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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顺1730》第七六一章 堂下何人状告本官(九)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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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盐户不冤,是垦荒公司冤。请老爷做主!青天大老爷!”

到了审案的时候,并不激烈的流氓斗殴已经结束。面对着用断指的血写在白布上的巨大“冤”字,县令问出来了那句经典的“你们有何冤情”,得到了这样的回答。

斗殴已经过去,整个过程几无波澜。一群专业的政治流氓,打一群不专业的政治流氓。顷刻间对面就做了鸟兽散。

大顺在九宫山之后选择了妥协,保留了江南的很多“有活力”的面貌。

而这里,曾经是县官在县衙审案,有势力的原告被告各自雇打行的人在县衙门口打架,县官无可奈何,全都惹不起,所谓【既审以后,布阵拦打,藐官法如弁髡】,官、法,就是个吊毛的地方。

是朝廷特派的、正统的“巡抚应天”都能被人当街抽大嘴巴子,打人者飘然而去的地方。

专业打行,党争市井打架,秀才这种地方议员流氓化,想想后世92年才取消教坊司制度女囚在军中乐园服役可减刑的某地,就可以粗略理解一下此时真实的流氓秀才配打行,到底什么样。

县令对这种事压根不管,民不举,官不究。

打死人再说打死人的,但他知道,这边的打行下手都有分寸,一般打不死人。

这种事,县令见的多了,经验丰富。

前朝就有诸多类似的事,如《五人墓碑记》故事,也是专业秀才、诸生先出面,质问来拿人的校尉咋回事啊,校尉反问这件事关你们秀才吊事?两边很快就动手干起来了,以至于“巡抚战栗不敢动”。

县令对此习以为常,只要不打死人,便没啥大事。一般情况在审案之前,原告被告都是要在县衙前开干的,今天不过是干仗的人多了点而已。

这么大的县,朝廷就给那点钱,也不给编制人员,靠基层秀才。基层秀才很多都是流氓头子,能维持县里运转下去、把税收齐就不错了,哪能什么都管?

刚才县令的亲信全程围观了斗殴的过程。

那群抬着天官地官牌位的支持垦荒的盐户们,先是吸引了大量的市民。

然后流氓秀才用说书人的技巧,陈述盐户的生活苦难。

随后在恻隐之心泛滥之际,由盐户转到了前朝的纺织业匠户封建义务制的相似之处,引发了以小工商业为主的市民共情。

接着,直接诛心言论,说之前那些喊冤的盐户,是自己把草荡卖了,如今听说有圈地补偿,是以闹事想要要回契约而已。他们就纯粹一群刁民,你们不要同情他们。那我们这些盐户吃蛆虾酱,你们咋不同情同情我们呢?

在迅速扭转了舆论后,专业的流氓剁掉了自己的一根手指,割掉了胸口的一大块肉扔进了香炉里。

烧的滋滋冒油,肉香四溢。

然后又用断指在白布上写了个大大的冤。

借着这种自残的震撼,高呼要和反对垦荒的人不共戴天。

不知道他是专业流氓的,都觉得这简直气冲霄汉。

原本几天前还在那边的市民,此时全都转向。

接着这群专业的政治流氓,就冲到了街上,阻拦那些反对垦荒的盐户,直接动手把对面冲散,围打了那些一看就不是盐户的对面打手和秀才。

真正的反圈地的盐户毫无组织,瞬间败退散去,从城中逃亡而出,四散奔逃。

支持垦荒的盐户一方大获全胜,然后在城中巡游两圈。

前朝崇祯皇帝的哭临事件,让干这一行的明白了一个道理:辩论是愚蠢的,直接用打手打的对面不敢露头,那么自己就可以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因为大家都在谈抽象的仁义之类的王八犊子,抽象的东西,永恒的公平正义这东西,全凭一张嘴。

既然不谈阶级的利益,不谈具体的利益,只谈抽象的永恒的正义仁德道义,那不就是谁打赢了谁说的算嘛,甚至满清打赢了都可以空谈这些抽象的扯淡。

不过,这都是旧经验。

这一次的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这些政治流氓们,提出了具体的利益,而不是抽象的仁义;具体到某个阶层的利益,而不是抽象的全体的仁政;具体到了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而不是抽象的要施仁政之类。

现在这些人大获全胜,控制了市井舆论,把该打的人打跑了,现在跑到这里来喊冤。

却不是为自己喊冤,而是为垦荒公司喊冤。

县令对这些流氓的做法,还是很满意的。

这伸冤的目标是垦荒公司,而不是直接和那些反对圈地的盐户对立,这就让县令免去了许多麻烦。

他也不急着审案,叫人把专业讼棍写的状纸呈上来后,慢斯条理地拖延着时间,他在等一些人。

才拖延了一阵,就听着远处一阵号鼓声,随后有小吏传道:“节度使大人到!”

看热闹的百姓纷纷让开,县令也赶紧整理衣帽,与县中小吏衙役等一并出去迎接。

行礼之后,林敏道:“你自审你的,只要秉公办理就好。本官非来主审,也不是越俎代庖。”

“该怎么审,就怎么审。”

县令应下,自请林敏上座督查。

待周边安静下来后,几名垦荒公司的人,还有那些手里有大量草荡契的场商,也被带了过来。

原本按照上次的控告,这些垦荒公司的人是被告。

现在这边的流氓打胜之后,反手一弄,垦荒公司的人成了原告了。

而这些手里有草荡契的场商,则成为了一个尴尬的存在。

县令先读了读实际上看热闹的百姓都已经知道内容的状纸,便问那些场商道:“圈地时候,垦荒公司找的你们,说你们手里有草荡契。完课印串等,一应俱全。你们自愿接受圈地补偿之款项,此事当真?”

这些场商听到“自愿”二字,心里只想骂娘。

心想什么叫自愿?

我们要是不自愿,兴国公就要查我们办私盐的事,我们倒是不自愿,但不自愿行吗?

若是别人来查,倒是好说,总能糊弄过去。

可这天底下的事,只有想不想查,没有能不能查。只要想查,自己这些人办私盐、搞私煎的事,没个查不到。

但事已至此,这时候若说不自愿,或者直接喊冤,那才是傻子行径呢。

因为……他们买草荡本身,就是不合法交易。

“大人,我等都是自愿接受圈地补偿款项的。”

“垦荒公司与我等协商,我等皆出于自愿。”

“一来煎盐从业乃天下苦业,我等早有换业之想。”

“二来所给补偿,颇为合理。”

“是以,皆是自愿接受圈地补偿的。”

“这些草荡典押契、五年之内的纳税完课证明,都在这里。请大人过目。”

小吏连忙将这些契约都拿到县令身边,县令随便抽了几张,点头道:“这倒都是真的,尤其是完课纳税的证据,这些做不得假。盐政那边也是有存根的。”

“既有证据,各项契约也都完备。那按你们所说,前几日来这里反对垦荒的那些盐户,都是刁民?”

“前几日事情之定性,当为刁民典卖草荡,不能得圈地之补偿,遂聚众反诬,人多闹事?”

“若真如此,非得重罚不可。”

这些场商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只能把事情做绝了。

否则的话,真要追查起来,当初那些盐户反对圈地,最开始都是谁组织起来的?

可都是他们在背后扇阴风、点鬼火,而且是他们领头组织起来的。试图要挟对抗,从而保证自己继续还有煎私盐的利益。

这里面不是说场商想要卖草荡、得圈地补偿。

圈地给的那点补偿,只能给明面的。那些法律上“无主”的草荡,圈地公司是直接在朝廷那里承包的,是不可能给他们一分钱的。而且这官司,真的是哪怕打到北京城,这些场商也不占理。

但如今事情都发展到这个地步了,场商还能怎么办?

退一步,当堂反悔,说自己其实不想被圈地,是兴国公逼的。因为要是不同意圈地的话,兴国公就要查自己煎私之事。

煎私盐,真要是查起来,要赔的钱可就多了。

这种事,基本可以理解为大明前期的反贪。地方上的钱到底够不够用,皇帝心里是有数的,定一个极高的圣人标准,然后皇帝手里就有了绝对正义的执法名义,想办谁就办谁,而且是以反贪的名义。

私盐也差不多,商人入场之后会什么样,朝廷是傻子吗?但法律就在这摆着,还真就有理由办这些煎私盐的。

很多法律是不明说的,尤其是江南地区,是压根不可能依法办事的。真要依法办事,那事可大了去了,不只是盐业,包括土地、田产等等,不合法的问题多了。

比如从明初开始的江南各县的税率不统一政策、一开始的官田民田之分、税率按照户籍所在地承担的各种奇葩政策,导致的经典的嘉兴和嘉善两县从隆庆年间干到崇祯年间的土地争端。

简单来说,明初时候,江南承担的大量的国税。但是,这部分粮税的基础,是靠明初战乱结束后,朝廷手里掌握的官田达成的。

官田是可以收很高的税的,因为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嘛。后来官田的数量越来越少,但整个县的税收额度并未调整。乱七八糟的投靠、转移户籍到税率低的县纳税等等,到后期已经发展成两个县的人互相干,从百姓到士绅再到官员,已经上升到地方政府互相之间拆台的地步。

散装到县了都。

其实,都是和这一次圈地里的“草荡所有权”问题差不多:

非法传承的东西久了,一动就会引发很大的社会动荡,但又因为全国的经济基础不同,法律不可能全部适用。是以朝廷选择了默许地方按照非法的传统去办的方法。

明中期开始的社会失控、地方基层崩溃,按照全国搞成农奴大农村计划设计的早期上层建筑绷不住的情况下,除非来一次大洗牌,否则只能是按照“明明违法、但默许不深究”的态度去承认地方的政策。

就拿圈地这事来说,如果真的按照法律来办,真的不要太简单。但现实是真的不能按照法律来办。

现在这些场商也是无奈。

法律灵活的掌握在刘钰这样的朝廷大员的手里。

随时可以在严格的依法办事、和宽松的地方自有特情之间切换。

诸多的历史遗留问题,当初没全都砸碎建出来新的,也只能这样。

这种切换,使得总有一款“犯罪”适合这些场商。

他们不说自己是自愿的,还能怎么办?肯定“自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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