本小说也是能和幻象系挂钩,但是它却不适用。
作为一个刚刚穿越的普通社会青年,有谁会经历过生与死的考验?有吗?你们所说的现实残酷,对于主角来说根本不是一个问题。或许生活环境不一样,但是并不是所有人的成长环境都是险恶的。
再来说说你们关于守夜不穿盔甲的问题,一个刚刚穿入这个世界,对这里一无所知的人,就算是一个退伍兵,他知道该如何穿戴中世纪的盔甲吗?眼看着刚才自己费尽力气打死的骷髅,会没有一点心理反应的,就这么自然的拔下它的盔甲然后就穿上去?
难道心里就没点疑惑?这东西有没有病毒?有没有其他不适的?大小合适不合适?等等等。
我无数次带入这个场景,站在主角的角度,我觉得这很难,来自地球的思维,决定了主角不会这么做!最起码暂时不会这么做!
我们国家有句话,不见棺材不落泪,什么意思呢?在没有见到最终结果的时候,人们总不会相信事情会一定发展到那种地步。而主角显然就是如此,如果真不到那种山穷水尽的时刻,相信是谁在那种环境,都不会穿戴的。当然,人与人思考时所站立的角度不同,这仅限于我的想法。
我本人作为一个退伍军人,并没有接受过真正的生与死的考验,这是大环境所致,谁也无法改变。但是,需要我付出的时候,我也丝毫不会迟疑,这是我身为党员的觉悟。本书的主角在设定上,一定程度加入了我的影子。
文中主角作为一个退伍两年的士兵,很难理解或者说,在死亡还未来到自己面前的时候,能够真正的表现出合理的反应。我在写作的时候,会经常把自己带入角色,思考他在这时候应该干什么,怎么干。我理解你们对这点的吐槽,但是,我也不能理解你们对这点的吐槽。
什么时候?士兵就该十项全能了?我这是我最觉得不可思议的地方,作为一个退伍兵,我很了解部队怎么训练一个士兵。同样,在基层作战连队,对士兵训最多最大的,其实就是来自身体和意志、以及耐力的训练。还有,对党的忠诚这个核心信念。
士兵在脱下军装以后,他也是个普通人,不是超人。只不过比没有当过兵的人,稍微强那么一点。而后,一年不如一年。但是,那些来自身体内部,那些训练时留下的永久记忆,不会忘记。它们促使退伍兵,在意志、耐力、身体受到压迫的时候,会比普通人承受的要高一点,紧紧是一点点,还是随着时间消失,在慢慢的磨灭。
关于我是生活在象牙塔里的乖宝宝,我很是唏嘘。
作为80后的末班车,我享受到了80后所有能享受到的苦处。我从小家就穷,我父亲年轻的时候也喜欢玩,经常干了活,拿到钱就拿去吃了喝了,家里一点存钱也没攒到。我母亲经常数落我的父亲,我父亲还喜欢喝酒,喝了酒就经常打我和我的哥,那个时候是我最不愿意面对的回忆。在我的回忆里,那个时候的记忆都是灰色的。
上学以后,我从来都是穿着我哥剩下的衣服,我从来都是看着别人家的孩子,拿着零花钱吃喝,自己只能羡慕的在旁边看着,但是我有骨气,我从来没问家里要过钱,一次没有,除非是学校交钱。
我知道我家穷,我3岁的时候,帮助家人里除地里的草,因为用锄头除掉了几颗玉米苗,我父亲就为此狠狠的打了我一顿,现在想来真是
我现在还清楚的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我妈带我去百货商场的柜台买东西发生的一幕。
那个时候过年,家里穷什么都没有。我二爹家有钱,商人家庭,从我记事起,就是一个非常精明的商人,即便现在也是。每次买过年年货的时候,我二妈就和我妈一起,带着我哥,带着我四哥(我二爹的孩子),一起去买年货。
在商场,我二妈给我四哥买衣服,买这买那,我和我哥只能羡慕的看着。因为家里穷,我妈也拿不出钱给我们买东西。(90年年代,钱很值钱,10几块钱就能买许多东西)于是,就在我们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妈透过玻璃柜台上的反光,看到我哥和我眼睛里的眼泪,很难想象,在商场里,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妈哭着搂住我和我哥。
从那以后,我妈不管在怎么穷,都会给我们买衣服。而我和我哥也很争气,我们从未家里人要过任何的新衣服和钱,虽然我们再三说不要,但是我妈总会给我们买。
我又从小喜欢玩,学习的时候不认真,老是坐在班级的最后,还经常被老师打。结果可想而知,学习不好已经是注定了。
那个时候的我,迫切的想要自己出去干活,帮助家里人减轻负担,真的。最终2002年的时候我辍学了。当时我的父母还要供养我哥上学,我哥当时也在上高中,家里压力很大,爷爷奶奶还都在。
我父母问我,你确定真的不上学了吗?我说我确定了,我不上了,让他(我哥)上吧,反正我也学不好了,还不如出去打工,给家里挣点钱,也能给家里减轻点负担。
我妈又问我,你真的不上了?你以后会后悔的。我说我不后悔,前几年确实不知道后悔,只知道终于不用上学了。可是到了现在呢,我只能无奈的摇摇头,只怪自己当年太年轻,开窍太晚了。
初中没上完,我去打工了。当时14岁多吧,远离家乡几千公里,去我们的省会一个小村子里的黑工厂打工,去一个注塑厂当工人,天天熬夜熬的死去活来。这对我的冲击是非常的巨大的,也是难以想象的,这里没有人情可言,也没有家人的照顾,为的只是生产的产品,以及老板的高兴的脸。
最终,三个月后我不干了,受不了那个环境。父母从家里来把我接了回去,三个月说好的每个月300的工资,一分没给。
回家后,不能闲着啊。
我学修车、饭店当杂工、学修电脑、当保安、最终这些都没有干长。而就在这个时候,我的小姑在深圳那边站住了脚,我妈问我还想打工吗?我说去。
于是,04年,我独自拿着我妈给我买的襄樊-广州的火车票,一个人坐上了火车。身上只揣着50块钱,到了广州顺利的在车站找到了迎接我的小姑。
第一次坐地铁、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进工厂、第一次被人质疑是童工。事实上我就是童工,我只有15岁,我用的是我哥的身份证。如果不是我小姑和工厂人事部的招工文员熟,我想我根本就进不去。
于是,在我小姑的开路之下,我在那个工厂里,工作了将近两年。
这两年,我吃到了无数以前没有想过的苦。说起来,还要感谢那些对我帮助的人,我忘记了,四川、湖北、湖南、广东的都有。
他们都叫我,小孩子。
都还算照顾我吧,只能这么说,在工厂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要干。
因为我岁数太小,不能上流水线,于是我被安排到杂工的位置。工资不高也不低,不过在当时也有将近900多,可以说是一个不低的工资线了。我每天干什么呢?流水线需要的原材料,我从仓库里领出来,然后用叉车,拉到流水线。那种叉车是人拉的那种,不是现在的电动叉车。
流水线生产出来的成品货物,然后在一箱箱的拉到仓库。我当时的身高并不高,只有1.62米左右,而我拉着的货物,比我要高上许多。所以,很多时候,都只能看到一大堆货物,在在工厂车间与仓库之间的空地上行走,走进之后你才会发现,还有一个小孩在吃力的拉着它们前进。
有些人会顺手帮助我推一把,有些人像是没看到我一样走自己得路,有些人会对我说加油。
对于帮助我的人,我十分感谢,我会在下班以后,请他们出去吃饭以表感谢。所以,我认识了许多心地善良的人,可能是他们的影响,我才没有长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