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自称九牧书生的掉书袋家伙,在写给光浴兄信的下半部分,却是正宗的白话文,还有条有理:

异能世界十一条生存法则:

第一:永远都不要相信伙伴。wwwcom

第二:异能者最大的敌人,不是圣殿,而是紫目本族。

第三:万事不求人,能够自己做到,就自己完成,尽量不要和紫目本族一起组队。

第四:组队原则,与其他紫目本族组队,要保存一半实力。

第五:紫目族人的承诺是狗屁,圣殿的人起誓倒可以信。

第六:如果不想背上圣殿的悬赏令,不要惹圣殿的人。

第七:有紫目本族异能者威逼你做某些事,拒绝吧,反正早晚是死。

第八:战斗失败,千万不要重伤后被同伴救走。

第九:被圣殿抓捕,有人来救,自杀吧。

第十:如果加入圣殿,请做个傻瓜。

第十一:最好的交易地点,不是异能者集会,圣殿的审判镇最好,如果你身上没有圣殿的悬赏令,就去吧,其次的七巧魔音城。

依曼觉得,这个叫做九牧书生的家伙一定是小心过分了,人性本善,大部分人还是好人,如果如他所言,那么紫目异能者之间,根本就不存在任何信任。

而且,总是提到死,仿佛很随意,没什么了不起似的,人都死了,难道还有什么比死更可怕的么?

在信的下面,有几个斜斜的大字:狗屁不通,一派胡言。依曼仔细辨认,这字,竟然是霍德老爹的笔体。

“……兄之能力,可进可退,可遨游于天下……”霍德老爹的异能和光有关,光确实可以做到这点,“遨游于天下”,借助流光飞循?抑或是身化为光?无从得知,不过一定需要极高的异能等级。可是如果老弟保存实力,不应该在小小兽潮中身受重伤,难道,依曼忽然想到一种可能,霍德老爹真如信中所言:“自废能力以自保。”

“光,摄日剑法,”依曼想到了什么,打开异能之书第十页:光之心语自然系不完全感知并操纵光的异能,感知光的变化,存储光的能量,改变光的折射角度。

光之心语能在宝剑内存储光能,能改变光的折射角度,老爹的摄日剑法看似杂乱无章,却是先吸引对手视线,配合光之心语,出乎意料的将光折射入对手的双目中,然后痛下杀手,招招毒辣,毫不留情。这就是霍德老爹成为高手的秘密。

依曼终于明白了,摄日剑法,是需要与光之心语异能互相配合,才能发挥威力。

异能,必须有相应的技巧来与之配合,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有了这个思路后,依曼的摄日剑法终于能发挥威力了,但要想成为高手,首先剑法的基本功就需要常年累月的苦功夫,异能之书中记载的异能很多,依曼不想只在一种异能上下太多功夫。

空气膜形成刀具摸样,异能等级太低,如同纸做的一碰就碎,依曼想了想,多加了几层空气膜,成为筒子装,不断的压缩中间的空气,达到最大限度,现在好多了,如同长条气球,可惜结果是打在人的身上,如同瘙痒。

依曼用光之心语,让空气膜吸收光能,出乎意料,空气膜变得十分坚韧,再制成刀的摸样,虽然比不上金属刀具,但可比木刀了。

空气膜无影无形,依曼将这个组合异能取名为无影刀,当然,形状可以随时改变,无影刀,无影枪,无影棍,无影棒…….都可以。

秋天很快就到了,收获的季节,按照惯例,要举行秋祭,感谢神赐予的丰收果实,秋祭历来由圣殿主持,由于蝴蝶山庄诛杀的血族最多,城主便指定在蝴蝶山庄进行秋祭。

秋祭一共进行三天,必要的祭祀仪式完毕后,每个山庄都会表演一些娱乐节目。汉唐国度尚武,小型的擂台赛是不可少的项目,虽然是点到即止,很少出现伤人的情况,但仍然吸引不少看客,许多庄民正是为了看擂台赛才参加秋祭的。

秋祭三天,小贩货郎云集,对孩子有很大吸引力。

今年的秋祭规模十分大,被免税的蝴蝶山庄,拿出一部分富余,圈出很大一块地,作为秋祭的会场,祭坛修建得比往年高大,准备了更多祭祀用的牲畜,戏棚看台也十分完备,尤其最吸引人眼球的是擂台,一改往年简陋的木制擂台,用石头搭建而成,上面铺上一层厚厚的软香木,摔倒后不容易受伤,下面双层安全网,已经颇具规模。

秋祭的当天,成年人骑着马,早早就出发了,绿柳山庄的大车队装满了美酒和祭祀用品,依曼和庄内的孩子们,爬上装酒坛的车,搭顺风车够奔蝴蝶山庄。

艾妮、依曼和其他几个孩子乘坐一辆车,拉酒的车没有座位,只能坐在酒坛上,几人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出庄不远,见庄主儿子小黑胖子乘坐着华丽的带棚马车,从后面赶超过来。

四匹马拉的马车,平稳而又舒适,还有车棚遮挡阴凉,马车停了下来,依曼看到有几位本庄的女孩坐在车上。

“艾妮,过来,我给你留个好位置。”小黑胖子招手道,艾妮看了看华丽平稳的大马车,对比下颠簸不已的拉酒车,高兴的跳上大马车。

小黑胖子这个洋洋得意呀,还对着依曼伸出中指,跳上马车扬长而去。

“女人,尤其是美女,最抵挡不住诱惑了,多大年龄都一样,”说这话的是庄内教书先生的小儿子抵斯本,一种酸溜溜的感觉。

艾妮这个小美人坯子。还真受欢迎。

羡慕归羡慕,庄内四御马车,也仅此一辆。庄主给自己儿子用,人们也说不出什么。

走了几里路,只见小黑胖子乘坐的华丽大马车停在路边,无论怎么抽打。四匹马就是不肯走一步。

拉酒的车停住了,车把式看了看四周就明白了,此地名为行刑场。又名失魂地,历来是处决犯人的地方,两排阴森森的十字架耸立在路旁,有的还挂着无人认领的尸体。乌黑的血迹,不时飞起来的秃鹫,尽管是艳阳高照,仍有一种后背发凉的感觉。庄内这辆唯一的由四匹马拉的马车,用的也是最好的马,用来接待重要人物,出入的是康庄大道,繁华城镇,自然过于骄纵,哪里走过这等山路,第一次走失魂地,被这里恐怖的气氛吓住了,一步都不敢走。

驾驭四御马车的,也是庄内最好的车把式,遇到这种情况也是毫无办法,只得将四匹马都卸下来,在一边遛弯压压惊,回去是不可能的,马车上有送给城中几位头面人物的礼品,无论如何也得赶到蝴蝶山庄。

小黑胖子有护卫跟着,有了狐假虎威的资本,走到依曼坐的拉酒车边,命令道:“你们都下来,让我上去。”

依曼和几个男孩一愣,面对未来庄主的淫威,几个孩子十分不情愿的下了车,依曼想了想也跟着跳下车,小黑胖子跳上马车,抢了最舒服的位置,招呼几个女孩上车。艾妮回头望着依曼,嫣然一笑。

这一刻天安静下来,周遭的喧闹声不见,苍天白云之下,万物悄然隐去。

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辆翻滚着的马车,激荡的酒坛,孩童的哭喊,一个小小的身影被甩了出去。

是艾妮,依曼向她伸出手,却是如此的无力。

冷汗打湿了依曼的后背,刚才所见,如此的真实。

“艾妮,别去。”依曼拉住艾妮的手,小声道,艾妮摇了摇头,温柔的一笑。上了车,依曼叹了口气。

拉酒的车很快没了踪迹,几个男孩百无聊赖,不知道多久四匹马才能适应这里的气氛,一只秃鹫落到十字架上,泥瓦匠的儿子弗朗多捡起块石头仍了出去,惊跑了秃鹫。

“依曼,看到没有。”弗朗多指着中间最高大的十字架,上面挂着一幅胖呼呼的尸体,道:“这个家伙就是真甜村血案的凶手,叫什么名字我忘了,外号胖哈哈。”

依曼仔细瞧了瞧,怪不得身型如此熟悉。

“太可惜了,依曼,那天你没来是一大损失,”弗朗多吐沫星子横飞,每次行刑异能者,都有不同的异象出现,作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传播:“这个胖子被钉到十字架上,血珠一串串的往下流,竟然不落在地上,全部飞舞在空中,更有趣的是凝聚成一个又一个的人脸,据说好多是重大通缉犯的面孔。到了最后才有最有意思,血珠又变成一个又一个小人儿,还都拿着兵器,分成两伙对打。”

“是呀,是呀,老精彩了。”一旁铁匠的儿子新德里好不容易插上嘴,竖起大拇指:“那个胖子是个爷们,从头到尾一声没吭。”

一旁的抵斯本露出鄙夷的表情,不屑道:“少见多怪,还硬气,我告诉你吧,在行刑之前,圣殿会给犯人服用麻迪罗散,感觉不到一丁点痛苦。”

“哦!哦!这是为什么呢?”几个孩子问道,抵斯本的父亲与镇里教堂的希律牧师关系很好,而且他还是希律牧师的教子,每次牧师到绿柳山庄步道,几乎都住在抵斯本家中。

抵斯本清了清嗓子,努力学着教父讲道的模样:“神是仁慈的,不忍他的子民受苦。”

“切!”大家一阵鄙视。

“好吧,好吧,其实是这样的,教父早就和我讲过,给犯人麻药,是为了不让犯人在血流尽之前因为痛苦死掉,否则的话,有些异能者能够将犯人复活。”

依曼心思流转,明白了,魂力主要存在于血液中,血液流尽后,魂力也就消耗殆尽了,这样人的灵脱离魂的束缚可以升天。

“复活?怎么可能?”铁匠的儿子新德里不服气道:“谁能让死人复活,我听说只有神的儿子在死后三天复活。”

抵斯本不以为然道:“神的儿子可是灵魂和肉体全都复活了,异能者当然没这个本事,不过你听说过死灵法师会招魂术吧!就差不多了,有些异能者能够把留恋肉体不肯升天的灵魂抓住,然后封印在魔兽的晶核中,制作成魂器。”

“噢!噢!魂器,我知道我知道。”泥瓦匠的儿子弗朗多又开始发挥他大嘴巴的本事:“石堡山庄的葛朗台庄主,得到一把镶嵌着蓝色宝石的匕首,据说多么炎热的天,只需要把匕首放到卧室内,就会凉爽如春天,葛朗台老头似若珍宝,只是自从那把匕首到了他们家后,全家人每天都被同一个噩梦惊醒,梦到一个被切得四分五裂的血人向他们呼救。家宅不得安宁,还是我们庄的老巫婆看后说是匕首被诅咒了,后来葛朗台老头把那把匕首送到了城里的大教堂。大主教说匕首是魂器。”

“这件事我知道。”抵斯本补充道:“那把匕首封印了一个冰系异能者的灵魂,葛朗台那个吝啬鬼,教堂帮他净化了匕首,还把匕首还给他了,葛朗台竟然因为宝石被损坏不依不饶,天天找大主教理论。最后大主教被烦的没招,送给葛朗台一块水系魔兽晶核才算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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