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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我神籍》第三十四章 蓬莱仙客栈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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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殷立追上去只不过是临别不舍的惯性,他没有要留紫竹心的打算。因此,追出山谷,他只是远瞻丽影,以目相送,哪知投目所见又让他大吃一惊。

这山谷外面竟然躺着一头阎妖雪狐王。

狐王身上带着伤痕,四肢上各捆着一支金箍,此箍勒肉见骨,使得狐王痛苦挣扎,无力起身,呻吟声可感其疼。直到紫竹心行出山谷,念动真言,金箍方才松活,狐王也才停止呻吟,老老实实的爬着,像被驯服了似的哀哀低吟。

殷立睹此一幕,心中的震惊可想而知。

没等他回神,紫竹心早骑狐往南奔去。

望着紫竹心离去的背影,殷立喃喃说道:“原来她是要收伏狐王。”

昨天一战,紫竹心和狐王双双受伤,他猜紫竹心必是利用这个时间差奋力调息,待内劲恢复才赶去降伏的狐王,怪不得一去就是半天,怪不得回来身上还带有新伤,敢情适才上演过一场精彩的打斗。只是他猜不透这金箍是何法宝,典籍书文中可从没见过。

说实在的,他跟紫竹心在一块儿,从始至终都觉置身梦境。

两人在一起说话时,他看见的是个白衣皎肌,满口含香的柔嫩女子,只觉是在梦外;当看见紫竹心大战狐王,抑或催火炼药之时,他便迷糊起来,只觉是在梦里。如此梦里梦外,恍惚不知所以然。他感叹如此美貌的女子何能炼得这般惊人的修为?在日向帝国又有几人能达到她这般境界呢?

当然,大千世界广阔无垠,能人异士多不胜数。

南有佛国,西有道邦,北有妖族,东有龙庭。

只是不知这紫竹心姑娘是哪处来的仙子?

站在谷口眺望时久,殷立有些茫然若失。

他耸耸肩,自顾自说:“既是谬缘,走了又有何惜,我也走。”

他释怀的也快,不管怎么说,在修为上的晋升相比跟紫竹心的邂逅,自然是晋升更加令人心血澎湃。要知道,聚力境是挡在每一个修士面前的一座高峰,资质稍差的,穷极一生也未必能够逾越,即使资质优越的,也需耗费大量的时间方得晋升。而殷立的晋升得助于倾力搏杀,得助于此番遭遇,说什么也都值了,何必还要留恋那些不切实际的人。

有过一次击杀三阶魔兽的经验,殷立不再避讳魔兽。

此后十天,他径往西行,遇兽杀兽,权当是修炼了。

这十天,他没有计算,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里地。

等折往北行,离开离荡山脉,却是到了赵国境内。

魏与赵接壤,赵与天子作邻,到赵国路便不远了。

殷立是孤身一人,无有牵念,想快则快,想慢则慢。

他在赵国境内时而孤单远踏,时而结伴商旅,如此快快慢慢走了七天,方才走出赵境。出了赵国,则是天朝圣地,天子之地广阔八百万平方公里,帝都太昌屹立中央,此去仍有万里之遥。

不过再往前,少丘陵,多平原,路途平坦。

殷立随从商旅同行,这一走就是半个月。

……

这日,行至帝都郊外,瞧见好大一座城池。

殷立老远就瞅见那城墙高砌,蔚为壮观之势,虽然城中面貌邈远难窥其貌,但是却能真真确确的瞧见一座巨峰从都城之内拔地而起。这高大挺拔的巨峰直插云霄,难觅峰顶,当真是仙气腾绕,令仰者气嘘。

小时听说,帝都太昌竖着一座“云顶仙山”,果然名不虚传。

此山有九节指峰,暗寓九重天之意,峰顶之上是“离境天宫”。

传说此天宫乃少昊天帝的仙宫道场,离境二字更指超脱凡尘。

少昊天帝是古往今来第一人,只不过两万年前,天地寿终,他在混沌中破晓而亡。准确点说,他劈开混沌,再造天地,保得一方生灵,而自己却化为了乌有。他人虽死,天宫依在,只是天宫有远古加持,无人可近。

从峰顶往下,七节指峰都在远古加持的范围之内。

而一节指峰正是国子监,二节指峰则是陨神之殿。

殷立在郊外阔处展眼眺望,感慨半晌,然后跟结伴的商队辞别,快行一步淌进都城。太昌都城道路宽阔,商铺云集,行人熙来攘去,好不热闹。殷立从北门入城,顺着石板街道一路左观右看,然而还没等他看够繁华,就让一人拦住。

殷立仔细打量那人,只觉他身材干瘦,像在哪里见过。

于是想了想,道:“我认得你,你好像是宋大中的人?”

那人躬身抱手,笑道:“亏世子还记得,在下叫班伯尼,奉公子爷之命在北门边侯你两天了。世子,这些天你也没个消息,可把典姑娘担心死了,她睡也睡不好,吃也吃不下的,人都瘦了一圈了,她要知道您没事,准要高兴死了。哦对了,典姑娘和我家公子爷下榻在东门大街,您请随我来。”

殷立引手向前:“那敢情好,麻烦带路。”

太昌城太大,两人从北城走到东城足足花了一个时辰。

东城大多是胡同旧宅,越往城门边走,楼宇越是破旧,即使大街上的商铺、酒楼、客栈都不及别处阔气,带着几分穷酸。虽然穷酸了些,街上鱼龙混杂,人流倒是不少,尤以都城内河边上的龙门街最是热闹。

龙门二字顾名思义,乃鲤鱼跳龙门之意。

故而,这条街道以客栈居多,专纳学子。

而历届赴考的学子都喜欢住在这条街道。

一来,房租便宜;二来,博个好彩头。

事实上,龙门街的客栈简陋之极,一间屋子五张床,各国公室贵族从不屑于住在这种肮脏的地方。说穿了,住在这儿的学子都是贫民,他们没钱让自己住得更好。

宋大中便下榻在龙门街,蓬莱仙客栈。

客栈名字很阔气,只是招牌寒酸之极。

殷立兴致勃勃的跟着班伯尼来到龙门街,看见这条街乌烟瘴气,顿时泄气;当走到客栈门前,抬头望匾,更是大把的抹汗,这客栈的匾额竟是纸糊的,那纸还脱落了半截,迎风而飘;除此之外,门口还有几坨狗屎没人打扫,随风扬臭,实在是脏乱到了极点。

他驻足门前,问班伯尼:“你们就住在这儿?”

班伯尼尴尬笑道:“没钱,只能屈就在这了。”

殷立说道:“没钱?谁说没钱,我和星月姐离家的时候各带了两千金币,我的包裹是星月姐替我保管的,她手头上有四千金币,怎么就住了这么个破地方?”

班伯尼依旧干笑:“世子有所不知,那晚从遗忘森林逃出来之后,我们就凑钱请了一队乡勇护送,刚好……刚好四千金币,全是典姑娘出的钱。咱……咱都是穷苦人家出身,哪有富裕的,此次赴考还是国公府出的钱,国公爷摊分给我们每人三十个金币,这钱省了又省也就勉强够个日常开销。当然,世子和典姑娘帮了我们这么多,我们就是自己饿着肚子,也得管好你们不是,只是能力有限,您就请屈就屈就啦。”

听他这么一说,殷立也不好意思再说。

可不,穷苦学生赴考就是这样的艰难。

他虽贵为殷地世子,但在各国公室眼中,自己何尝不是穷酸相。

何况赴考学子当中,他更愿意跟贫民待在一块儿,而不愿意跟各国公室厮混一处,免得遭人戏弄。既然跟穷苦学生的境遇没有多大区别,他也不想挑三拣四,点点头道:“对对,请乡勇护送还是我提议的,这个钱花的值,总之保命要紧,钱算个屁,不过是身外之物。其实我就那么一说,有钱住好的,没钱也有没钱的住法,我无所谓。”

班伯尼引手大门,陪笑道:“亏得世子不嫌,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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