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初升,驱散南方初春残留的些许寒意。
微醺的阳光洒落在一个杂乱的房间,穿过翠绿玻璃窗,映在林致袒露的屁股上,似乎感到一丝凉意,他下意识紧了紧被子。
“起床啦小懒猪,起床啦小懒猪……”
电子钟响起一把甜甜的女声将他从梦吵醒了。
林致皱了皱眉,打了大哈欠,伸了个大懒腰,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一拳把闹钟打倒。
闹钟电池摔了出来。
“起,起床——”声音越来越小,很快便没有了声响。
他如释重负,又拉过被子将脑袋盖住,不多会便传来微微的呼噜声,竟是又睡过去了。
“如果你撞了南墙才会回头吧——”
手机铃声像催命符一样响起。
林致发誓,如果打电话过来的人没有大事,那么他就事大了。
“谁啊?”他不耐烦的拿起三年前的新款微咪手机。
“你美丽又大方的姐姐呀。”电话那头的声音和闹钟的铃声一模一样。
林致猛地一个激灵,坐起来,“老姐我早就起床了,真的,正在刷牙呢。”
说着他蓄了一口口水,“咕噜咕咕”得假装漱口。
“你当姐不知道你昨晚通宵游戏吗?”
“别忘了你姐我是做什么工作的,想骗我,学做几年人再说吧,”
跟林致通话的女人是他的亲姐,姓名林雅,也是他唯一的亲人,家里的财政支柱,包办他的衣食住行,还有私人感情。
她是业余的职业侦探,专门替阔太们捉小三,当然如果价格合理的话,她也是不会拒绝帮奸夫反捉红杏出墙的yin妇。
不过就林致所知,林雅接到最多的工作就是找丢失的宠物。
你问他为什么知道?还不是她姐找猫找狗的时候,他也得去帮忙,被迫爬电线杆、钻下水道的事就没少做过。
前天,阿丽雅侦探事务所来了一个神秘人,居然肯花十万大洋让他姐去s市给找只白屁股的猴子。
当天晚上,林雅是搭火车出发的,买的站票,离开前还说,回来就给他买今年最新款的微咪手机。
林雅就是这么风风火火的人,但林致知道她很爱自己。
或许是因为父母早亡的原因,他们姐弟从小相依为命,姐姐林雅要担起父亲赚钱养家的责任,还要扮演母亲的角色,照顾林致的日常。
难免会变得有些啰嗦。
所以每次跟姐姐聊电话,林致能说yes就绝对不会说no。
“对了,你看新闻没有,最近很多劫杀案,记得把伞带上。”
林雅忽然想了什么,严肃地嘱咐。
“收到老姐,弟弟一定谨遵命令。”
林致打了大大的哈欠,随口敷衍。
他哪里会有时间去看新闻,玩游戏的时间都不够呢。
“你胃不好,记得吃早餐,对了钱够不够花,今晚在人家女孩子面前可得好好表现,别让姐再好朋友面前丢脸哦。”
“知道啦。”
说着,林致打开冰箱,手刚放在百事可乐上,电话那边林雅像有千里眼一样,“把可乐放下,只能喝维他奶。”
“是是,老姐我是那种拿可乐当早餐的人吗?”林致嘴里这么说,可还是将可乐拿走了,“哎呀,要赶不上公交,拜拜了老姐。”
挂断电话,林致穿起心爱BJ小红鞋,背起书包出了门,忽然想起她姐的嘱咐,鬼使神差又返回家中。
虽然他看新闻,但是确实常听人说起外面有些乱,还有人磕了药,当街杀人。
念及此,林致翻开鞋柜,果然在里找到了一个金属箱子,里面堆满了粉红色的折叠伞,还纹着各种花色,看起来非常非常骚包。
这些不是普通的伞,而是林雅特别定制的防狼伞,可以喷射防狼的辣椒喷雾,伞末段还有电击功能。
只要熟练使用,豪不吹嘘的说,干翻一两个小混混不成问题。
只是林致嫌弃粉色有损男子汉的英伟形象,犹豫要不要带出去。
不过想到今晚的约会对象还是个美女,说不定会有找茬,多一件防身装备也是好事。
最后,他还是选了一把有点老旧的防狼伞,颜色有些掉粉,看起来相对没有那么娘炮。林致没有把他别在书包外面,而是把书都拿出来,将它藏在书包最底下,还用书压住。
林致是市三中高二的学生,是个不折不扣的渣渣级别的学生,相貌不出众,成绩日常吊车尾,但迟到早退却是拿手得很。
要说他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特长,恐怕也就是特别能熬夜和一口气喝下整瓶快乐肥宅水了。
林致下了楼,就迫不及待拧开瓶盖喝了口可乐,但刚咽下去一半又给吐了出来。
那冰镇的恶心的口感是怎么回事?
“呕——”
林致重新打量起来可乐,发现包装纸上有个缺口,扯开一看,竟是一罐包着百事可乐的可口可乐。
说起可乐,他自小便不喜欢可口的口感,只喝百事的,但也不是没喝过可口可乐,但也至于喝了让他想吐。
忽然想起了她姐林雅,储物室那十几箱可乐,貌似都是她买的……
“林雅我跟你不共戴天——”
不知道是不是喝了有“毒”可乐产生幻觉,他竖起手指赌咒的时候,发现手臂上的血管闪过了一抹难以发现的红色。
林致家住在南堤城区的老房区里,需要穿过几个巷子才能到公交站,不过因为误饮可口可乐的原因,他错过这班公交。
“可恶啊,只差几秒就赶上了!”林致气得直跺脚,车上还有个金丝眼镜小胖子,居然朝他竖中指。
跟繁华的市中心不同,南提城区的公交,很准时,但至少隔三十分钟才有一班车,等车来了,估计林致也要光荣的迟到了。
迟到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但好歹起了个大早,还迟到的话,那他还不如睡个回笼觉。
“看来只能找共享单车了。”
然而林致今日出门没看黄历,路边的共享单车都被骑走。
“难道要去鬼村?”
附近还车的地方,除了对面街口的城中村,林致也想不到哪里会有了。
鬼村是附近的人对它的称呼,至于它本来叫什么村,现在也没多少人知道了。
只知道鬼村被某个大企业收购了,村民们早就搬走了,剩下的都是些空放房子,十多年前就说要拆,直到现在也没见拆迁大队过来。
因为里面阴森森的,大晚上的常出现灵异事件,又出过几起命案,所以就变成了鬼村。
林致小时候跟玩伴进去过,鬼没见到,但是被几个小流氓抢了口袋的棒棒糖却是真的。
所以到现在他还对鬼村有心理阴影。
“应该不会那么倒霉吧。”
林致摸了摸包里的防狼伞,顿时有了点底气,一咬牙进了胡同。
村里的道很窄,阳光被废弃的红砖房遮住,只有几竖光线照下来,显得额外昏暗,多的是乌漆嘛黑的角落,就算往里藏个人,估计也不会被发现。
越是深入,林致越发觉得后背凉飕飕的,就像有人在背后监视他一样,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
这个时候,相信只要稍有异动,林致他肯定二话不说掏出防狼伞使出一套胡椒粉加电击组合套餐,给他来个外焦里嫩火辣辣。
进来仅过去半分钟,林致却觉得过了几个小时一样。
所幸他运气不差,在转角的一间红砖屋边找到了辆小蓝车,虽然车头有些变形,但估摸着还能骑。
“欢迎使用共享单车。”
林致放好微米手机,却听见对面屋有动静。
他好奇地竖起耳朵,眯着眼望里望去。
那边有两拨人在谈判,而其中一拨人挟持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用西瓜刀架在她的脖子上。
“烂尾熊,我劝你还是乖乖告诉我,西洛的制毒工厂在哪,不然你女人可就没命了。”
一个刀疤脸混混冷笑,西瓜刀在女人脖子上划破了一点皮。
女人惊恐地哭了起来,满脸期待地望着被称作烂尾熊的男人。
林致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的运气居然会如此逆天,进来就遇到混混在谈判,顿时后悔为什么要进鬼村了。
不过现在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正要静悄悄离开,却被一声怒吼给镇住了。
“黄毛你连女人都不放过,你还是不是男人。”烂尾熊愤怒地吼道。
“烂尾熊你不说是吧,好,就给你女人放点血。”
刀疤脸扯烂女人的裙子,在她小腹划了一道口子,虽然不深,却哗哗地在流血。
林致看得是头皮发麻,要是被抓到,那后果他都不敢想象。
“我说,我说还不行吗,刀疤你别伤她。”
烂尾熊咬牙切齿答应了。
“这才对嘛。”刀疤脸笑吟吟地在女人身上摸了一把,“嫂子的皮肤还不错,嘿嘿。”
烂尾熊敢怒不敢言,沉住气道:“我虽然是帮老大搞运输的,但每次取货都是蒙着眼睛,我们根本就不知道地点在哪里。”
刀疤脸歪着头,伸出手在女人伤口摁下去,“你说什么?”
女人顿时凄厉的叫起来。
“你听我说完,我虽然不知道地点在哪,可是我一个手下知道,你们去问他,他肯定会告诉你们的。”
烂尾熊紧张地看着女人。
“是谁?”
“是阿伟,上个月喝酒,他喝大了跟我提过他耳朵很灵敏,根据工厂附近的声音,猜到了具体位置,他想跟我说的,但是我怕老大会知道就没听。”
听完,刀疤脸打了个电话,声音很小只有他和电话那边的人能听见。
烂尾熊则是过去把女人抱起来,“我们走。”
离开的方向居然就在林致这边,他知道再不跑,肯定会被发现的,倒不如先就走,多争取一点逃跑的时间。
当下不再迟疑,转身便跑。
“哐当”一声,谁知跑得太急,竟是吧小蓝车给撞翻了。
刀疤脸也发现了林之,立刻挂掉了电话,举起手喊道:“黄毛哥说了,一个都不许走。”
他话音一落,他的人纷纷拿出武器冲向烂尾熊一行人,一时间刀光剑影。
而刀疤脸则是跟一个马脸男子上了机车,朝林致追过去。
林致回头一看,发现有人追过来,心顿时沉到了谷底,更加拼命的跑起来,谁知转眼间竟跑出了几十米。
他被自己的速度吓一跳。
常年宅在电脑前的他,对自己的身体还是很清楚的,跑一百米他都要差不多要二十秒,如今跑起来却比狗还快。
“难道是刚才喝的那口可乐?”
林致忽然想起血管上闪过的一抹红光。
不过来不及多想,追来的两个人把他前后给堵住了。
即便他跑再快,一双腿,终究是跑不过燃油发动机。
“跑得还挺快,要不是开车过来,还真让你小子给跑了。”
刀疤脸从机车上下来后,掏出了把西瓜刀,舔了舔。
“刀疤一个学生而已,放他走吧,跟烂尾熊动了手,动静太大会招来条子的。”
另一个马脸男没有下车,而是催促他。
“你懂什么,西洛在三中的眼线不小,你怎么知道这小子是不是。”
说完,刀疤脸拔出腰间西瓜刀,用舌头舔了舔,“小子,跟我们走一趟吧,放心不会要你命。”
“你们舔刀的时候不怕割舌头吗?”
林致瞪大眼睛好奇地问,同时从书包里掏出了防狼伞。
刀疤脸先是愕然,随后舌头伸了伸,微微邹起了眉头,“确实有点割到了,还有点刺痛,不过你知道的做我们这一行,我,我TM是在跟你讲割不割舌头这事吗?”
说着,刀疤脸气愤地举起刀,“东拉西扯拖时间,今个不给你放点血,我就不叫刀,刀刀……”
“嗞嗞”的一声,刀疤脸浑身颤抖地栽在了地上。
林致却不慌不忙,松开了伞竿上的蓝色按钮,再电下去,他怕会死人。
“还好听了老姐的话,不然还真不知道怎么办。”
虽然林致不擅长打架,但是多年来被他姐用防狼伞“教育”的经历让他有了防狼伞的操作经验,一两个小混混还真不是他的对手。
其实也是刀疤脸不清楚林致手中的雨伞是武器,不然林致也不能保证一招制敌。
另一边马脸男见同伴栽了,也被激怒了,开着机车撞向林致,看架势是要把人撞死才肯罢休。
不过机车提速并不快,林致轻而易举地躲开了机车。
马脸男却是冷笑一声,伸出袖口下的刀片,划向林致的脖子。
林致顿时慌了神,脑袋一片空白,眼看就要被抹脖子了,手突然自主动了起来,一把抓住了马脸男的手腕。
而此时刀片距离林致的脖子只有不到一毫米的距离。
整个过程看起来很久,但实际上从他避开到伸手握住对方的手腕,这一切连一秒都不到。
而且按照常理而言,就算林致真的握住了马脸男的手腕,但机车的动能那么他,他也不可能挡下的。
然而现实便是,马脸男被他握住手腕后,机车还在向前冲,前者却被后者从上面拉了下来。
马脸男瞪大眼睛,不敢相信自己会被一个瘦弱的学生党从车座上拉了下来。
那燃油发动是人力能硬抗的吗?
不过他很快便不用想了,因为林致的拳头已经落在他的脸上,一股像被汽车撞击的力道,让他觉得脸在变形,几颗牙齿飞了出去。
接着他便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我力气什么时候变这么大了。”
林致看着自己沾着血迹的拳头,有些发懵,刚才的时候都是身体自己动起来的,他从来没有指挥过他们这样做。
错愕过后,他开始激动起来。
“难道我像小说里的男猪脚一样,要迎娶白富美,出任CEO,然后走上人生巅峰!”
“刀疤他们搞定一个小子,怎么去了那么久,我们过去看看。”
林致耳朵一动,听见远处有很多人的脚步声。
他不但力气变大了,而且听觉也变得异于常人,隔着几十米都能听到别人说的话。
虽然林致很像试试自己变得多厉害,不过他还是不敢拿自己的小命来玩,朝着相反的方向离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