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都的东西真不是一般的贵!
牛全席好吃,十个菜,样子也甚是好看、精巧,席面上所用的碗碟杯盏都是一全套儿,上面描的连枝牡丹青花跟活的一样。在包厢里伺候的小二也殷勤得很。
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份量太小了。看着是碗碗碟碟摆满了一桌子,然而,沈云和洪天宝吃得刚好饱。
见洪天宝放下筷子,用茶水漱了口。旁边的小二转了个身,从他身后的那只朱漆大匣子里取出一块叠得整整齐齐、冒着热气的白色棉巾子,双手奉上。
沈云坐在对面,见了心里直嘀咕:在仙都,上饭庄里吃完饭后,还要洗个脸吗?
只见洪天宝接过来,用棉巾子轻轻的揩了揩两个嘴角,然后,随手撂在他漱口的那只茶碗边上。
很快,小二又奉上了第二块热棉巾子。
这回,洪天宝接过去是擦手。也是稍微擦了擦,又撂下了。
还没有完!小二转了个背,麻利的端上来一只青花大盖碗。
洪天宝端起来,拿起碗盖抹了抹汤面上的浮沫,轻轻喝了一小口便放下了。
这时,沈云也吃完了。入乡随俗,他也端起手边的茶碗漱了口。小二照样也奉上了热棉巾子、热茶等。
待沈云也放下了茶碗,洪天宝对小二说道:“小二哥,结账。”
“好咧。”小二端着空托盘,走到他跟前,笑得跟朵花一样,“承惠,一共是一百一十七两银子。”
沈云听得咋舌——这价钱,比金燕楼里的还要过!但是,人家金燕楼是在那一带出了名的销金窟,即便是底下的三怪楼,里头的摆设、布置也皆不俗。而这里,他看着,比扶子兴在省城的那家酒楼,还要略微差一些(好吧,这里的小二端茶送水,殷勤周到,甩扶子兴他家的跑堂伙计们好几条街),然而,价钱却起码是后者的十倍之多。在省城,这顿饭钱,足够一个中等人家吃喝拉撒开销一年的。要是在郑家庄……罢了,完全没有相比性。庄子里的佃户们,一年到头要是能有一两银子的节余,做梦都会笑醒。
洪天宝数了几张银票,共一百二十两,放在他的红漆圆托盘里:“余下的,赏你了。”
“谢谢爷。”小二点头哈腰,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
两人出了大门,又上了老罗的马车。
“去老周他们的皮货铺子转转。”洪天宝吩咐老罗。
沈云连忙的拦住:“不用了。我手里有几张皮子,是我在武馆跟苏三叔他们打猎存下来的,还行。你带我直接去找个裁缝就行了。”他手里头不是没有钱,但再多的钱,也不是这么个用法啊。
洪天宝笑道:“找什么裁缝呀?家里就有现成的。齐妈的针线活,外头的裁缝没几个能比得上。”说着,他展开双臂,展示道,“你看看,我这一身,好不好?全是齐妈做的。”
“确实很好。”沈云对老罗说道,“我们回去罢。”
于是,他们往回转。
在车里,洪天宝又泡了一壶雀舌。捧着茶碗喝了一口后,放回小桌子上,心满意足的歪在一个红绫织金的引枕上,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叹道:“还是自己泡的茶最合口味。那店里的雀舌,十回有九回泡老了,喝着涩口。”
沈云端起茶碗喝了一口,点了点头:“确实比那茶泡得要好喝一些。”然后又道,“那店里太贵了。是因为它是捕头家开的店吗?”
洪天宝摇头:“都差不多。捕头家的第十七房小妾能算哪个牌面上的人物?也就在他们那一条街能逞点小威风罢了。在仙都,要想开店做生意,没有点背景,莫想站住脚。都不用仙府的那些家伙上门,周边的小混混们都能叫人疲于应付。”
沈云挑眉:“你该不是也曾开过铺子吧?”
“哪里开得起铺子哟。”洪天宝叹了一口气,“我出来时,身上总共就只带了三千两的银票。一路上,游山玩水,连一百两都没用完。到了仙都,住客栈、吃饭、置办新衣……头三天就用掉了将近两千两。千儿八百两的银子,在仙都也就够吃顿好的,真做不了什么。头一年,我做过跑堂,去码头扛过米袋……都做不长。不是我吃不得苦。实在是,这里的小混混们最会敲诈外地人。尤其是我这种单枪匹马,又没有背景的。常常是工钱才到手,他们就象闻到了钱味儿一样,讨要所谓的保护费来了。最穷困潦倒的时候,我在城北的一个义庄做背尸人。就是这样,那群混混还跟蚂蟥一样的追了过来。”
沈云甚是意外:“这些怎么不见你在信里提及过?”每次的信,洪天宝都是写仙都有什么好吃的,什么好玩的,哪儿的庙会如何热闹。他读了信,还以为洪天宝在仙都是海阔天宝,逍遥快活呢。不想,却是吃尽了苦头。
洪天宝抹了一把脸,笑道:“出门在外,哪个写信不是报喜不报忧的?当初是我自己跳手跳脚要来仙都游学的。更何况,就算写了,又有何用?隔着千山万水的,远水解不了近渴。那时我是想,只要还走得动路,就绝不向家里,还有你们求援。”
其实,最主要的是,求援也没有用。他家里的那点家财,在省城,是富户,但到了仙都,就算是家财全给了他,也撑不了三年;至于沈云和陈龙,还有扶子兴他们,更是帮不上什么忙。
沈云明白他的意思,关切的问道:“你没有亮出你的初级武者身份吗?”那些混混再横,碰到有功名在身的,至少也要收敛一二吧?
不想,洪天宝不以为然的摇头嗤笑:“我原来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带着三千两银子就来了。到了之后,才知道自己当时是多么的自以为是。仙都,仙官大人都比比皆是,我一个初级武者算得了什么呀?”
顿了顿,又道,“现在想来,当时吃的苦都没有白吃。如果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了,我哪里会去当什么背尸人?如果不是指着那几个工钱去换杂面馒头吃,明知双手难敌四拳,我怎么可能跟那些闻着钱味儿寻过来的混混打起来?不打起来的话,我也不会被他们揍得半死,给扔郊外的老林子里去了。结果,否极泰来,那晚,我迷迷糊糊的,竟然听到了一桩秘事。没几天就因此而发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