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主八成是得了失心疯了。”乌蝇说道:“这都什么时候了,还能笑出来。这长工人头都已经咬到柱子了,马上就会化成厉鬼来报仇了。”
“并不是这样。”张子聪却是说道:“当时我听到了这个故事的时候,也是你这个样子的反应,但是后来,我才明白了这个地主的真正用意。这就是美杜莎之前说的那个执念。”
张子聪故作深沉说道:“这个长工本来是可以变成厉鬼的,那是因为他在死前唯一的执念就是要杀死地主一家。可是地主只用了一句话,就化解了这个长工的执念,让他的执念变成了一定要咬住旁边的柱子。”
“于是地主最后才笑了起来,当人头咬住柱子的时候,地主就知道长工再也变不成厉鬼啦。”张子聪说道。
这个时候已经天近下午,外面阴沉沉一片,太阳今天似乎是不打算回来了。我们几人越发靠近了火堆,在这种情况下,似乎让我们的关系倒是更近了一点。王浩分发着已经烤干了的香烟,我们也没有什么形象好注意,干脆就在火苗上点燃了香烟。
另我们意外的是,我们这一圈人中,除了张子聪,其余的人看起来都是老烟民了。
张子聪开口说道:“我初中老师告诉过我,抽烟有害健康,我是不抽烟的。”
“不抽就不抽,哪儿那么多废话。”荆忘笙说道:“你不抽烟,你他妈的倒是贩毒啊。”
“这不一样……”张子聪讪笑道。
“那你们说,王强春最后的那几步,算不算是有执念呢?”刘菲菲的声音轻轻传了出来。
提到了王强春,我不由自主往王强春的尸体那里看去,透过烤火的人的间缝,我看到王强春的尸体正靠在墙上,像是一个人靠着墙休息一般,而他的头颅,则是被他自己抱在手上,甚至让我有一种很滑稽的感觉。
几人纷纷重新回过头来,看着火苗发呆。
荆忘笙三口就抽完了一根香烟,将烟屁股扔到了火焰中,开口说道:“我之前和你们说过,我和王强春是同乡……”
紧接着,荆忘笙给我们讲述了王强春救他的故事:
十年前荆忘笙四十七岁,十年前王强春四十四岁。
那是王强春回到乡下去找荆忘笙的第三年。那个时候,王强春刚刚带着兄弟们在滨海市打下了一片地盘,急需要站稳脚跟。他拉拢荆忘笙,一方面是希望荆忘笙可以利用荆云贵之前的人脉出货,一方面也是希望,能拉荆忘笙入伙,他们两个是同乡,互相也好有个帮衬,能在他有事情的时候,帮忙管着点手下,在管理方面,足智多谋的荆忘笙要比性格暴躁的王强春强得多。
这一点,王强春自己是明白的。但是这个贩毒集团,不论是制毒的人,还是抢场子的人都是王强春一手带起来的,所以在对外关系上,向来都把王强春看作是五人之首。
据荆忘笙自己所说,他原来是并不服王强春的,一来自己的年龄要比王强春大,二来王强春的这个性格其实也并不适合领导这个集团。集团小的时候还好说,可是一旦集团变成了一个大规模的组织,任何一个决定,都可能使得这个集团万劫不复。
我听着荆忘笙的这个口气,看样子他们五个似乎是还有分工的。
荆忘笙继续讲述着:
直到十年前发生的一件事情,荆忘笙才终于明白,为什么所有的小弟都以王强春马首是瞻了。
那个时候,王强春跟在滨海市站稳脚跟,和滨海市的本地第一大帮派,一个老大叫做“大天二”的家伙打得火热,两帮人成天为了一两个场子的得失喋血街头,今天我砍伤你几个小弟,明天你打残我几个小弟。
如此拉扯,让这些场子根本没有办法营业,而不能营业,自然就没有办法收保护费,更没有在这些场子里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两帮人马都知道这样耗下去不是办法,他们必须要找到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而这个办法谁都能够想到: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他们要比的,就是谁的速度更快。
很显然的,大天二先找到了这个机会。
那天,王强春只带了三个小弟,外加自己的同乡荆忘笙一起去吃饭做大保健,这是一个很低调而保密的行动,即便是王强春再张狂,也不会傻到只带三四个人,就敢光明正大的走在随时都有可能来人给自己一刀的路上。
可当大天二带着人将王强春等人挡在浴室内的时候,他们就知道会有一场恶战了,而这场恶战,很可能意味着自己的面灭,他们这里只有五个人,没有武器,而对方,足足有几十个人,他们没有拿着砍刀,而是拿着匕首。
荆忘笙明白,他们是来要命的。
砍刀虽然看起来十分霸气,但是砍在人的身上,只要不是特别要害的位置,总归是能够留下一条命。匕首看起来短小,但是随便往人的身体里刺一刀,都有可能要了对方的命。他们每个人都拿着匕首,是来要命的。
听到了这里,我不由想起了张秦睿,那个身中十几刀匕首,依旧要给李建文一巴掌的人,那个站着死的男人。我又想起了麻子,那个平时不言不语,不好相处,却在最后一刻告诉我,这个世界上还有义气这种东西的人。
我又想起了那个小武,张秦睿最信任的人,最后反而出卖了他。我在荆忘笙的这个故事里,左听右听,只听出了两个字来:背叛。
荆忘笙看了看外面已经逐渐转小的暴雨,继续讲述着:
澡堂子只有一个门,进也是这个门,出也是这个门,很显然的,王强春等人避无可避了。
王强春赤条条的站在那些人的面前,用一种大哥的威严说道:“今天被你们堵在这里,我认了,我知道你和我之间是不死不休,滨海市就这么大一块地方,我占的多了,你自然就少了,你占的多了,我自然就少了。”
“这样,我留在这里,把这条命给你们,你让我兄弟们走。”王强春说道:“他们身上都不干净,是不敢报警的。即便他们叫人过来,等赶到的时候,我早就是一具尸体了。我没有别的话说,如果我死了你还要难为我的兄弟,其余人不会放过你的,我敢保证。”
“你以为你死了,你的兄弟就会放过我了?”大天二说道:“斩草要除根,一个活口都别留。”
“慢着。”王强春嘱咐道:“因为不是你动的手,是我自己动的手。给我一把匕首。”
王强春就这样盯着大天二,大天二没有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一丝害怕,他知道,王强春说的是真的。
“老大,就别废话了。”一人说道:“一人上去给一刀,到时候兄弟们一散,他们人都找不到。到时候他们群龙无首,我们正好将滨海市所有的场子一举拿下。”
王强春说道:“做老大就有点老大的气场,要嘛你就给我一把匕首,放了他们走。要嘛你们就上来,老子就是用牙齿,也要咬死你们几个人。”
大天二足足沉默了有一分钟,才终于说道:“蝇,给他一把匕首。”
那个叫做“蝇”的人,走上前去,给了王强春一把匕首。
王强春打量着这把匕首,说道:“不错,挺锋利的。荆忘笙,一会你就带兄弟们走,不要管我,记得照顾好我儿子。他还小,最好把他往正道上引,好好学习,争取考个好大学。”
正是这句话感动了大天二,他开口说道:“我也有个上高中的儿子,你死了,其余人就不用死。”
王强春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肚皮,然后反手一刀,就刺入了自己的肚子里。
王强春像是没事人一样,开口说道:“让他们走。”
众人让出了一条道来。
“我们不走。”荆忘笙说道。
王强春拔出了匕首来,又拍了拍自己的肚皮,紧接着又是一刀。
“栽了就是栽了,出来混迟早要还,你们走。”
王强春站在澡堂子里,背后雾气腾腾的,荆忘笙已经走出了门,他回头看着王强春,那一刻,他明白了为什么王强春是大哥,而其余人不是。
“妈的,人老了。”王强春开口说道:“第二刀就有点晕,有些站不稳了。”
说着,王强春拔出了匕首来,往自己的肚子上刺了第三刀。
当他将匕首拔出来的时候,他已经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大天二带着自己的小弟匆匆离开了,浴室的老板报了警,将王强春送入了医院。
王强春付出的代价是,自己的胃和肠子永远减少了一半,王强春的收获是,一颗血淋淋的人头。
那天深夜,有人送来了一颗人头。人头是大天二的人头,杀他的人是大天二的一名小弟。
“是不是乌蝇?”荆忘笙看了乌蝇一眼。
那个小弟叫做乌蝇。
听到了这里的时候,我看向了乌蝇。原来乌蝇是这么跟了王强春的,可是我又觉得哪里有些不太对劲,我记得之前闫知著和我介绍这五个人的时候,说乌蝇明明是吴勇良的手下啊,怎么又去了什么大天二的手下当小弟了呢?
难道是我记错了?
我一边思索着,一边往王强春的尸体旁看去,可只看了一眼,我的汗毛都竖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