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就喜欢看书,长大后喜欢往书店跑,喜欢看那种全部都是黄易写的书(80后应该懂),曾经因为天天钻书店看书,久了老板让我自己租回家看,一本书租金五毛,随你看多久,所以那时候一租就是七八本拿回家看,什么书都有,但不知道是谁写的。
第一次在网上看网络小说是朋友介绍的,当时网站是,这个,还是盛大的起点,当时第一个号大概04年申请的,到现在还在,不过很少用了,因为平时都是登作者号。
后来结婚生子,大女儿出生的时候才开写网文,现在有五年多了,我大女儿也五岁了,现在很活沷听话,我对她说爸爸写小说的,是作者,我对我的亲戚朋友也是说我是一个写小说的作者,很多亲戚说我是个文化人,是作家,这话说的我都脸红,但心里美滋滋的。
我一直是这么认为,哪怕我女儿也是这么认为,有时候和别的小朋友一起玩,她说我爸爸会写小说赚钱。
然而,几天前我突然发现,我并不是一个作者,而是一个没有感情没有思想的枪手,我的作品与我无关,我每天耗七八个小时在电脑前冥思苦想的作品,我这些来年七八百万字的作品,全都与我无关。
我的作品没了,我的作家梦也没了,我就连靠这个养家糊口还要靠你们的施舍,因为按照合同,我的小说能不能赚到钱,全是你们一句话的事,你说我的小说没人看亏本了,理论上我还要倒赔钱。
我知道发这个肯定没好结果。
我有三个老人要养,我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要养,全家吃喝,子女教育什么都要花钱,而我全家就我有收入,我爸是参加过越战的老军人每个月会有一点补贴,但不多。
哪怕这种情况,发这个会产生极其恶劣的后果,但我还是要发这个,就像我忘了从哪看过的一句话,权益都是要靠自己争取,如果连自己都不愿意出声去争取,怎么指望别人帮你?
等别人主动来帮你?开什么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