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筝回到会场没多久,厉御风等几个人便纷纷从休息室里出来了。
男人的脸上挂着笑容,看上去谈得还不错。
他朝着唐筝走过来,拉起唐筝的手:“我们走了,先回家休息。”
唐筝听了,倒是忍不住看了眼四周,道:“要等伯母一起的……”
“我先把你送回去,再来接她也是一样的!”
厉御风说着,轻笑:“我母亲最近刚退休,正是百般无聊的时候,没准她过会儿还有牌局呢,你跟她是耗不起的。”
唐筝想了想,说:“那我给她打个电话。”
无论如何,直接离开都是不礼貌的。
电话很快被接了起来,厉夫人听说她要先回去,就笑着道:“那就回去吧,也不用让御风特意返回来接我。等下我给我的司机打电话,让他来一趟就好了,你们两个早点休息……”
本来带着他们一起出来参加party,就是为了撮合一下他们小两口,给他们彼此一个台阶。
既然他们要先回去,厉夫人自然乐见其成。
和厉夫人通完电话,唐筝才毫无负担地和厉御风一起离开了古堡,上车准备回家。
晚高峰,车子走走停停,唐筝被这车速晃得有些头晕目眩,小脸都白了。
厉御风索性让司机将车子停在路边,陪着她一起下车走走。
苏黎世的夜晚很热闹,尤其现在是旅游旺季,各种语言,各种肤色的人穿梭于各个店铺景点,就连街边的小酒吧也到了最热闹的时候。
她肩膀上搭着他的外套,他握着她的小手,沿着马路慢慢走着。
这一带的绿化很好,即便车多人多,空气仍然不错,唐筝觉得也舒服了些。
一对嬉笑打闹的小情侣,追跑着从他们身边路过。他下意识地护住她,免得她被人撞到。
小情侣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冒失,走过来和他们道歉。厉御风却只是淡淡一笑:“没关系的。”
于是,小情侣手拉着手,很快走远了。
“我们也会车上去吧。”
唐筝说,在街边走了会儿,现在觉得脚腕发酸。
都是高跟鞋的锅,偏偏参加宴会时,还总少不了这个。
厉御风说:“回到车上,你会不舒服的!”
说完,走到她前面蹲下来:“上来。”
唐筝:“干嘛?”
“背着你!”
唐筝:“还是不要了,又不是没有车……”
车子就在不远处的路边,不紧不慢地跟着他们呢。
再说,唐筝觉得自己最近的生活过于轻松,都没有像以往一样按时锻炼,恐怕吨位有所上涨。
厉御风蹙眉:“啰嗦什么,上来!”
唐筝:“……”
她沉吟一下,还是走过去,趴在他的背上,双臂搂住他的脖子——觉得自己像一只长臂猿。
厉御风站起来,背着她沿着马路慢慢走着:“想吃点宵夜么?如果想回家吃的话,要先给吴嫂打电话,让她准备好。”
唐筝摇了摇头,说:“你要是累了,我们就坐车回去。”
厉御风嗯了声,鬼使神差地问:“你会觉得累么?”
唐筝:“……怎么可能?”
她是被人背的那一个,她怎么会感到累?
反而是厉御风,他忙了一天,还要背着她回家,唐筝担心他会累。
厉御风笑而不语。
她也是会觉着累的,面对一个自己不爱的人,他给你的一切,好的坏的,都是负担。
既然是负担,又怎么可能会不累?
凉风徐徐吹过,唐筝将下巴搭在他的肩膀上。
忽然有些不太喜欢这样的安静,她想找话题跟他聊聊天,可是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发了很久的呆,最终却仍旧是沉默。
反而是厉御风,走到一半的时候,忍不住道:“最近好像是瘦了呢,背着都没有以往来得重了……”
“怎么可能?”
唐筝像是找到了一个突破口,连忙打断了他:“我最近明明都胖了——只不过你以前总是抱着我,从来没有背过我,抱着是会比背着累一些的,所以你猜觉着我瘦了……”
厉御风笑:“是啊,所以特别重的东西,都是放在肩上扛着,或者是背着的,都不会抱着。”
唐筝有些羞赧,小声道:“我也就刚过一百斤而已——应该是的!”
受叶青桑影响,唐筝对自己的体重也格外重视,饮食也算是有节制。
也就是之后来了瑞士,才放肆一点。但也不至于胖多少,至少按照当初尺码买的衣服裙子,到现在还都能穿。
厉御风感受到她的局促,越发笑了起来:“明白!”
说完,又道:“四舍五入,当你一百斤!”
一百斤,也不算重了。
更何况,她的身高足足有一米六七呢,典型的女神身高。
唐筝:“……”
很悲催的是,她又不知道该如何接话了。
语言系统似乎在今晚彻底罢工,就连词汇量也宣布告急——
以至于她在心底里狠狠地鄙视唾骂自己一番:真是个废物,连聊天都不会聊!
她埋下头去,下巴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又走出一段距离,唐筝才说:“回车上吧!”
之后,又补充了一句,说:“我有点冷,车上可以开暖风,会好一点。”
厉御风说好,便背着她朝着车边走去。
两人一道上了车子,暖风吹起来,吹得唐筝有些犯困。
厉御风抱着她,她靠在厉御风肩膀上,不知不觉中睡了过去。
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了。
昨晚上太困了,被厉御风从车上抱回卧室之后,就直接睡了过去,连妆都没有卸。
一清早起来,第一件事就是冲进洗手间里。卸妆洗脸之后,又敷上一贴面膜,补救一下自己的皮肤。
一切都是妥当,唐筝才下楼去找东西吃。
餐桌上放着一束花,是香槟色玫瑰和百合,夹杂着几支满天星,看上去和平时的风格不一样,所以忍不住问了句:“谁插的花啊?”
见她问,吴嫂也抬头看了眼,道:“说出来您可能都不信,是少爷早上插好,放在这里的。”
唐筝瞠目:“她还会干这个?”
厉御风插花,在唐筝眼中,约等于张飞绣花!
吴嫂笑道:“谁说不是呢?哪有大男人喜欢摆弄这些花儿朵儿的?也不知今天是怎么了,看到花儿,突然就来了兴致似的,赶在上班之前插好了话。”
唐筝看了看那花,没有说话,继续吃着自己的早餐。
晌午,吴嫂在厨房小火慢炖,做了一锅佛跳墙,香味飘出来老远。
唐筝过去凑热闹,吴嫂给她盛了一小碗,笑着问道:“唐小姐,你喜欢吃这道菜么?”
“挺喜欢的!”
唐筝夹了一块小鲍鱼放在口中,Q弹Q弹的口感,又香又醇。
她一边吃,一边笑着道:“不过这道菜特别麻烦,需要准备高汤,用的食材也多,得小火慢熬——反正就特别麻烦,能把这道菜做好的人也不多!”
吴嫂笑道:“可不是么,做一锅佛跳墙,得花费一上午的功夫——少爷小时候挑食,就特别喜欢我做的佛跳墙。不过后来他长大了,也嫌麻烦,又体恤我们这些当佣人的,怕我们麻烦,就很少要吃这些东西了。我也就多清闲,一年也做不上几次——可惜了,他今天中午要开会,来不及回来吃……”
唐筝听了,说道:“那——那你弄一个保温饭煲来,把东西放里面,我给他送过去吧。”
吴嫂也正是这个意思,她主动提出来,立马应承:“好啊,少爷今天有口福了!”
唐筝吃完,上楼去整理一下自己。
今天外面天气好,几乎没有风。她的一头卷发也就没有打理,很随意地披在了肩膀上。
小脸上也没怎么化妆,只拿口红涂了个漂亮的唇形。另外从衣帽间里拿了件焦糖色秋裙穿在身上,随后拎着包包和保温饭煲出神。
第一次去公司,不知道路,所以是司机送的她。
到了大厅里,唐筝一眼看到了正在和前台纠缠不休的女孩子:“你们让我进去吧,我真的和厉总说好了……”
唐筝的呼吸微微一滞:是朱迪!
她还真是阴魂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