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周日,周聪与林嘉茉去了北大挑场。

在去的时候,还特意看了一眼,发现郑雪就在体育馆内。

但却依然没有打招呼的想法,只是向自己点了点头,还向后退了几店步。

直到周一放学离校的时候,他才又见到了郑雪。

她竟然在校门外等着自己,“周聪,你的篮球打得很厉害。你应当去打NBA!”

“这还真是一条路,如果去的话,我会选择去洛杉矶湖人!”

“为什么,因为喜欢科比吗?”

“不是,因为那是洛杉矶,美女多!听说她们最喜欢和球星谈恋爱了,我很期待!”

“你就不怕你的小女朋友知道?”

郑雪真没想到会听到这样的回答,愣了一下。

“嘉茉不是我的女朋友,只是我的哥们!”周聪再次老调重弹了。

“她听到了会伤心的!”

“那你呢,听到了会开心吗?”

周聪问道,他去篮球队练球时,也见过郑雪几次。

每次都是过来和自己说几句话后,便站在场边看人练球。

虽然苏凯偶尔会过来和她说几句话,但周聪却从来没有看到两人有什么亲昵的举动。

甚至于,郑雪都没有给他买过饮料递过水。

这样的情况,让周聪确定郑雪现在还并不是苏凯的女朋友。

“你这是在追我吗?”郑雪笑了。

“我很期待和你谈一场校外的,注定没有结果的恋爱!”

“为什么?我拿不出手!”郑雪有些生气了。

“因为你将来会出国。昨天你去了北大,前天去的是清华。身为高二的学生,你去这两个学校,不可能只是看我和嘉茉去挑场。

应当还有其他的原因。

最大的可能便是你在看国内的大学,你在比较。

如果你没有找到心议的大学,你一定会出国的!”

周聪结合着电视剧的剧情随意的胡扯道。

“你很聪明,不愧是全年级第一。我姥爷和姥姥在美国,他们一直都要我去美国上大学!我正在犹豫呢?”郑雪叹了一口气,这事一直都压在心底,没有好友可以倾诉,让她很是难受。

今天才终于有机会说出口,心里面轻松了许多。

“可以去国外读大学,但一定要回国发展。身为黄种人,在美国你不会有太多的发展机会。

而国内却不一样,改开之后,中国的发展速度你是应当能看得到了。

当年有多少人卖掉了自己的房子,选择了去国外打拼。

等他们想要叶落归根时,才发现在国外拼死拼活所赚到的钱,竟然买不回来原来的住房了!

这是我的建议,听不听在你!”

“周聪,你真的很厉害!这事我还没有考虑那么远!”

“这个送给你,是我自弹自唱的歌曲。如果你的音乐水平能追上我,我就和你谈一场地下恋爱!”

郑雪笑了,取了一张CD,递给了周聪,快步离开。

“这是让我玩音乐吗?姑娘,你太小瞧学究天人的本事了!”

接过了CD,周聪目送着郑雪的背影离开,嘴角挂上了一抹微笑。

说做就做!

自行车飞起。

在马路上一顿狂奔。

很快的,周聪便找到了一家吉他店,并且走了进去。

店铺不算太大,在墙上摆着各式各样的吉他。

一个穿着校服的女孩,正在写作业。

听到门声后,抬起了头,并迎了过来,“同学,你想要买吉他吗?我推荐红棉牌的,价格便宜,音质也不错,适合我们学生阶层!”八壹中文網

“真是到哪都有熟人呀!”

看着短发的圆脸校服女孩,周聪的脑海中出现了沈晓棠这个名字。

对了!

陈寻这孙子就转学去了二中!

“你是二中的,我班刚转去的一个叫陈寻的!”

看着沈晓棠胸前的校徽,周聪问道。

“陈寻以前是你们班的呀,真是太巧了,他现在就在我们班。”

沈晓棠连忙说道。

“真是挺巧的!”

周聪笑了一下。

看来宿命中的两人还是相逢了。

这让他的心里充满了使命感与责任感。

为了不让陈寻这孙子伤害到女孩,他只能勉为其难的先下手为强。“

“我想买把稍微好一点的,价格在一千块钱左右吧!另外呢,我对乐理和怎么弹吉他啥的也不懂,你这里能收费教课吗?”

“一千元左右的吉他,我建议选择这款芬达,它的音色很好。用到你水平高也没有问题。

至于,你说教课的事!到是不用收费,大家互相学习!”

沈晓棠表现的相当爽快,取了一把吉他递给了周聪。

随便的拨弄了一下,周聪决定买下了这把吉他。

而后,便又开始跟着沈晓棠学习。

他只学了半个小时,了解了一些大概,又买了几本吉他书后,便告辞离开。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

凡事不能都指着沈晓棠。

“哟,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这是打算弹棉花吗?”

修车行,看到周聪背了一把吉他过来,一边看着书,一边随意的拨弄着吉他的琴弦,吴婷婷过来打击道。

“是呀,我是要练练怎么弹棉花。毕竟你嫁给我的婚被,我得准备了!”

周聪哪会理会她的毒舌,反唇相讥道。

“你就嘚瑟吧!还婚被呢?做你的春秋大梦去吧!”

吴婷婷撇了一下嘴,转身离开去干活了。

她走了,世界便消停了。

周聪把全部心神都放到吉他上,就着书一点点的钻研下去。

到了最后,还自弹自唱了一首沈庆的《青春》。

之所以要唱这个,是因为他简单,一共就三个和弦,指法则只有一个。

“你小子行呀!还真玩起来了!”

听到了周聪的自弹自唱,吴婷婷又走了过来。

“那当然了。我可怀着一个相当祟高的梦想在学习,速度当然快了。”

“啥梦想!”

“以后上大学时,可以坐在女生宿舍门口的台阶上自弹自唱,成为全校女生心中最亮的崽!”周聪笑道。

“你的梦想可祟高,和你这个人一样!”

吴婷婷冷笑了一声,坐在了周聪的身边,把吉他给抢了过来,“给我玩玩!”

“婷婷,你这是要破坏我的梦想呀!我将来要是找不到老婆,你可得赔我!”

“赔你个大头鬼吧!”

吴婷婷翻了一个白眼,又马上转了过去。

吴婷婷当然会玩吉他。

而事实上,那个时代的年轻人估计所有人都会拔弄几下这种乐器。

但水平吗?

只是比周聪现在的水平强不了多少。

一整晚,吴婷婷都把占着吉他,美其名曰为不能让周聪玩物丧志,免得不好好学习。

但周聪怎么可能看不出来,这是吴婷婷心动了。

不想让周聪学会吉他,用这本事去勾搭别的小姑娘。

但这就能难得住周聪吗?

第二天就又去找沈晓棠买了两把吉他,一把放在吉他室,一把送到了家里。

对此,沈晓棠还戏言他是一个土大款。

时间一晃的过去一个月。

便在十月末的时候,大马猴把周聪给从班级叫了出来。

说首钢篮球俱乐部打来了电话,想让周聪去首钢参加试训。

在与学校商量之后,他们同意了学校的请求。

会在下午的两点钟来到学校,利用给周聪试训的机会,向学校普及篮球运动,让周聪做好准备。

消息很快的便传到了班上,引起了一众同学的热议。几乎是一上午都在说着这个事情。

在下午第二节上侯老师的课时,所有的人更好似屁股下面长了草,如坐针毡。

“行了,都去篮球馆去吧!”

眼看到这样,侯老师知道课是没法上了,极为善解人意的挥了挥手。

“侯老师万岁!”

“我爱你,侯老师!”

她的话引起了全班的欢呼声,如脱僵的野马般,从前门和后门挤了出去。

哪怕是镇定的乔燃,脚步也加快了许多。

“这帮孩子!”侯老师笑了起来。

当一年一班的同学挤到了篮球场时,一场训练赛已经开始了。

一方是首钢男篮,另一方则是实验高中的校队。

由于这次重点考察的是周聪,首钢男篮对别的同学是大幅度的放水。

只在球交到周聪的手里之后,他们才会过去紧逼。

虽然首钢男篮队员的高度很高。

最高的,在后来会去NBA的巴特,比周聪高了得有一个头。

但是他们难以防守住周聪,只要一个空,抬手就是三分。

若是没有空隙,那便自己通过运球来制造空位,到也打得和首钢男篮平分秋色。

二十分钟之后,首钢的主教练闵路雷叫停了比赛。

请苏凯等人下去之后,又把周聪编到了自己的队伍中,进行了对抗赛。

虽然和队友配合的不默契,但周聪是需要配合的人吗?

这个挂逼,仗着念力,大肆作弊。

不过十五分钟左右,便进了七个三分,还抢断了五次。

“太厉害了!”

一场比赛只看得一众同学是眉飞色舞。

特别是林嘉茉,跳得脚麻,鼓掌到了手痛。

“周聪,欢迎你加入首钢男篮!”

相当满意周聪的表现,闵路雷在比赛之后,带着手下的王牌队员走到了周聪的面前,向他伸出了手。

“我很愿意加入首钢男篮,但希望是明年耐克杯比赛之后!

我答应过我的队长,我会帮着他们赢得冠军,并给他们每人一张篮球二级证!”

周聪相当坦然的说道。

一句话只说得苏凯等人都看向了周聪,神情无比的复杂。

一张二级证,代表着高考的二十分。

周聪这是在用自己的前程为他们铺路。

其中自然有赵烨,他在刚才还在为陈寻被逼转学的事情而怪罪周聪。

到了现在,那叫一个无地自容。

这事对他心灵的冲击程度,甚至远远的超过周聪前段时间在广播室号召全校同学为他捐款的事情。

“周聪,这恐怕不容易!CBA马上就要开打,明年四月份便会结束了。以你的本事,经过一个赛季CBA的锻炼,很有希望入选明年的国家队,去征战悉尼奥运。难道你想要放弃这个为国争光的机会吗?”

闵路雷劝说道。

“闵指,我坚持这事。为国争光固然重要,但我答应的事情便要做到。希望您能理解!”

周聪摇了摇头。

“周聪,别傻了,好似没有你,我们就拿不了冠军一样!”

苏凯叫了起来。

“是呀!你以为我们都是菜鸟呀,没有你就不行!”赵烨跟着补了一句。

“行了,都别说了,我已经决定了!”周聪相当坚决的摇了摇头。

“这件事情,我会与篮协商量的,看看能不能找到两全其美的办法!”

闵路雷实在是不舍得放弃周聪。

在他看来,这不但是首钢男篮的希望,也是中国男篮未来的希望。

他相当期待看到明年的奥运会上,会出现姚铭,大郅,巴特等三大高塔,与周聪配合时的场面。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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