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点击功能呼出

下一页

添加书签(永久书签)
报错(章节有误?)
听书 - 巨星1997:带着老婆孩子当顶流
00:00 / 00:00

+

-

语速: 慢速 默认 快速
- 6 +
自动播放×

御姐音

大叔音

萝莉音

型男音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A-
默认
A+
护眼
默认
日间
夜间
上下滑动
左右翻页
上下翻页
《巨星1997:带着老婆孩子当顶流》第26章 签约谈判! 1/1
上一章 设置 下一章

这年头,可没有高铁!

估计火车卧铺都要坐二十个小时!

顾南想到这里,心情微微有些激动!

音乐公司的人肯登门拜访,很可能是看中了他的歌,甚至想签下他当歌手!

顾南虽然没有签约到大麦音乐的打算,但能卖出去歌,或者由他们帮忙发单曲,都是好事。

顾南连忙握住邹志强的手,谦虚道:“邹经理,幸会!”

邹志强微微一笑,递过来一根华子。

顾南摆摆手,“抱歉,我不抽烟。”

邹经理也没有勉强,熟练地将烟别在了耳朵后面。

这位看起来就很精明的中年人,直接亮明了来意。

“顾先生,我们这次来,是想跟你谈谈新歌的合作。”

顾南心头一跳,猜对了!

果然是来谈合作!

顾南连忙说:“好,两位请坐,喝点茶,咱们慢慢谈。”

夏清雪见顾南回来了,赶紧说:“我去买点水果,你们先聊。”

她冲两个娃娃招了招手,把孩子带出门,避免孩子在场,妨碍邹经理跟顾南谈工作的事。

邹志强坐下来,转身对小郭低语两句。

小郭立即从身旁的公文包里,摸出了一份合同。

顾南瞅了一眼那公文包。

还是九十年代流行的款式,方方正正的真皮商务手袋,一般有身份地位的人,才会拿这种包。

后世已经不流行了,显得很俗气。

而且再过几年,“飞车党”专门骑摩托抢这种包,弄得人心惶惶。

眼前邹志强这个真皮包,看材质、做工,大商场最少要卖好几千块!

没点经济实力,还真的买不起!

邹经理在公司地位应该不低!

顾南收回了思绪,认真阅读合同。

这些东西,前世顾南看过几百份,轻车熟路。

扫了几眼就抓住了重点。

这是一份新人歌手的合约。

签约金是两万元,承诺每个月保证有两千元底薪,一年内推出新专辑。

但合约期限长达十五年,而且只有第一年的资源有保证。

等于说签约后,推出一张专辑,就开始放养了!

如果专辑成绩好,歌手红了,公司才会继续给资源推。

假如没红起来,就是混底薪的模式。

顾南还发现,这份合约里有一个变态的要求。

假如顾南新专辑销量不理想,公司有权力将他调岗。

销量标准是金唱片,两万五千张。

而调岗写得模棱两可,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岗位参考。

也就是说,销量不达标,调顾南去当保安也是有可能的。

顾南表面平静,脸上看不出表情。

按他的经验,这份合约就是个大坑!

专坑新人!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公司也不是做慈善,是利益为先!

纯新人,没名气,没资源,谁也不知道能不能走红。

公司也是投入资源去赌艺人的未来。

当然不可能说把新人从零培养成明星,然后就拱手送给其他公司挣钱。

娱乐公司签长约,是很常见的事。

后世还有些娱乐公司签三十年、五十年合约,明文规定禁止艺人恋爱结婚生娃等。

明星很多时候,都是娱乐公司挣钱的工具人,摇钱树。

这也是为什么有些明星混出名堂,就跟原公司解约,成立自己的工作室的原因。

顾南看完合约,望向邹志强,笑了笑。

他在等对方开口。

邹志强搓了搓双手,开始给顾南洗脑。

“咱们就直说了吧,这份合约,也是我们公司董事长特批,普通的艺人是没有底薪的。”

“你在羊城的比赛,我们都看过了,你的《东方之珠》我们也听了,很有才华,你是一定能红的!公司给你签带底薪的合约,就是考虑到你有老婆孩子要养。”

“你进了公司,只要听从公司的安排,公司肯定会把你捧成大明星!”

“那时候你演出一场,出场费都是几十万……”

邹志强看顾南住在县城,以为他没见过市面,不断用通俗易懂的话,来忽悠顾南。

要是普通的“乡下人”,听到有签约金,有底薪,还能当大明星挣钱,早就脑子一热签约了。

但顾南是重生回来的人,前世混到娱乐圈顶流的地步,合同里这点弯弯绕绕的门道,他岂会不懂?

不过,顾南可没有得罪邹志强的想法。

他笑了笑,手里捏着合同,礼貌地说道。

“邹经理,我是感觉,合约期限太长了。像我这样有老婆孩子的,万一没走红,我肯定得去干点别的,也许会去做生意……”

邹志强脸上的笑容凝固了。

心道:这是个借口而已,主要是不想签长约,看来这人不是好糊弄的。

顾南见邹志强没吭声,接着说:“我在想,有没有其他的合作方式呢?”

邹志强能混到经理的位置,自然也是人精。

一听就知道,顾南是懂行的。

那些忽悠新人的说辞,邹志强全部抛到脑后了。

他坐直身体,态度越发认真。

“我比你年纪大,就喊你一声小顾。”

顾南:“嗯。”

邹志强:“小顾,我跟你说实话,咱们做音乐的,眼下是最好的时候。现在vcd已经流行起来了,dvd马上都要普及!春晚上的流行音乐节目,比重一年比一年大!老百姓都开始接受流行音乐,这是一种精神需求!你只要一首歌红了,收入能够你吃一辈子!你怕什么长约呢?”

顾南沉默。

邹志强接着说:“不瞒你说,公司现在都不可能签三五年的合约,最少也是十年,前期的投入太大了,写歌、录歌、发行、宣传包装……这些都要钱,加上盗版横行,我们要培养的是生命力长久的歌手,不是昙花一现的,你要是想签三年约,哥不骗你,整个圈子里就没人会跟你签!”

顾南笑着点点头。

这话他信。

但是,他不能妥协!

眼前缺乏资源,举步维艰,但他脑子里有后世这么多经典作品。

怎么能被一个娱乐公司捆绑十五年?

顾南看着邹志强的眼睛,诚恳道。

“邹经理,我是这么想的,能不能我跟贵公司合作,你们帮我发行单曲,收入咱们四六开,你们六,我四,这样的合作对大家都有保障,也更加自由。”

邹志强听了,连连摇头。

“小顾,我个人是很欣赏你,但公司现在不会认可这种合作形式,我区区一个小经理,没法给你这种合约。”

顾南一听就明白了。

单曲合作这点利润,大麦音乐看不上!

万一单曲推出去,一下子走红了,下一首歌必然不会在他家发行!

顾南的词曲和演唱都是自己。

谁愿意把自己的利润,硬生生分六成出去?

到时候随便找个小的音乐公司发行,自己最少能拿到七成利润,不香吗?

顾南跟邹志强像打太极一样,来回推拉了一会儿。

双方都不愿意让步,想说服对方,按自己的办。

一时陷入了沉默。

倒是小郭挺机灵,主动开口。

“老大,昨天咱们过来,不是还听到南哥另外两首歌吗?你当时就说好听……”

他用胳膊肘推了推邹志强。

“哦,对……”

邹志强想起来了,“是这样,小顾啊,你要是暂时还没有想好,签约的事,你再考虑考虑,也不急!你现在手上是有三首歌是吧?我想跟你买三首歌的演唱版权……”

上一章 设置 下一章
返回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