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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夜!植物人老公突然睁眼亲了我》第55章 沈老师的优越感,他忘本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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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男人神经病吧?人家姑娘招他惹他了?就和疯狗一样冲着人家叫唤!现在被打脸了,真是活该!”

“对啊,自己被甩了,就拿别人撒气,这是什么操蛋的人品?”

“姑娘说得对,这就是无能狂怒。”

“对啊,不就是失恋么?搞得自己像是受害者一样,摆出恶心的嘴脸给谁看呢?你是人民币啊?大家都得爱你啊?还真是搞笑。”

“男人丑也就罢了,还没有一点绅士风度。负分!滚粗!”

“天啊,你们没注意么?这姑娘好漂亮,比之前那个女人还美丽得多!”

“我也发现了,这是不是哪个娱乐圈的明星啊?我拍一下。”

“我知道了,这傻啥逼比是想搭讪呢。”

周围的人纷纷对沈戍之冷嘲热讽起来。

特别是有人在看到了苏飒那逆天到犯罪的颜值后,舆论更是对苏飒一边倒。

毕竟这是一个看脸的世界,颜值就是正义。

而之前沈戍之表现得歇斯底里、又哭又笑,也确实让人很没有好感。

这些嘲讽听在了沈戍之的耳朵里,他的脸一红一白,羞恼到了极点。

他有多久没有这么觉得尴尬和羞辱了啊?

大学,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小社会。

在学校里面,他是受人尊敬的沈老师,是众人眼中的希望之星,是被学生崇拜的建筑天才!

别说系主任了,连沪城大学的校长对他也是客客气气,关爱有加。

所以沈戍之的内心,早就有些膨胀了。

他很自信,他觉得自己很不错,很有优越感。

这种优越感是基于他的知识,他的才华。

沈戍之自己也意识到自己飘了,但他却觉得自己应该飘,这没有什么可觉得羞耻的。

谦虚只适用于普通人,不适用于他这样的天才。

天才的谦虚,只是虚伪。

他要正大光明的骄傲!

沈戍之坚信,他的优越感比那些富人的优越感来得更加的高级,更加的理所应当、理直气壮!

富人的优越,不就是有几个臭钱么?

但金钱是随时可能会失去的!

今天家财万贯,一场股灾就一无所有的人,大有人在。

可自己呢?

才华是不会离开,背叛自己的!

自己的优秀才是真正的优秀!

永远不会被辜负!

所以他才觉得,自己有资格追求倪歆,自己比那些大款更能给倪歆带来幸福。

那些暴发户,那些富二代,物质上富有,精神上却很贫穷匮乏。

哪像自己?

才高八斗、学富五车!

能与倪歆进行灵与肉的交流,灵魂深处的碰撞!

并且自己只是暂时没有钱罢了。

以后自己的钱途也是宽广无比!

自己是搞建筑的,以后会成为世界超一流的建筑大师!

随随便便设计一个东西,劳务费就几千万美元打底。

现在之所以还没有投身于建筑市场捞钱,不过是自己对自己的要求更高。

想先在专业上精益求精,不想过早的为那些生意耽误了灵感罢了。

有才又有财的自己,长得也不差,会有那个女人不爱呢?

可今天,却接连被羞辱。

这让沈戍之是真的无法接受。

“苏飒,你行!你行!你等着,你会后悔今天发生的一切!”沈戍之扔下一句狠话,在众人的起哄与嘲笑声中,狼狈地走了。

……

“还真是晦气,怎么遇到一个二百五?”苏飒也叹息一声。

她知道,以后自己还要在沈戍之手下当学生。

一定会迎来这位沈老师的报复,给她穿小鞋。

但苏飒也丝毫不在乎。

你再能报复,又能把我怎么样?

我已经是学渣了,已经是倒数第一了,我还有什么可失去的呢?

不给我评优?

不给我奖学金?

你就是想给,我的实力也不允许啊。

在学校给我脸色?

我上课睡觉,也压根不看老师你的脸啊!

别说你上课冲我瞪眼了,你就是在教室里面当众上吊,你猜我会不会理你?

真是莫名其妙。

大不了就退学好了,反正苏飒在大学就是混日子。

在哪又不是混呢?

相比于沪城大学,现在对苏飒对电视广告中总是刷屏的一个“蓝翔技校”更感兴趣。

“学挖掘机哪家强,某某某某找蓝翔”的那个蓝翔技校。

现在在沪城也有分校了。

就在沪城大学不远的地方。

苏飒会开车,但真不会开挖掘机。

所以她真的打算学一下这个技术,艺多不压身么。(重要线索!)

……

苏飒买完了蟹黄壳,又给养父和弟弟买了几件衣服,打算过几天带回去。

否则她要是不张罗这些事,两个男人能把一件衣服穿到透光,才舍得换了。

路过母婴店,苏飒还是进去了买了几个安抚奶嘴,留在身上“防身”。

然后苏飒就上了一辆公交车。

不是冤家不聚头!

苏飒居然又在公交车上看到了沈戍之!

他的脸色很不好看,手上拿着一摞书,应该是之前去书店买书了。

沈戍之也看到了苏飒上车。

他鼻子哼了一声,扭头转向了玻璃。

那架势应该是在表示--“我不理你,你就是道歉,我也不会接受的!”

自恋是一种病,得好好治疗啊!

苏飒心中叹了一口气,觉得这位沈老师已经自恋到无可救药了。

是不是有什么妄想症?

当然,她也没有教这位沈老师怎么做人的义务。

只是想着要是郑云帆以后也学习学成了这样一幅“人嫌狗厌”的样子,自己一定会打死他的!

苏飒坐到了车的另外一侧。

公交车一路前行,不时靠站,有人上车、下车。

到了劳务市场那一站,上来了1个农民工样子的中年汉子。

他穿着破旧的迷彩服,上面都是尘土,还有破洞。

脸上也是黑乎乎的。

一看就是刚刚进行了体力劳动。

中年民工上车,此时车上还有几个空的位置。

距离他最近的,就是沈戍之的座位。

那是一个双人的座位。

沈戍之的右边空着。

此时是夏季,中年民工的身上因为劳动,带着一股汗味。

沈戍之眉毛就皱了起来。

他不动声色地把手中的几本书,放到了右边的空座上。

这就是一种暗示,你别坐在我身边。

我嫌弃你身上脏!

……

苏飒坐在了沈戍之的后面,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

她的眉梢带上了一丝冷意。

虽然苏飒上课总是睡觉,所以对这位沈老师的专业水平了解不多。

可苏飒却见过学校大礼堂边上的巨大海报。

上面宣传的,就是沈戍之的励志讲座。

说他是寒门学子,依靠个人奋斗,取得了不凡的成就。

他的报告会,就是为了激励年轻学子,特别是家庭普通的学子,要怀有理想,心怀天下,志存高远,努力奋斗。

海报上的沈戍之,目光坚毅,眉头微缩,似乎在思考着世界大事。

可苏飒觉得,此时公交车上,这个面对民工,露出一脸嫌弃的沈老师,才是他真正的本来面目。

他是出身于寒门,但他现在早就已经忘本了!

这种人的讲座,不听也罢。

否则和他学什么?

学着怎么做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么?

中年民工当然看出了沈戍之的嫌弃,于是就不敢再坐。

他们在城里打拼奋斗,亲手盖起了一栋栋高楼大厦。

但自己却只能住在低矮闷热的工棚或者地下室里面。

他们做着最繁重的劳动,维护着城市的整洁与舒适。

送餐,送快递,打扫垃圾,在流水线上挥汗如雨。

却被城里人捏着鼻子,丢着白眼嫌弃。

不敢愤怒,因为在这个时代,连愤怒都是需要成本的。

“坐这吧。”

苏飒也是从乡下来的,她有很多的乡亲,如今也都在各大城市里面打工。

苏飒也是一个有点洁癖的人。

但她知道,汗水与泥土其实不脏。

真正脏的,是被玷污的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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