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光:“……”
不是有点远。
是远出了天际。
周瑟瑟看出了高天光的不舍,闷闷一笑,赶紧转移了话题,“矿山受伤的工人怎么样了?”
两人又聊起了矿山。
盛西江下意识的扫了顾中华一眼,平时一直很会调节氛围的某人,今天却异常的安静。
就连星星和点点都感觉到顾伯伯的变化了,时不时的偷偷看他一眼。
点点甚至还把自己最爱吃的排骨,送给了顾中华一块。
一顿饭宾主尽兴,顾中华除外。
晚上八点多。
周瑟瑟才把兄妹两人送走,回来就看见顾中华又倒了一杯酒。
周瑟瑟双臂环胸。
身子斜斜的,倚靠着门框,似笑非笑的问道,“刚刚还没喝够呀?”
顾中华哼了一声,拉着盛西江,非要盛西江同他一起喝酒。
周瑟瑟赶紧走过去,把酒杯抢过来,“你没看刚刚吃饭的时候,他就滴酒没喝沾吗?伤还没好,喝什么酒?”
顾中华一个人啧了一口白酒,“弟妹,我跟你说,我小时候也挺白的。”
周瑟瑟噗嗤一声,然后觉得笑话别人不太好,又赶紧收回去。
坐在了顾中华对面,“嗯,然后呢?”
顾中华摸了摸自己一张糙脸,“现在怎么就这么黑了?老盛凭什么就比我白?老盛,你是不是背地里偷偷搓了你媳妇儿的万紫千红油?拿出来给我搓搓。”
盛西江:“……”
周瑟瑟百无聊赖的拖着腮,“看上我高阳妹子了?”
顾中华含糊不清的说道,“看不看上有什么用?人家喜欢的是小白脸,是老盛这样的。”
盛西江无语,“你说话就说话,别胡乱攀扯,不然,你赶紧滚出去。”
周瑟瑟若有所思的转过头,认真的盯着自家男人看。
其实盛西江也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小白脸,肤色也是略微的偏向古铜色,毕竟像他们这些人天天训练,太阳毫不留情的打在脸上,就算是天生的冷白皮,这张脸放在太阳下暴晒这么多年,也难以维持。
不过……
盛西江的身上还是挺白的。
周瑟瑟勾了勾手指,“我有个办法,你每天晚上洗完脸,就搓香香,搓上一两个月就能变白了。”
顾中华:“有点恶心的样子。”
周瑟瑟耸肩,“那你就不搓好了,你喝够了没有?喝够了我们该收拾饭桌了。”
顾中华拎着剩下的二两小酒,去院子里喝了。M..
周瑟瑟和盛西江对了个眼色。
——他没事吧?
——没事。
——
第二天。
周瑟瑟去了一趟医院。
第三天。
周瑟瑟又去了一趟医院。
第四天。
周瑟瑟还是去了一趟医院。
盛西江坐在家里,和点点玩着老虎吃小孩的游戏。
就是在地上画一个四乘四的方格,有八个小孩,两只老虎,小孩可以被老虎吃掉,可是如果老虎被围住,老虎就死掉。
“我娘怎么还不回来呀。”
“嗯?”
“爹,你玩的太烂了,我不想和你玩儿了。”
“你娘去医院了。”
点点两只小手拖着肉乎乎的小脸,小脸上的肉肉都被从手指缝隙里挤了出来,小小的叹了一口气,“我娘最近怎么老是老是老是去医院呀?!”
盛西江心里一哽。
盛莹莹走进来,很明显是听到了小朋友的话,“你娘去探望朋友了。”
点点好奇的追上姑姑,“是娘最好最好的朋友吗?肯定是,要不然怎么每天都要去陪他呀。”
盛莹莹抱起点点,“你这个小机灵,姑姑带你去后山上采蘑菇好不好?”
点点高呼万岁。
倒腾的两条小短腿下地,迅速去扒拉出来了自己的小筐子。
挎在短短的胳膊上,又带上了周瑟瑟用剩余的碎布给她做的红色小帽子,完全就是一个采蘑菇的小姑娘。
盛莹莹有些无语,“我的乖乖,秋老虎这么厉害,你戴着帽子是要捂汗啊?赶紧摘下来。”
点点一只小手按着小脑袋,迈着小短腿就往前跑,“我不要摘帽子,姑姑,你快跟上来呀——”
盛莹莹无奈,“来啦。”
家里只剩下了盛西江一个人。
盛西江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来了一本趣÷阁记本,一支趣÷阁。
趣÷阁记本铺平在桌面上,盛西江手里捏着钢趣÷阁,开始写字。
一不留神,半个小时过去。
周瑟瑟的声音从院子里传来。
盛西江迅速像做贼一样,赶紧把趣÷阁记本合上,把钢趣÷阁别在了趣÷阁记本上,又放回了原地,“回来了,傅沉怎么样了?”
周瑟瑟走进来。
盛西江赶紧递上了一杯温水。
周瑟瑟咕咚咕咚喝了个干净,“好多了,梁牧说他昨天晚上吃了一小碗水饺,也能下地走两步了,医生说,他年轻,身体好,恢复得快。”
喝完。
周瑟瑟又随手把杯子递回去,盛西江接过杯子,“傅沉,他什么时候回四九城?”
刚好周瑟瑟今天也问了,“再过二十天吧。”
二十天。
差不多够了。
盛西江嗯了声,垂了垂黯淡的眼眸,“饿了吗?”
周瑟瑟摇头,搬着板凳坐下来,“我想和你说件事儿。”
盛西江双手下意识的捏在一起,“嗯,你说。”
周瑟瑟言简意赅的说道,“傅沉走的时候,我想和他回去一趟。”
盛西江的脑海里、心里都有些乱,自动的忽略了一趟两个字。
虽然心里早已经有了猜测,可当真正听到这话的时候,心里还是像被锤子重击了一样,又酸又胀又疼,“好啊。”
周瑟瑟笑意盈盈,“好,那我明天去医院告诉梁牧,让他到时候去买火车票的时候给我也买出来。”
盛西江颔首,深吸一口气,“好!”
周瑟瑟开心得躺在床上,两条腿晃来晃去,“盛西江,我有预感,我能赚好多好多钱。”
盛西江当然知道。
在这么个小地方,她都能风生水起,如果到了四九城那样的大城市,她就找到了自己的主场,肯定会在这里过得更好,肯定会比在这里赚到更多的钱。
这叫什么?
对!
女企业家。
到时候,可能都能在广播里听到她的消息。
舍得放她走吗?
当然舍不得。
他刚刚知道了,喜欢一个人是如此牵肠挂肚的滋味,他的心里早已经想了无数次和她的一辈子了,可现在,一辈子里,即将就没有她了。
他不想让她走,只要想一想走这个字,就会撕心裂肺。
可是他又不能困住她。
他做不到,像折断一只小鸟的翅膀一样,把她禁锢在这里,禁锢在这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地方,让她满腹才华无处使。
他不能这么自私。
他的瑟瑟,应该拥有更广袤无垠的天空,鹰击长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