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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顺1730》第四八四章 新旧利益的冲突(五)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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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府尹当即介绍了一下松江府这种特殊的、其实完全是中农水平的假佃农,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里面,有个绕不过去的问题,就是基层到底交了多少税。

大明也好、大顺也罢,只看律法,简直就是农民的天堂。三十税一,这税低的实在是叫全世界羡慕。

然而,要是只看法规法令的话,这世界变成天堂也太过容易了。

如果都是按规矩办事,不说正常的土地税,就是加上明末的三饷,也不多。

这里不提地主收租的问题。

只提收租之外的税赋徭役问题。

大顺的土地税,就算加上人头税,其实也就0.05两白银。很低。

但是,一税轻、二税重、三税四税无底洞。这才是基层的现实。

一亩地0.05两银子的正税,一点都不多。

可是,此时也有一些乡绅对此是有记载的。

曰:每亩正税4分,又每分加平二分,则此一钱二分矣。国课应完,若亩只收一钱二分,尤可支也。

然,官府每逢大役,则按亩加派。若每钱税加至半两,尤可支也。

然,每岁加派十次、廿次、卅次,叠而加之,不可支也!

凡遇过差,公馆、驿马、酒水、门包、长随、书吏、衙役、夫轿,皆出于是。而乡约贤者又借官私派,民岂能活?

这就说的很明确了。

应该缴纳四分银子的税,基层官府按照惯例,每分银子再多加二分,也就是一分变三分、一亩地的四分便一钱二分。

这样的话,也就相对于十一税,也能活。包括潜规则的两倍的加税,依旧还能活。

但是,遇到徭役、加派、差事,这加起来就没数了。

好比去挖河,你不想去,那就交钱啊。交了钱,理论上官府雇人替你去;又好比有官员来了,走运河,得去拉绳或者准备别的,这也得抓人。不想去,就交钱。

刨除掉地主地租这个根本性问题,基层官吏能把三十税一,干成二税一、甚至达到一点五税一的地步。明末甚至出现了撂荒跑路,大片土地没人敢种的情况。

只看法令、朝廷的制度,感觉封建王朝真的是符合仁义之政的。

可要看看基层、看看现实,只能说,能活二百年的王朝,都是命大的。

原本,还有人头税,摊派的钱,可以摊派在人头税里。同样是一分银加杠杆,加到一钱,但这一分银一部分是土地税、一部分是人头税。

现在,取消了人头税。就算加杠杆,也得有初始的钱数,这些钱就全加在土地上了。

中上层,都有避税的办法。或者说,都不需要专门去避税:只按照国家规定的国税收,根本没几个钱。

他们避的,还是国税之外的钱。

大明也好,大顺也罢,收一两的国税,底层要承担十两、甚至二十两。看似一年收个千八百万的地亩税入了国库,底层估计收了一二亿当不是问题。

所以大顺的财政,比大明强点,但也垃圾到极点,以至于马上要被没有印度、十三州还不纳税的小小英国超越了。

这种情况自明时便有,所谓投效等。

所避的,不是朝廷的那点正税,避开的主要还是基层的层层加码。

这种情况下,刘钰当初就说过的、那些商贾阶层也认识到的“土地售价降低”的情况,也就随之出现。

小农阶层是被盘剥的重点,土地越多,越轻松。

就算不避税,只要能避开基层的加码,就毫无压力。

而现在,伴随着人头税摊入土地税,这种情况更加的严峻。

皇帝坐在金銮殿里,觉得自己行的是仁政啊,三十税一,这还不仁政?

实际上,基层的情况,并不那么简单。

这是全国的普遍性情况。

普遍性之外,还有松江的特殊性。

伴随着对日贸易开启、伴随着西洋贸易提振、伴随着中瑞联合贸易公司开始扩大走私业务,以及种种股份制公司的出现,使得松江出现了一股投资风潮。

之前在松江府尹那和刘钰交谈的,是比较正统的乡绅,属于是天朝的OLDMONEY阶层。

不投资、不工商,而是老派地放贷、收租、科举、传家。

他们和松江佃农的特殊性,关系不大。

有关系的,是一些看到投资有利润后,将资金投入到股份制公司之中赚取年息的乡绅,或者是一些大中型地主。

他们急需钱。

但是,贸易的不稳定性、天朝一直以来的囤地传统,又使得他们不想要售卖土地换取急需的钱。

借贷,利息太高。

贷款,没有银行。

卖地,那是败家子。

这种情况下,也就出现了一种很特殊的租佃形式。

押租制。

比如说,这块地,如果卖的话,正常卖10两银子。

但是,地主不想卖,大顺卖地是败家子这是一种普遍心态。但又急需现金来投资。尤其是诸如对日贸易公司增股的时候,明显赚钱的买卖,肯定要投钱的。

那么,这时候有农民站出来,说我租你的土地。我给你6两银子押给你,你把地租给我种,每年我象征性地给你点地租。什么时候你想把土地要回去了,你就把这6两银子给我,我就把土地退给你。

这有点类似于典当。

只不过,典当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为什么不直接花10两银子买呢?

一来,能花6两无限期的租,每年只给一些象征性的地租,为什么要花10两?

二则,地主自己也不想卖地。卖地容易买地难,土地也是留给子孙最好的基业。将来万一买卖失败,收回土地即可。

三则,土地在谁手里,谁就要承担税赋。大地主有关系,可以只交国税,避开那些摊派。而买地的人,只想要地的使用权,不想要地的所有权,因为有了所有权,就意味着要纳税,承担徭役等等。

四则,地主急需钱,又不想卖地。折中一下,怎么可能按照原价去“押租”?

如此一来,也就形成了松江府佃农的一些特殊性。

询问之后,可知眼前这家佃农,原本就是自耕农。

家里有四亩地。

将四亩地卖了,换成现金。

然后,在大地主急需现金的时候,拿着卖掉四亩地的现金作押,租十亩地,每年只需要缴纳一石租子。

比起正常的、普遍性的租佃,这租子其实就可以忽略不计了。刘钰见过最离谱的,是收粮时候,百斤一算,六十五归田主、三十五归佃户。这十亩地才收一石的租子,真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这等于是什么?

等于是四亩变十亩。

还省下了之前四亩地要承担的国税和杂税。

他是佃户吗?

是,因为他自己没有土地这个生产资料。

但是,他穷吗?

不富,但相对于大顺的普遍性的佃户来说,肯定不算穷。

这种租佃,对双方都有利。

首先,松江府因为大量的南洋米、东洋麦,使得传统的收租子的收益下降。

其次,投资需要现金。

再次,拿着土地抵押去借债;和将土地的使用权租出去,收取将近一半的土地售价的现金,这两者完全不同。

前者,那土地抵押出去借债,主动权在债权人手里。而且,松江府工商业的投资,也没有密西西比泡沫或者南海泡沫那样“诱人”的回报率,借高利贷去投资,那投资回报率得多少才能值得借高利贷投资?尤其是大顺高利贷利息如此高的情况下,谁不到万不得已,敢去借贷?

后者,土地的所有权,仍旧是地主的。当地主投资失败,或者又想继续收租子的时候,将押金推给佃户,土地仍旧是自己的。

而且,松江府这边,是保护这种租佃模式的,是走官方印花契约税的。大部分情况,双方也不会闲着没事干违约:地主收回去干啥?佃户退了干啥?

绕了一圈,其实谁受损了?

仔细想想,似乎也没有人受损。

国税不高,按照正常国税缴纳的话,大明也好,大顺也罢,小农破产并不容易。

税高的,还是地方的摊派,以及各种理由加派的钱。而大的地主是可以规避这些额外税费的。

既是要做社会调查,不管是真正的佃农,还是这种实际上是中农的假佃农,都需要询问询问。

刘钰心道这松江府尹,亦算是能吏了。

不管是考虑到基层民情的慈幼院佃农抱养政策,还是对两种不同租佃模式的了解,都足见此人既知道变通,也确实对民间有些了解。

考虑到这户佃农的家庭状况,刘钰也没有哪壶不开提哪壶地询问他们关于“进口粮食”的看法。

这都不用问,显而易见的事。

粮价降低,这些名为佃户、实则属于承包土地的中农,他们肯定是不满的。对他们来说,主要的收入,还是种粮食、卖粮食。

而且由于他们一不需要缴税,二来押租制下,他们给田主的租子不多,所以他们最有可能赶上某年粮价飞涨而达成阶级跨越的阶层。

刘钰估摸着,若是问一句,只怕肯定是诸多不满。

明显不满的问题没问,刘钰反问了一下这里妇女纺织的情况。按照以往的习惯,摸出了一些冰糖分给家里的小孩,又差人去准备些餐饭,如此平易近人的做作下,这家主人的胆子也渐渐大了起来。

说到女人纺织的事,这家主人便道:“城里的商人提供棉花,这边村子的女人便拿着城里商人提供的棉花纺纱线。月初领多少棉,纺出多少,商人收购多少。价格也是商人那边定。”

“赶着农忙时候,白天做农事。晚上,村子里的女人便聚在一起。”

“譬如今日张家、明日李家。每家晚上点一次油灯,每日轮换,谁也不吃亏。”

“若是手艺好的,亦可织布去卖。只是拙妇手笨,只好做些纺纱线的活。待过些日子,我再租佃些地。若粮食够吃,便种些棉花。”

“如今粮价又低,棉价却高。想来再过些年,自己种棉、自己纺织,再去售卖,或能多得一些钱钞。到时候也好给孩子们多置办些土地。”

“只恐过些年,这土地或种棉、或种桑,价格又上来了。便是押租,也要多花不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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