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以怨为力,恭喜你,惹怒我了。”

被我踩在脚下的蓝眼僵尸的气势突然暴涨,在四周掀起一阵气浪。

“吼~”蓝眼僵尸借助着吼声来发力,渐渐撑了起来,直到单膝跪地时,他突然发力,将我震飞,弄得我一个踉跄,差点摔倒。

当我稳住身体时,蓝眼僵尸已经冲了过来,我看着愤怒的蓝眼僵尸,也丝毫不敢托大,开启异能躲闪着他的攻击,一拳、两拳、一脚、两脚,他的所有攻击都从我身边刷过,打穿了我的残影。

在这走廊里,我不断躲闪蓝眼僵尸的攻击,整个走廊布满了我的残影,仿佛一个个人站满了走廊。

“够了,不打了。”过了一会,饥饿感越来越强烈,我不得不放弃继续躲闪。

“吼~”回答我的却是一声吼叫。

我摇了摇头,看来必须打服他。加快速度,瞬间移动到他的身后,一拳避开了心脏从后背打穿到前胸,一跳,用脚蹬在他的背上,将手拔出,顺带将他蹬飞,砸在墙上。

他将墙壁砸了一个坑,落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了,我走过去,看着狼狈的他,摇了摇头,转身离开了。

过了一会,我提着几袋血浆走了过来,嘴角还残留血迹。

“诺,喝了。”我把血浆扔在他的面前。

而他却没有动,而是盯着我。

“喝吧,没有毒。”

蓝眼僵尸看了一会后,才拿起血浆大口大口的喝了起来,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在他喝到第五袋的时候,伤口已经愈合完全,只是力量还没有恢复。

“我叫明涯。”蓝眼僵尸终于说出了他的名字。

“何天华,你在这生活多久了?”

“记不清了,反正已经很久了。”

“你知道最近发生的网络杀人案吗?”

“不知道,我不注意这些的。我在这只是为了找人。”

“找谁?”

“我的爱人。”

“她呢?”

“死了,很早以前就死了。”

“你想找到她的魂魄?”

“嗯。”

“万一她去投胎了呢?”

“不会的,她没有,她被一个人抓走了。”

“天师?”

“不。”

“我可以听听你的故事吗?”

明涯看了我一眼,眼神还是那么淡漠,“可以。”

“我和她相识是在宋代,那时,她是一位公主。自从她第一次偷跑出城我们偶然相遇,我们就彼此喜欢上了对方,就好像是前世的恋人一样。后来她经常出城,只要她一出城,我就带着她去游玩山水,那时候是我最快乐的日子,”说着说着,明涯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是那么的沉醉,可是他的表情剧变,脸上出现了愤怒和怨恨,流出来泪水,过了一会他才平静下来继续说:“可是后来,这个国家来了一位巫师,说要拿公主去祭天,可笑的是那个昏君居然相信了,将自己的女儿绑上了祭台,而我却只能在下面看着这一切,却无能为力,眼睁睁得看着公主被割断大动脉,流血而死。我在下面疯狂的想要冲上祭台,可是那些士兵太过强壮,我被他们拦住了,我发出悲痛的叫声,直到发不出声音,只有嘴在动,眼睛流出来血泪。过后,他们把她的尸体带走了,看着公主苍白的脸颊和上面的泪痕,我就发誓要报仇。我离开了这个国家,寻找能够让我报仇的力量。一年之后,我变成了僵尸,回到了这个国家,我灭了这个国家,将国王的四肢卸下,用全城的血祭拜公主。然后我就开始寻找公主的魂魄,反正我也已经不是人了。然而我找了这么多年,还是只有一个消息,她还在这座城市。”

“你说的公主是不是罗氏鬼国的公主珈罗?”我有些激动,双手抓住了明涯的肩膀。

明涯恢复了之前的冷漠,静静地看着我,说:“是的。”

我正打算再问些什么,结果手机突然响起,不得不放弃。

“喂。”

“喂,快来,我找到线索了。”

“在哪?”

“雨铃咖啡店。”

我挂断电话,向明涯说了声再见便离开了。

爱情就是一个调皮的小孩,常常出现在你面前,本以为要抓住时,却突然消失不见,让你痴狂。

风一如既往的无情,没有丝毫感情,无论大人小孩都不放过。人来人往的街道却显如此热闹。

我来到雨铃咖啡店,看着这装饰得如此华丽的店,不禁感叹马小妍也是一个有钱人啊。我拿出手机,拨打了她的电话,听着里面传出的歌声,努力让自己从刚才的故事中回过神来。

“喂,我到了。”

“唔,好,你来咖啡店对面的这家小餐馆,我在里面。”

我一听,转过头去看,发现是一家简陋的小店,墙壁已经被油烟熏得变黑,吵闹的声音从里面发出。而马小妍坐在一旁,翘着雪白的大长腿吃着东西。

我走了过去,穿过车水马龙的街道,挤入满身脑袋的人海。废了好大劲才走到马小妍的前面。

“吃什么?自己付钱。”

“不饿。”

“你这人真是,一听到是自己付钱就立马付钱,大不了我帮你付一半。”

“真不饿,还是先说说情况吧!”

“吃好了再说,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

我只好坐在一旁看得她吃得津津有味,不停地咽着口水,算起来自从我变成僵尸后,只能吸血,吃其他东西就会拉肚子,而且还是超痛的那种。

“你真打算看着我吃?要不要来一份?”

“不用。”

“我请你。”

“不要,我去走走,吃好了叫我。”我站起身,打算去面对人山人海,,也不愿面对美食。这就是僵尸的一大痛苦吧!看着美食,却不能吃。

我来到马路边,倚着电杆,摸出一只烟,缓缓抽了起来,就好像吐出的烟雾能够把忧伤带走。

也许时间很快,快到一眨眼就是万年;也许时间很慢,慢到永远都等不到死亡。

这万年间,我也曾出过世,每当看着自己的朋友在自己面前死亡,明明有能力救他,却不能过救他。怕他过后会恨我让他承受孤独,怕他会恨我夺走他死亡的权利和投胎的权利。

我也看过无数的朝代更替,物是人非的感觉也一直缠绕着我,每当看见朋友在老去过后,便不再见面,因为我不会老。

我也见过想要变成僵尸的人,想要长生不老,想拥有至高无上的能力,甚至荒废国家,不留余力地去寻找方法,也不知道他成功了没有,我听过他的名字,也听过他的谥号,他有一个天下人皆知的名字——秦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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