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时,白天隐没在日光中的公路一条条亮起来,犹如无数色彩斑斓的溪流。溪流相互交错,给本来就已很绚丽的城市又增添了如梦似幻的美感。

世纪末公路的建设采用的是光悬浮原理,光压制造的悬浮效应能保证车辆顺预定路线正常行驶。

相比磁悬浮,光悬浮的另一个好处在于在夜间,人们能用不同颜色的光区分道路,无需路灯照明,也无需导航设备指引。这种全路段色彩标识比导航仪更受司机们欢迎,沿途有彩光引路,他们就能准确地找到方向,还能避免在行驶途中打瞌睡。

但横跨空中,贯通了东西南北的光悬浮公路,还有在上面行驶的车辆与海歌有什么关系?他可没打算沿哪条公路继续流浪,去往别的城市。

对他而言,西津是同时给了他新鲜、迷茫与新奇等各种感受的新天地,这里再也听不到兽吼,更没人对他如驯养畜牲般呵斥。

不会再受带刺皮鞭与火烫的折磨了,也不会再因为明晃晃的电子匕首不断从耳边飞过而吓到尿裤子—他时常在那种表演里充当活标靶,天知道什么时候表演者会失误,将匕首插进他的脑袋……

反正不管呆在西津的哪一片区域,他都同样感到自由,也感到陌生,既然哪儿都一样,就不如跟着韦德尔吧。能在那人的音乐里找到归属感,说不定就是与他有缘!海歌一厢情愿地假想那脏兮兮的流浪艺人,是自己失散多年的亲人,就当他是从没见过面的父亲吧,否则这样无礼地跟踪陌生人,怪不好意思的。

韦德尔拖着一车累赘走路,所以快不起来。并且他的住所不仅在西郊,离市中心还挺远。经过一家便利店时,他把车扔在门外,大大咧咧走了进去。车上那堆破烂乐器没人感兴趣,不用怕给弄丢。

便利店老板估计早与他混熟了,对闯进来的流浪汉只笑着打招呼,而没有开赶。

今天的收入比往天略好,韦德尔将讨来的铜角币倒在柜台上,与老板兑换成虚拟币后买了一条法棍面包,外加一小瓶绝对伏特加烈酒。用了这么多竟然还有盈余,他便将余额尽数输进了埋在胸口的身份识别芯片。

这年头,地球人早已不再采用电脑身份登记这种麻烦的人口统计方式。一个人从呱呱坠地长到三岁时,医生就将一粒米粒大小,用医用材料制成的身份识别芯片埋入他胸部的皮下。随着年龄增长,芯片一点点与血肉合拢,就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

这种身份证没法伪造,也没人能在干了坏事后为逃避法律责任,将它从身体里掏出来。芯片实在微小,人一旦成年,就很难再在身上找出它。

海歌对走在前面的流浪艺人一无所知,流浪汉能有钱买烈酒,在西津人眼里会是奇事一桩,他却没啥感觉。西津市最穷的人应该穷到哪种地步,他没有概念。

韦德尔似乎一点儿也不饿,随随便便把面包往木车上一扔,就迫不及待地拧开酒瓶盖,仰头狠狠灌了一大口。

酒入肝肠是那样舒服,脏兮兮的家伙心满意足地从喉管发出“咕咕”声,当高度酒精冲入头脑,他又开始嘟嘟囔囔说些含混不清的话。

海歌对韦德尔跟得很紧,生怕一不留神就失去了这唯一的依靠。韦德尔却对身后的小不速之客毫无察觉,看样子意识在酒精作用下变模糊后,他压根就留心不到身周之事了。当然那条回家的路已走过无数次,只要没醉得昏睡过去,他还是能凭本能摸回去的。

就这样,一个摇摇晃晃的落魄酒鬼拖着辆破木头车走在前面,一个泥垢敷面,脏衣服上糊着血块,整个人都虚弱不堪的小叫花子在后面紧跟不放,奇异的队伍走了快一个小时,才来到西郊废弃的平民窟里,一间旧车库前。

“到咯~到家咯~”

韦德尔打从便利店出来到现在,海歌只听清了他说的这几个字。

“到家咯”这话,犹如炎炎夏日里的几滴雨滴进心田,滋润了海歌干枯的情感,一时间他竟难以适应突如其来的激动与喜悦。

然而他也知道,韦德尔口里的“家”不是他海歌的家,并且接下来韦德尔做出的行为不仅再不能让他喜悦,还令他惊惧与纳闷。

仓库前的水泥地上,趴着七只看起来象土狗的动物。它们毛色斑驳,有一只还瘸了腿,估计是一群与海歌一样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七只狗似乎是专门集合在这儿等韦德尔的,见他回来就开始欢叫,并纷纷蹦跳着朝他扑去。

海歌的的胸口疼得厉害,破衣衫的一块与伤口粘在一起,他试着扯了两次也没扯下来。大概是伤口渗出来的血和衣服结成了一团,要用蛮力生扯,他得疼晕过去。

另外海歌对野兽也怀有恐惧心理,它们容易让他回想起狼窝里的非人生活。狗他不怕,却还是急忙忙朝后躲避,退了两三百米远才停下来。他是怕生人味道混杂血腥气,易被群狗察觉。

醉醺醺的韦德尔,始终不曾留意身后的动静。拿在手里的酒瓶已经空了,还恋恋不舍地往大嘴里倒了倒,等确定一滴不剩了才抱怨着甩手,“啪”一下,酒瓶就给甩出去七八米远。

有两条狗呜呜低嚎着去追逐酒瓶,其余的依然围着韦德尔打转。韦德尔乐了,嘿嘿笑着走到木板车前,拿下了他在路上买的晚餐—那条法棍面包。

“咦,那人要干什么?”

海歌心头一凛,猜到了韦德尔的打算,却不敢相信。

果不其然,韦德尔三两下扯掉包装袋,将长长的法棍面包掂在手里一掰,把它掰成了两段。

接下来,韦德尔将一半面包撕成小块,一块也没往自己嘴里送,只顾往空场地中间抛。

闻到面包香味,“流浪狗”们兴奋极了。它们终于舍得从韦德尔身边跑开,一起去争抢好吃的面包块。就连与伏特加酒瓶玩得不亦乐乎的两个家伙,也把新到手的玩具扔去一边,嗷嗷欢叫着加入了分食面包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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