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与九洲商会的商战,已然牵扯到了整个港城的股市。

再加上一些无良媒体的大肆宣传,捕风捉影的提到了僵尸之事。

整个港城,都在观察李家的情况。

明日一战,必然瞒不过公众的视线。

港城的总督对此事也非常重视,这两日连续找梁局等人开会,想要拿出一个完整的方案出来。

可是在情况尚未明显之前,梁局这些大佬,都没有公开站队的意思。

梁局发自内心不想掺和。

可其他大佬可以找个借口躲避,治安局存在的意义便是维护秩序,梁局无论如何也无法躲避。

梁局为此头疼不已。

此时听到赵家栋的询问,便直言道:“你有什么想法?”

赵家栋思索片刻,建议道:“梁局,要不然明天你就说生病了吧,其他的,交给我就行。”

“这个……怕是不妥吧?”梁局内心已经同意了,只是碍于其他因素,不方便直接应下罢了。

“梁局,治安局站队过早,万一选错了人,咱们也跟着会万劫不复。”

赵家栋谨慎说道:“我只是个大队长,私自带队去现场维护秩序,保护民众不受伤,这就不算站队了。”

“况且,你之后还要接受媒体的采访,必须把状态调整好。”

后路都已经找好了。

梁局只是随意应付了一下,便同意了赵家栋的要求。

“家栋,我再有两年就退休了。”

梁局感慨地说道:“你办事的能力很强,若是这次没有牵扯进去,我一定会向上面举荐,让你在两年后接手我的位置。”

“多谢梁局栽培。”赵家栋要的就是这句承诺。

在官场上混,谁不想走的更高?

没点背景,往上爬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经过这一次,赵家栋也算是彻底得到梁局的信任。

人都是自私的。

若是能在自私的同时,还能兼顾秉公执法,赵家栋自然不会退缩。

一番畅聊之后,两人便挂断了电话。

梁局满意地睡下了。

而赵家栋,真正的开始忙碌了起来。

他穿好一身全新的制服,戴好帽子,将配枪插入腰间口袋,出门开车前往治安局。

此时的治安局门口一片混乱。

混子们仗着人多势众,认为治安局不敢把他们怎么样。

再说了,以前太子带他们来的时候,那些小警员,哪一个不得对他们恭恭敬敬。

港城十二点以前,是法制世界。

十二点以后,便是社团的秩序。

这是从上个世纪传承下来的规则,谁也不会轻易打破。

混子们有恃无恐的将太子的尸体摆在了治安局大厅,领头的几个人吵吵嚷嚷的喊道:“太子哥被人杀了,你们治安局必须缉拿凶手。”

“差佬,别以为站着不动这事就算过去了,不给个说法,明天就像媒体举报你们差佬不作为。”

“凶手就在富海大酒店,你们为什么还不行动?”

“梁局呢?我们要见梁局。”

几十个警员手握配枪,按照赵家栋的指示把混子们挡在门外。

然而,在经过一次次尝试过后。

混子们发现警员不敢动他们,胆子变得更大了。

“差佬不给太子哥报仇,明显是在包庇凶手,给我打。”

哗啦啦。

混子们一拥而上。

数百个人往前冲,刹那间将警员们拉出的警戒线冲散。

有几个比较激进的,已然拿出棒球棍,冲着警员砸去。

治安局大厅门口,乱哄哄的跟菜市场一样。

就在秩序无法维持的时候,忽然,一辆车缓缓驶进大院。

走下来的赵家栋,身穿制服,威风凛凛地掏出手枪。

啪。

枪声响起,混乱的场面顿时出现了刹那的安静。

“来我们治安局闹事,我看你们是不想混了。”

赵家栋抬手指着带头的混子,“你,你,还有你们,全部给我抓起来。”

有了赵家栋的命令,早就憋了一股气的警员们纷纷动手反击。

“蹲下,双手抱头!”

警员们掏出手枪,指着闹的最凶的几个混子。

其他混子见状,再次向警员发起冲击,“咱们人多,差佬不敢杀我们,动手抢人。”

啪啪啪。

愤怒的赵家栋,抬起手枪,瞬间打中了十几个冲在最前面的混子。

他射击的角度极为刁钻,可以让混子们失去行动力,却不致死。

“全体警员,胆敢闹事者,开枪。”

唰啦。

几十把枪同一时间对准了所有混子们,这一刻,热血上头的混子终于意识到治安局是来真的。

“不对啊,治安局什么时候这么勇了?”

“太子哥活着的时候,他们绝对不敢。”

“听说李总说太子哥死的活该,是不是李家不给我们撑腰了?”

哄闹声中,赵家栋迅速带领警员,将领头的混子全部抓捕。

剩下的,被警员强行驱离。

治安局门口的闹剧,终于得到了平息。

“赵队,这些社团混子太过分了,早就该对付他们了。”

警员们欢呼雀跃地围在赵家栋身边,觉得这一次是真的扬眉吐气了。

可是,赵家栋却开心不起来。

这只是决战之前的开胃菜而已,明天,还不知道会闹出多大的乱子。

“但愿宁先生能快速解决李家,一旦拖延,整个港城就乱了啊。”

赵家栋沉吟一句,忽然又摇头叹息,“怎么可能呢?李家的实力,哪怕是官方出手也不能说快速解决,哎……”

酒店内。

宁尘还不知道,因为他杀了太子,造成治安局一场大混乱。

此时的他,将体内的本源之气稳固到最巅峰的状态。

睁眼时,眼里闪烁着澎湃的战意。

“该结束了。”

宁尘淡淡扭头,望向蜷缩在角落里睡觉的小狗,“待会去了李家,你必须第一时间将所有修行者找出来,不得耽误。”

“呜呜呜……”

小红委屈呜咽,“尘哥,我饿。”

“天还没亮,我去哪里给你弄血食?”似乎是受到了血水的影响,小红对沾血的食物特别钟爱。

连犬类最喜欢的骨头,在它面前都食之无味。

它指的饿,是想喝血。

“况且你这个毛病很不好,得改。”宁尘不愿小红长成僵尸一样的生物,只能想办法,改掉小红饮血的习惯。

“可是,我真的很饿。”.BIQUGE.biz

小红可怜巴巴地说道:“没有力气,嗅觉就不灵敏了。”

“啊这……”宁尘能辨别它话中的真伪,小红这么说,并非是要挟。

“要不然,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宁尘尝试着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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