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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龙歌》第一卷 东有客星来 第十一章 鸽子杀手(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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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傍晚的时候,庄左去灶房为自己烧了两桶热水,提回房里,久违地将自己从满身的污垢中剥离出来。

这一澡洗了足足有半个时辰,等他擦干身子,从屏风后走出来时,他的钢甲和袍子已经被取走,另一边的几案上工工整整地叠着一套干净的衣物,上面压着庄左的佩剑——一把两尺多长的圆茎无格细剑。

庄左拿起剑,想把它放到一边,好去穿下面的衣服。只是左手一握上这把秀气的长剑,右手便不自觉地拔剑出鞘,在空中划了一道。

这剑力道不足,胜在轻灵,庄左又一挥,剑锋指向更前方的红烛台,剑脊上竟有蛇信般细巧的道符隐现,流动似熔金。

大国师为这柄剑赐名“圆茅”,那是民间替人看命的方士在江边随意折来的算筹。庄左还记得国师差人为他打这把剑时,自己刚与玉一道的人学过卜卦之术,他们所用的算筹都是一种名唤玉龙骨的珍稀草本,寻常百姓只有在害了疟疾时,才能在药材铺里花上半月的辛苦钱、见到那么半根。

那日庄左现学现卖,也在国师面前摆上一卦,一卦就用了不下百段食指长短的玉龙骨。国师对卦象不置一词,转身取来这把两尺三寸长的无格细剑——

“我之前还在想该叫它什么名字好,现在我想好了。”他挑起半边眉毛,嘴角似笑非笑。

“‘圆茅剑’,送与你。”

两尺多长、细如芦苇的圆茅在庄左手上就像一支长签,他后来才知道,那是乡野间的方士用傍水而生的圆茅草算卦的另一种做法:他们会寻一处闹市,在身前摆上一盘薄沙,若有人愿意花这笔冤枉钱,方士便会闭上眼睛,嘴中念念有词,然后用圆茅草削成的长签在沙盘上画出不明所以的图案,末了睁开眼,口若悬河地与求卦的乡人胡侃。

他比划着手中的剑,举到头顶时,双眼不自觉地眯起来。

国师实在很喜欢给器物命名,思及此处,他又回忆起戚芝莱那两把雁翎长刀,两把刀一般大小,却是一轻一重。重的一把刀背有半寸厚,刀柄乃是用万年的阴沉木削来,国师为它起名“重柳”。

轻的一把是后来才有的,那时塞西的使者给皇帝送了一雄一雌两匹狮子,关在镀金镶珠玉的八角笼子里,皇帝自己留了笼子和雄的一只,把雌的随意装了个黑铁笼,送上九寸崖来。一路颠簸,那笼子在道坛一落地,便散作四瓣,雌狮一声咆哮,随即向围观的人群扑来。

彼时戚左使单手提着重柳刀,横着往雌狮的脑袋上一拍,又一刀斩向它的后颈,那大猫蹬腿一闪,避开了去,转身又是一个猛扑。只见戚左使不退反进,冲刺中屈膝跪地、逆着雌狮扑来的方向滑铲去,刀锋高举着从雌狮的胸口剖到肚子。

戚芝莱浑身浴血,滚烫的肠子堆到她脸上。如果她还做都尉的话,人们也许会从此称她“狮血都尉”,但“狮血左使”实在是太难听了,所以这个威名并没有流传开。寸崖的工匠师傅取了雌狮的一截胫骨作柄,为戚左使造了另一把雁翎刀,国师摩拳擦掌地打算给这柄新兵刃起名“闺怨”,取雌狮与情人分离、客死他乡的寓意,但被戚左使一口回绝,便又起了与“重柳”成对的“轻鱼”一名。

庄左顺着剑锋,望向抖动的烛火,就这么呆住许久。忽地,一阵凉风从窗外吹来,他浑身一哆嗦,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光着身子站了恁久。于是他收剑回鞘,横拿着归鞘的圆茅,却又不自禁地、在烛火前端详过好一阵。

又一阵凉风。他终于把剑放下,从案上拿起上衣,寒颤着穿上;又伸手去抓裤子,只抓住一角便将整条裤子从案上拖起来。一张纸条被带到地上,落在庄左脚边。

他还是先把双脚蹬进了裤腿里,才提着裤腰蹲下,捡起那张纸条。

烛光本就不算如何明亮,又在他自己投下的阴影中,字迹更显得模糊不清——

“严阖有杀心,阁下请自决断”

一行字在庄左因温水和爱剑而平息的心里又激起一道波澜,他猛地抬起头,四周并无异动,只有晚风透过窗缝、吹得烛影摇曳。

如果记得没错,两兄弟说的该是严阖今晚到来。过去十日,他们为什么不动手呢?难道严阖没有将自己的计划透露与他们,若是如此,严上师向两个义子都不曾表露的心思,又如何被留下这字条的人得知呢?

庄左撑着膝盖站起来,将裤腰带系好,从案上拿起圆茅剑,对着烛光拔出一寸,寒光一闪而逝。

……

另一边的厢房中,一少一壮两个衣冠严整的男人正促膝而坐,中间,是一坛毫无悬念的棋局。

“豫哥,义父怎么还不来?”赵昆一枚棋捏在手中好久,心思并不在棋局上。

“他老人家说的是今晚来,那到明早鱼肚翻白,都算是今晚,你着什么急。”一丝冷笑挂在常可豫的脸上,看不出他是在开玩笑,还是当真摸清了严阖的脾性。

“毕竟义父这个人,是最守约的了。”

不远处的榻上,两位红倌人轻抚着同一副箜篌,稍长的一个抱在另一个身后,四手一齐,奏一曲《钗头凤》。眉眼间,有些困乏和幽怨。

“那义父就这么让庄师兄待在挟玉山庄,到底是什么意思?”

赵昆将手上的白子丢回棋篓,眉头快要皱到一起。

“你还记得去带白髦走的时候,义父怎么交代的吗?”

“如果他乖乖待着,你们就好吃好喝伺候;他要是想走,你们派白髦来告诉我便是。”赵昆沙着嗓子、学起严阖的声音,一字不差地回忆道。

“那现在义父他自己来了,我们不是就没事做了。”

十四岁的少年睁大眼睛,琥珀色的眸子里满是天真。

另一边就要入不惑之年的常可豫只是轻笑着摇头,不像是否定,倒像是一种欣赏。

“你不用想那么多,跟着你豫哥混就行了。”

他将两人中间的小桌推开,就用手拿着茶杯,另一手提着茶壶,先为赵昆倒上一杯,再为自己倒上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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