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怀瑾走的时候,只带了以赵一恒为首十几个亲兵。

一行人连续奔波了两日也没寻到个落脚的地方,只好找了个还算郁郁葱葱的林子打猎过夜。

猎物打的差不多的时候,将士们就地取材生起了火堆开始烤肉,那肉的香味四溢,还带着几分专属于野餐的氛围,倒也不失为一件趣事。

或许是肉的香味太过浓烈,众人正玩笑打闹时,忽然不远处山上传来一声狼嚎。

紧接着,那一声狼嚎引发了更大规模的狼嚎,狼嚎或远或近,此起彼伏,一瞬间让一行人变得危险了起来。

忽然,一只暗处的绿眼睛窜起,直接冲向了宋怀瑾手中烤熟的兔肉。

宋怀瑾眸子一凌,眼疾手快的一松手侧身躲过去,下一刻,银针脱手,准确无误的定住了那只呜咽的狼的咽喉。

紧接着,赵一恒拦在宋怀瑾身前,抬刀杀了扑来的第二只野狼。

众人立刻拿起火把,背靠着背围成了一个圈,警惕的看着四周。

然而,危险才刚刚开始。

紧接着,第三只,第四只……

越来越多的狼扑向了只有十几个人的小军团。

“怀瑾先生!怎么办?!”

“点火把,大家不要上马,围聚在一起,用火把驱散狼群!”

宋怀瑾强行让自己镇定下来,她一只手紧紧拉着赵一恒,指挥士兵们整肃,背靠背对付自己那个方向的狼群。

火把点燃了周围的灌木丛,窜天的火苗灼伤了几匹狼。

狼群见状也不轻举妄动,只是虎视眈眈的守着,嘴里粘稠的口水随着喉咙深处低沉的呜咽渐渐滴下来。

这场景,预示着只要火势烧碱,狼群就会不管不顾的扑上来。

虽说赵一恒武功高强,但是人与狼毕竟有差距。

宋怀瑾不愿他去冒险,只能用这样的方法自卫。

眼看火势越来越小,狼群越来越近,众人正束手无策时,远方传来一片纷乱的脚步声。

那声音虽然不够整齐,依旧能听得出来的至少有百人。

宋怀瑾忽然灵机一动,狼是群居动物,人也是群居动物,一定程度上说来,狼群也怕人群,人多了自然不敢攻击。

想通这一点,宋怀瑾对周围士兵道:“大家快跟我一起喊!”

说罢,她便激动的看向那脚步传来的方向,清清嗓子大声吼道:

“喂!你们不要过来,这里有狼群!”

士兵们:“”

虽然不知道这怀瑾先生想做什么,但是跟了她这么久也就自然而然的觉得她的做法有道理,于是纷纷跟着她还是跟着喊道:

“你们不要过来,这里有狼群!!!”

这几声过后,狼群似乎察觉到宋怀瑾一行人在召唤同伴,纷纷转身对上那一群莫名出现的人。

就在宋怀瑾内心对那一群人表达愧疚的时候,却发现狼群有序的开始撤离。

狼群的特点只有两个,执着和聪明,一旦他们确立了目标,哪怕是追逐千里也不会放弃,能让它们放弃的只有一个原因。

来人数量远超狼群。

宋怀瑾努力思索着这片地域,这里应当靠近边陲小镇白鹭郡。

整个白鹭郡守军也不过区区千人,难道会派几百人来巡视森林?!

答案是明显否定的。

狼群虽然散去,但是宋怀瑾依然不敢放松,白鹭郡是从临渊入关的必经之地,嘉峪关和胡族交界之处。

边陲之地,宋怀瑾怕碰上比狼群更危险的存在。

来人粗声粗气的用胡语骂了一句:“是谁这么狠毒,故意喊我们引狼群的注意?”

胡人?

宋怀瑾心下一紧,更加摸不着头脑白鹭郡属于嘉峪关以内境地,为什么会多出这么多的胡人?

侵略?

可是胡族世子叱列锋不是刚跟陆锦宸建立友好邦交吗?为什么会派人侵略白鹭郡?

然而,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那一群人已经各个操刀过来,借着火光看清来人之后宋怀瑾心下一松。

那几百胡人军队,为首的是上次上京时,跟在叱列锋的大将,达格尔。

宋怀瑾刚要出去好好打声招呼,就被达格尔一把明晃晃的玄铁大刀架在了脖子上。

纤细的脖颈明显一凉,一股杀气顺着这把刀蒸腾而起。

火圈里的十几个士兵见状纷纷跟着跳出来,抓起弓箭跟胡人对峙。

赵一恒更是激动,一个翻身越出火圈,直接把弯道回架在了达格尔脖子上,“放人,不然,杀了你!”

而胡族几百人也不甘示弱,同样拿起大砍刀对准了赵一恒。

“一恒,先别动!”宋怀瑾紧张的咽了口唾沫,缓缓伸手握住赵一恒架在刀柄上的手。

达格尔却丝毫不惧,反而轻蔑的看了一眼宋怀瑾身后的十几人,没好气的用胡语道:

“我见过你,你就是汉人的头领,抓了你,跟那狗头白鹭郡守换回世子。”

“什么?!”宋怀瑾听得云里雾里,什么叫换回世子:“叱列锋出事了吗?”

达格尔满脸的胡子编成了几条小辫子,看起来格外粗犷,义愤填膺的哼道:

“还装糊涂?你们白鹭郡的郡守好大的胆子,竟敢派人偷袭我们,我们只是来打猎,却一时不查竟让他们带走了世子,若不是有你授意,他一个小小的郡守怎么敢?!”

宋怀瑾很莫名其妙,难道这打仗的脑子都不好使?

她正色道:“你用脚指头想想,若是我想对你们世子不利,在京城就可以扣押你们,何必在这里大费周章?”

达格尔眯眯本就小的眼睛,有点被宋怀瑾说动了,宋怀瑾见有效继续用胡语道:

“若是你不放心,我这就亲自去白鹭郡让郡守把你们世子放出来!”

达格尔一听眼睛徒然亮了:“当真?!”

“当然!”宋怀瑾说的信誓旦旦,达格尔将信将疑片刻,最终还是选择放下了大刀。

宋怀瑾也落下了赵一恒架在大格尔脖颈上的弯刀,双方军士剑拔弩张的气势才算好了一点。

为了向达格尔表达诚意,宋怀瑾特意将自己的十个属下留在达格尔的阵营里。

同样达格尔为了让她信服也派了二十个护卫护送她去了白鹭郡。

白鹭郡守是个中等身材的大叔,名叫王越。

头上戴着孔明帽,留着细小的八字胡,名叫王越,生平就两个爱好——贪财好色。

正值夜色,此时他正在自己房中摆好了美味佳肴,伸手轻轻往身旁美人的胸/前倒酒。

美人的衣服湿了一大片,王越借着酒没下去的空档,轻轻将那酒吸进了口中,惹得美人儿脸色发红,娇羞的推他。

见美人如此反应,王越当即气血上涌,一用力把美人拦腰抱起准备往榻上走,却忽然被一个属下及时的通报坏了兴致。

他不悦的回头:“什么事什么事?”

属下见这场景脸色微红,随后收回心神冷声报告道:

“报郡守,外面有一个叫宋怀瑾的找你!”

王越正当烦躁,一听这话更怒:“宋怀瑾?陆锦宸的谋士兼王妃?

她不是在百里以外的临渊城吗?大半夜来找我?她这么闲?”

属下:“”

王越继续不耐烦的道:“让你们守门就不能长点脑子,这种骗子你也信?打出去!”

属下被骂了一通,灰溜溜的领命离开,门还没关好,就听见屋里传出几声女子隐忍的哼哼声。

他不禁耳根更红,浑身无力,走路速度都慢了不少。

王越的外衫和帽子落了一地,继续猥琐道:“美人儿,今夜能陪我来几次?来,自己坐进来。”

那美人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的自己坐了进去,“郡守,人家欢喜死你了嗯啊慢点,太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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