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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顺1730》第四五六章 毛遂自荐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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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在理。”

对下属的夸奖,刘钰是从不吝啬的。

略微考虑之后,刘钰道:“这样吧,你们还有什么想法,晚上开个会讨论讨论。还有关于在淡马锡筑城之事,也派人尽快去考察,算一算报价。”

“一旬之内,我就要派人先回京城报捷,亦让朝中准备准备‘万邦来朝’之盛事。”

“这,可是正儿八经地朝贡,却不是通译篡改把外交非要改成朝贡。”

“到时候,若不提前通知,数百人、甚至可能千人规模的南洋诸国贡使去了,倒失了天朝体面。”

…………

月余后。

紫禁城书房中,皇帝李淦将刘钰关于南洋四军镇、以及构建淡马锡要塞的奏请先放在了一边。

将南洋诸国要来朝贡的消息,叫人送去天佑殿,由天佑殿和六政府负责。

皇帝先拿起来的,却是一并送过来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账目统计表。

戴上眼镜,皇帝第一次对这种繁琐的账目如此上心。

好在送来供“御览”的账目,都是经过仔细整理的,虽然繁琐,但是一些重要的数据都有了统计。

皇帝并不怀疑南洋很值钱。

不管是出于刘钰一贯判断正确的信任。

还是出于正常思维也明白香料这东西赚钱。

等皇帝翻看整理统计后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账本之后,真正看到荷兰人一年到底能赚多少钱后,皇帝此时唯一的想法,就是花了那么多银子建的海军是值了。

不过,这里面最让皇帝触目惊心的,还是香料在本地的收购价、在阿姆斯特丹的销售价之间的区别。

除了香料,上面还有包括茶叶、瓷器之内的中国货在欧洲市场的销售价格。

虽然刘钰出访欧洲的时候,早已经将这些数据带了回来。

但此时配合着这详细的、具体每年赚多少钱的账目,同样的东西给人带来的感觉就完全不同了。

翻阅过这些账目之后,皇帝摘下眼镜,缓了缓有些发涩的眼睛,便叫人将刘钰之前递上的一份奏折取来。

这是一份不经天佑殿的奏折,直接递给皇帝,天佑殿也无权查看和批阅的。

上面的内容,就是关于攻下南洋之后怎么办的。

除了与荷兰合作这件事外,最重要的还是垄断公司的形式和性质。

以天朝而论,皇家垄断算是非常传统的一种情况。

有盐铁论打底子,有盐铁专营的两千年基础,垄断专营是最符合天朝朝廷习惯的做法。

不过,刘钰在奏折上,却希望采取一种股份制的方式,尽可能募集民间的资本。

朝廷可以以垄断权直接作为股本,吃干股分红即可。最好不要让朝廷专营垄断,因为朝廷管不过来。

搞成郑和模式,花费太大。广阔的南洋,要面临走私、海盗、起事、暴动、反抗、西洋人渗透种种情况。

如今有东印度公司的账目配合,方可直观地了解到,东印度公司到底在南洋花了多少钱。

若不搞成郑和模式,则又需要皇商负责。而皇商贪了多少,谁也说不清。

与其这样,不如师夷长技,以股份制募股的行事,聚合民间资本。同时,朝廷以垄断权入股,每年分红。

当然,大顺的国情和英国荷兰完全不同。不要说大顺,就是法国、西班牙等,也不可能全盘复制英荷东印度公司的模式。

就大顺来说,让一支私人的、民间大豪商参与的公司,拥有武装、战舰、海外的治权、法权、甚至开战权,这根本就不现实。

绝对不可能,这一点毋庸置疑。

包括一直试图搞南洋贸易的刘钰,也从未对此有过一丁点的幻想。

谁要是敢提出这个想法,皇帝肯定会发怒,若在朝堂提出来更是会直接炸锅。

对日本的贸易专营垄断公司,有其特殊性。其一是日本自己也锁国,所以在市场端堵住了走私渠道,对日贸易公司本身也不需要大规模的武装;其二就是对日的贸易垄断公司,说穿了就是个二道贩子,收货卖货的,最多也就考虑一下海盗而已。

但若在南洋设置贸易公司,就不得不考虑很多的事项。

管理、治权、外交、政治、朝贡、缉私、对抗西洋诸国的骚扰等等这些,可比对日本的垄断贸易负责的多。

只靠民间资本,根本玩不转。

但若是朝廷亲自下场,搞成皇室垄断郑和模式,亦或是皇商专营模式,又根本无法杜绝走私,而且贪腐得惊出一片天。

故而刘钰的建议是,既要借用民间资本分担统治南洋的花费,又要尽可能保证按股分红讲诚信——皇帝若不想讲诚信的成本极低,在英国可能会被资产阶级摁着头让他知道不讲诚信的下场,但在大顺几乎零成本。

刘钰的意思还是“站在皇帝的利益上”,便说将来想不讲诚信、赖账不分红、或者直接没为官有,都行。但这是一锤子买卖,不要万不得已的时候,最好不要用。

前期嘛,最好还是借着对日贸易公司打下的信誉基础,讲点诚信。账目尽可能弄清楚,该分红分红,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既说荷兰东印度公司那么多大股东,最终还是一个十七人的董事会负责一切,大顺这边也可以用类似的手段。

至少,用于前期过度。

大股东只有一些知情权,却没有决策权,决策权还是在朝廷手里。

关于这一点,还是有一定的可能的,靠的就是刘钰这些年的信誉,或者说刘钰所代表的皇家在海商群体中树立起来的信誉。

信誉这东西,很脆弱,很容易碎。

不过暂时来看,这信誉还能凑合用。

加上这些年在如威海、松江等地培养出的参股商业氛围,用来短期过渡是绝无问题的。

而且,只要信誉还没丢,其实大多数人就和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小股东差不多:只要能按时分红,谁管到底应该是十七人绅士团,还是七八十人的大董事会?谁管到底该一年公开一次账目,还是十年公开一次账目?

很多东西,是斗争得来的。而斗争的前提,肯定是出过事。

否则若是VOC保证每年百分之二十的分红率,只要能保证,再过一百年,也没人真的去质问董事会为什么就十七个人。

日后待过渡期过了,就可以学习一下19世纪开始英国对东印度公司的控制方式。

将经济活动与政治活动分开,参股者大股东只负责经济活动。

当然,前提是路都已经铺好了,该处理的问题基本处理完了,只要按部就班搞一些纯粹商业活动的方向上。比如建个货栈、比如在某地种咖啡、造几艘商船、今年的货该装什么之类的。

而朝廷任命的总管,主管政治、军事、外交等活动。

但南洋以及对欧洲的贸易,又绝对不是单纯的经济活动,其中的主流还是战争、外交、和统治。

其实也就是朝廷借用民间资本的力量,均摊统治南洋的费用,不动用国库的钱。而同时,也能让民间资本跟着一起吃点肉、喝点汤。

能让皇帝少吃点肉、漏出点汤的真正理由,其实还是刘钰报了个大致的账目,认为皇帝的内帑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

尤其是现在是一夜之间全面取代了荷兰在东南亚的统治,要全面接盘,方方面面都要花钱,绝对不是皇帝内帑拿得起的。

这不是当年荷兰人才来南洋的时候,从零开始,一点点开拓。靠着最开始的几百万股本,逐渐成为一个上亿规模的大公司。

而是一下子全面接手了一个上亿规模的大公司,维系运转的资金流水,和从零开始开拓的那点钱,根本没法比。

至于国库的钱,刘钰也说到了皇帝内心的触点。

下南洋固然是为了赚钱,但朝廷或者说皇帝赚钱,除了个人享受之外,总还有别的用处。

钱得花出去,否则守着一堆钱有什么用?

站在皇室和朝廷的一贯利益上去考虑,可以说,长远来看,下南洋是为了缓解土地矛盾,维系小农经济的传统。

短期来看,朝廷还有另一件大事要做。而这件大事,也是需要很多钱的,并且这些钱,民间资本绝对没有任何兴趣出,只能是朝廷来出。

那就是……废漕改海、整治黄淮。

从单纯的军事角度看,下南洋,是废漕改海的基础。

否则,西洋战舰在明末就能攻澳门、劫舟山。

这种情况下贸然改海运,皇帝那得是生怕自己的漕米断不掉、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矛盾压得住。

现在这个军事基础已经有了,之前江苏省的漕米试走海运也大获成功。黄淮地区作为南北连接、天朝腹地,年年为了保运河出现的水患,都已经快让那里成为火药桶了。

若能根治,这当然是一件功在千秋的好事。若能治好,在皇帝看来,给大顺多续个几十年的命,是绝无问题的。

废漕改海,当然得花钱。

而且,这钱,民间资本绝对不可能出一分。

最多也就是朝廷希望捐献,全国能捐个几万两十几万两就算顶天了,相对于这么宏大的一项工程,简直是杯水车薪。

这种情况下,也算是掐住了皇帝的命门,不得不在南洋贸易上向民间资本让步。

短期来看,朝廷即将用大钱,不能把家底子都扔在南洋,而且也扔不起。

长期来看,万一将来钱不够,松江外围的野战驻军是干什么的?直接开入,没入官营,也能让朝廷有钱用。

至于说南洋贸易的一些军事行动,刘钰的意思,便是让民间资本募股之后的钱,来“雇佣”朝廷的军队来干,以此确保南洋贸易公司手里没有舰队和军队。

这雇佣,当然不是私下里雇佣。

而是给朝廷钱,出军费,由朝廷派将领去帮着或是占领、或是打开国门、或是强迫贸易、或是割让土地等。

将来分红的时候,这些都算作成本,剔除即可。

包括南洋的驻军、官吏的开销,都要算作成本。这也很合理。

前期过渡很麻烦,既要与荷兰谈判,又要全面接管南洋一大堆的烂摊子。朝廷这边强势介入,抓的狠一点,也可以稳定地渡过前期这段混乱时间。

奏折上,刘钰倒是很坦然地毛遂自荐,希望由自己主持,渡过这个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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