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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烽烟》第五十四章 冤家路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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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刃十三式,这是艾迪赖以成名的超级异能术。

十三招原本并没有名字,因为艾迪并不是那种喜欢花里胡哨的人,能杀灾祸就行,要什么名字?

而给艾迪这尸山血海中领悟出来的十三招绝技起名的,是霍也。

霍有又很多地方跟艾迪很相像,但却有更多特点与艾迪截然不同,这些不同点像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一种气质,恬淡与温柔,不过只对朋友与家人。

霍也现在的心情算是糟透了,本来好好的一个签售会,自己做了多少准备,好几天连两个小时都睡不上,就为了能够安安稳稳地度过这次签售会,结果一群家伙莫名其妙地在班克洛夫搞破坏,还差点波及到普通民众,这让霍也怒火中烧。

“江枫,给你两分钟,我要他们目前指挥者的确切位置。”霍也深知擒贼先擒王的道理,所以他要直接抓住对方的指挥,然后把他揍个半死再说别的。

不到一分钟,江枫就那边就传来消息。

“老大,根据监控,他们似乎都在往城东城墙的那个大洞转移,应该是在那里准备了退路。”

“我知道了。”霍也说完,就挂掉了飞讯。

之前灾祸狂潮,城东出现了一种擅长冲撞的S级灾祸,在无数灾祸的强行掩护下,硬是被他在东边城墙上开了一个卡车大小的大洞,只是很可惜,当他终于把城墙打穿之后,等待他的是驻守班克洛夫的城防驱猎团的枪林弹雨。

如今城墙正在修复,但班克洛夫城墙的材料本就特殊,不然也不可能为班克洛夫驻守五十年风光,材料短缺,还没有运到,所以大洞依旧在那里。

这个消息如果不是班克洛夫的人根本不会知道,这群雇佣兵既然做出计划那里撤退,就说明一件事情,他们在班克洛夫有内鬼。

不过这不是霍也现在该担心的,他现在只想打架。

金蟾似乎低估了班克洛夫的实力,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因为他们一开始的目的就不是要杀夜雨寒鸦以外的任何人,而是清洗组织。

金蟾的大当家“金蟾”是个心狠手辣的人,他深知班克洛夫到底有多强,即使是他带领整个金蟾来进攻,说不得也要全军覆没,只是这一点只有他自己知道,组织里的其他人,基本都是些脑子里只有烧杀抢掠的亡命之徒,肚子里没有半点墨水,哪里懂得什么韬略。

而这些人一旦多起来,组织就会难以管理,内部寻衅滋事影响团结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大当家金蟾早就想除掉一些害群之马了。

只是终归是一个组织的人,金蟾也不好直接下手,而想要借任务的名义处理他们也不现实,因为本来雇佣异能行者的行为基本都不会聘用太大人数,这些狂暴之徒战力也并不是傻子,一旦死的人多了,多少会有所察觉。

而齐木使者这次的出现,可谓是正中金蟾的下怀,需要大批异能行者,几乎必定会全军覆没的任务,而且没有太大胆子也根本不敢接下,三个条件串联在一起,简直就是为这些心理扭曲的货色量身定制的棺材!

所以当那个不知面貌身份的齐木使者提出这一任务的时候,金蟾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下来,只是搞破坏,等到那群人死后,自己还能得到佣金,清洗组织与赚取佣金两不误,完美。

只是执行任务,总归还是要派出自己的心腹监督,金蟾此次派出的指挥者,是他们组织的二当家,金钱豹。

没错,他们这个佣兵组织行走于黑白两道的名字,就是他们两位当家。

“哈哈,这次真是太爽了,能在班克洛夫大杀四方,回去老子能吹半年。”

“快得了吧你,还大杀四方,说说你杀谁了,谁都没杀死你说个屁的大杀四方。”

剩下的近三十余人基本都聚集在班克洛夫城东的大洞那里,笑骂着等待着接应。

“哎,怎么只有一辆悬浮机车?”一个佣兵疑惑的说道。

就在这时,一个脑袋上有着条长长刀疤的光头男子说道:“那是给我准备的。”

“金钱豹,你什么意思?”一个人问道。

正是金钱豹的光头男子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感叹道:“老大还真是神机妙算,早料到班克洛夫不会下杀手,你们这群人最多就是被活捉,更多的就是像你们这样趾高气昂地跑路,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不是为了保护普通人,班克洛夫的高手们齐聚,又没有任何顾虑,你们一个都活不成,算了,跟一群死人多少什么废话。”

有人刚想质问金钱豹到底是什么意思,却见他从自己储物盒中取出了一个发信器,随后毫不犹豫地按下了正中心的红色按钮。

三十多人惨叫着匍匐在地上,身躯不断地蜷缩颤抖,口吐白沫,不久就全部断绝了生机。

这次任务,金蟾早就说过,他们一行人除了金钱豹,必须全部死在班克洛夫。

临行前的最后一顿饭,所有人的伙食里都放入了一种纳米级的机器人,只要按下发信器,或者到了设定的时间,他们会放射出一定量的电流,只要摄取的量足够,就能有足够大的电压,从内部让服用者触电而亡。

金钱豹和其他留在组织里的人,会在下一顿里摄入溶解这种机器人的溶液,并不会有什么危险。而这些被自己家老大写入必死者名单的家伙,则只能被金钱豹按下发信器处死,或是再等两个小时自行死亡。

金钱豹看着满地尸体,没有任何感慨,径直走向悬浮机车就要离开。

可就在这时,金钱豹忽然觉得有意思不对劲,一个闪身直接跳了悬浮机车,而就在他躲开的下一秒,一柄锋利的横刀直直劈下,一刀劈开了他的机车。

没等他转头去看究竟是谁,就又有一柄刀朝着他的头颅砍来。金钱豹再次躲过,这次却没有完全躲开,长刀横扫着在他胸口划开了一道大口子,鲜血四溅。

霍也甩了甩刀尖上的血珠,冷笑一声说道:“我头一回见到还没有完全脱险,就把自己人全部干掉的傻X,你们要是三十个人都还活着,我绝对不会一个人跑出来送死,你说我是该谢谢你,还是鄙视你?”

金钱豹怒视着霍也,大吼道:“是你!”

霍也有些疑惑,“我们认识吗?”

金钱豹大怒说道:“小杂种,你不认识老子了吗?老子脑袋上的这个疤就是你的手笔,你还老子乌黑茂密的长发!”

霍也听到这话之后整个人都不好了,你的头发关我什么事?神经病啊!

霍也仔细思索了一下,要说他的刀一般是不会用来砍人类的,而且对方说自己脑袋上的刀疤是自己砍的,那说明当时自己是下了死手的,自己究竟是为了什么要致他与死地呢?

忽然间,霍也灵光一闪,他大喊道:“哦,想起来了,你是金蟾的人。”

霍也想起来了,当年霍也历练的时候,独自混在了一个商队里当护卫,那时候霍也只有十五岁,除了领头的商人,根本没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所以其他人都当他是一个跟着家里长辈出来长见识的小屁孩,没有多在意。

只是那个商队的老板似乎是得罪了什么人,所以雇佣了金蟾的雇佣兵抢劫他们商队。

霍也十五岁时并没有多强,但他的优势在于不起眼,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有谁会提防?

当时的霍也就是抓住了一个机会,一刀砍在了明显是指挥者的金钱豹头上,然后他们的人在力战不敌之后,就直接带着金钱豹逃跑了。

霍也仰天感慨,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冤家路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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