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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顺1730》第二三九章 萌芽?萌个屁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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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人的毒计,就像是德川吉宗离间刘钰一样,恶心到极点的一种公开的投毒。

即便当时没人信,或如德川吉宗的信当时肯定无法离间,然而将来呢?

一旦出了意外或类似的事件,必会有人把这些话翻出来。

史世用就算是有心帮刘钰,可这件事又不是私下里说的,而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直接谈的。

他若不说,皇帝那边也交代不过去。

况且,瓦尔克尼尔说的也不完全是假话,这种说真话的投毒,最是恶心。

东印度公司从开普敦到日本,拥有广袤的市场,才不过几万华人的劳动力,这么大的市场就无法容纳,竟能搞出“相对过剩”这种情况。

大顺如果要兴办手工业,这得需要多大的一个市场规模?

更诡异的是大顺拥有此时世界最多的人口,从明朝开始几乎全世界半数以上的白银流入,但整个大顺的消费能力差到出奇。加上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内部市场几乎是半死的。

巴达维亚的事,或许终究会给刚刚起步的大顺手工业工厂,蒙上了一层阴影。

也需,会让皇帝看到了这些新事物美好背后的可怕。

月后,史世用回到了京城。

没有其他的选择,只能将在巴达维亚的事如实汇报,自然也包括了瓦尔克尼尔最后说的那番话。

即便他不说,也自会有别人说。

这番话之外的事,皇帝并不是太在意。一切都是按照枢密院那边定下的战略,完全捏住了荷兰人的命脉,就像是乐府指挥雅乐一样顺从着朝廷的节奏。

最后的这番话,史世用也看不出皇帝的态度,只是觉得皇帝好像很在意,不但听史世用复述,还将瓦尔克尼尔说的那些东西的一问,仔细看了看。

实际上……大顺已经在几年前发生过类似的事了。

6年前,苏州府长洲县,爆发过一次轰轰烈烈的织工罢工事件。

这本来是一个县的小事。

但这种事,从县令到州牧,全都是第一次遇到,一下子懵圈了,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处理农民起义,他们有经验;处理要求永佃的请愿,他们也有经验;处理商人罢市,他们还有经验。

唯独就是织工罢工,这件事他们是真没经验。

之前没发生过,怎么处理?

而且织工选择罢工的时间,正是各外国公司前来订货的时候,于是只好层层上报,直接报到了紫禁城里。

整个事其实很简单,当时刘钰还在威海练兵,这事他根本没机会参与朝会讨论。但以他的常识,连脑子都不用,用腚都知道大概是怎么回事。不是要求改善待遇,就是要求增加工资,工人的诉求无非这几样。

之所以闹到了紫禁城里,也因为当时一个叫何君衡的机户,也就是有织机等生产资料的资本家,请求朝廷“勒石永禁叫歇之事”。

何君衡是有朴素的阶级意识的,明显感觉到日后这种“齐行叫歇”,也就是全行业大罢工的事,在苏州、松江等地会越来越多。

但朝廷从未有过法令指导这种事该怎么处理,所以最好就是以此事为判例,立碑、勒石,日后作为指导性的判例。

作为机户,他不希望再发生类似的事件,更不希望一发生这样的事,平日里交好的县令大人不知所措。

全行业的叫歇,县令也不敢轻易动手,怕闹出大事件。

朝廷最后出面,派人在苏州府立了碑文。

碑文可想而知,大体就是两部分。

第一部分,这次叫歇罢工的缘由,一定是织工里面有坏人,心怀鬼胎,用心险恶。

但是,大部分人是好的,是被蒙蔽的、不明真相的。

所以,第一部分说:【某不法之徒,不谙工作,为主家所弃,遂怀妒忌之心,倡为帮行名色,挟众叫歇,勒加银,使机户停职,机匠废业……】

第二部分,肯定是怎么解决。

但这个时代不是19世纪的美国矿场铁路,机械时代随便抓几个人就能干,敢闹事的直接让公司枪手打死完事。

这时候是手工业工厂,织工是需要技术的。

这不是后世的蒸汽机纺织厂,抓个包身工就能操作机器。能织绸布的,这时候克也算是技术工种了,所以还不能杀。

只好妥协了一下,从原来的按天算工资,改为了计件工资;每年的六月初一、七月初一和八月十五,机户得多给机工一钱银子,作为福利。

从按天算到计件工资、再到给酒钱福利,整体上也算是增加了工资,这件事也就这么解决了。

最后,朝廷、何君衡等资本家、织工代表等几方人,一起在苏州府立了碑文。

其碑曰:

嗣后如有不法棍徒,胆敢挟众叫歇,希图从中索诈者,许地邻机户人等,即时扭禀地方审明。应比照【把持行市律】究处,再枷号一个月示儆。

这个碑文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这个【把持行市律】究处。

因为,之前没有爆发过类似的齐行叫歇的事件,哪怕是县令大老爷断案向着何君衡,耐不住整个苏州府的织工都罢工了,县令怕闹出大事,也是头疼。

按照啥法律判?

翻了《大顺律》翻了半天,也没找到类似的情况,更没说该怎么处置齐行叫歇事件。

但立了碑文之后,也就有法可依了。

顺承明制,《大明律》之《户律·市厘·把持行市》罪,大顺基本也就是照抄过来了。

《户律·市厘·把持行市》律,在《大顺律》里排在第149条,下辖15个小款。

包括牙行、对外通商垄断、朝鲜琉球朝贡贸易反欺诈、漕运中途勒索、府兵盗卖半官方的马匹、汉苗交界处贸易准则、衙门和官方买卖等等。

全,基本是挺全的。就是有些跟不上时代了。

比如现在松江的贸易公司的买卖制度、比如虾夷的买扑承包,就完全套不进去,只能特事特办。

依《大明律》之条款,“把持行市罪”基本有三种处置方式。

杖八十。

这个不给钱贿赂,正规执行的话,必死。

鞭笞四十。

这个当时死不了,但基本上也差不多。

大面积的背部鞭痕,缺乏处理,很快就会葡萄球菌感染,最后“发疽而死”。

最后就是“如盗窃论”。

至于之后断案怎么断,也就很清楚了。

如盗窃罪的前提,是在贸易交易中用非法手段拿到了利益、并且拿到手里了、退赃也不管用,一律按照盗窃罪处理。

那么,如果日后织工在齐行叫歇,并且取得了胜利,争取了涨工资等利益,全都按照“把持行市”律之“如盗窃论”的盗窃罪处理。

依《大顺律》之规定,盗窃未遂者,鞭笞四十。

但如果已经罢工成功,增加了工资,那就不算盗窃未遂。

钱都拿到手了,工资都涨了,肯定是已遂啊。

而同时,古代中国的律法对盗窃罪罪额的规定,是比如十个人合伙,偷了100钱,每个人不是按平均10钱的罪去定罪,而是按照每人都偷了100钱的罪去定罪。

所以,一旦叫歇成功,每个人涨了一钱银子,那么全行业1000人,就算100两的大盗窃罪。

“依罪,盗银百两,流三千里戍边、免刺字、杖四十”。

基本上,这件事勒石之后,齐行叫歇的成本就大规模增加了。谁也不想最后流刑三千里。

这件事既算是所谓萌芽的一个证据,也算是朝廷根本不懂啥叫新时代的一个证据,甚至都没有专门立法。

旧的《大顺律》修修补补继续用,而修修补补的《大顺律》里关于“把持行市”的律法,抄的是《大明律》。

《大明律》中,关于把持行市的法律,抄的是《唐律疏议》。

基本上算是千年前的棍子打现在的人,一杆子抡到西域还是万里佛国的时候了。

如今史世用又把巴达维亚那边的话一传,皇帝自然想到了几年前织工叫歇的事。

不得不把刘钰、刑政府尚书、户政府尚书等几个人全都召见到身边。

李淦并没有单独召见刘钰询问这件事,也没有上来就问类似的事如果发生在大顺该怎么解决。

待人都来了后,转而询问刑政府尚书,如果巴达维亚的事发生在大顺,该怎么判刑、依何等罪?

刘钰跟睡着了一般在那杵着,皇帝不问,他也不说话。或者,他根本没把这件事当个事。

皇帝问刑政府尚书,刑政府尚书便从专业角度先谈道:“陛下,臣以为,此事之首罪,当在糖厂承包者。”

“若在本朝,瞒报人头、拒缴丁税、数额较大,按例当杖八十,追缴欠额。”

“但此事……若真这么办,臣等考评之时,也定会给当地县令安一个‘考核乙下’的差评,基本上这辈子仕途也就到此为止了。若是这般做,糖厂必要倒闭歇业,雇工闹事,必要大乱,这是只知律法而不知变通,实难堪大任。”

“但此事,若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早晚还是要出事的。”

“所以当地县令多半觉得,只要不在我任上出事就好,自己也不捅破这层窗户纸,留给后来的人去解决,只要别在我手里出事就好。”

“最后越压越多,将来爆出来的事也就越大,早晚会有倒霉的,可别是我就行。”

“不过,本朝既已免了丁税,此事倒也不用考虑。但商人求利,毫无道德,多半还是会压榨。压榨过狠,纵无丁税,雇工依旧闹事。”

“所以,此事……无解。”

“最好的办法,也就是不准开办糖厂等等。此谓之治本之法。”

“亦或者,复《周礼》之旧制,皆收官营,再置官籍工匠,尽归匠籍,专门管辖。”

刑政府尚书回完皇帝的话,又悄悄看了眼刘钰,又补充道:“陛下如何问,臣就如何答。至于做不做,那就不是臣所能建言的。或陛下圣裁、或天佑殿众议。”

皇帝知道刑政府尚书是在做老好人,也不在意,笑着看了看刘钰,道:“鲸侯听完这话,是不是肚子里准备了千句百句准备反驳?朕想想啊,你都准备用什么词。嗯……因噎废食?这四个字,肯定都到嘴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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