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云这样做自然是有原因的,她记得小时候她爹也夸过沈君川读书很有天赋,若不是后来沈家落魄了,相信沈君川未必会比徐博闻差。如今沈君川已经跟沈家那些人分了家,日后身上的担子自然就轻了许多,既然如此,那何不让沈君川继续念书呢?

他们白花镇就一个书院,听说藏书不多,沈君川若是每次都多抄一本送给杜夫子的话,肯定能在杜夫子面前留个好印象,日后要求学也容易些。

沈君川明白林织云的意思后却是摇了摇头:“母亲身体不好,我们不能一直住在这里,瑶儿又到了说亲的年纪,如今家里处处都有要用钱的地方,我若去读书了,岂不是又给家里增加负担了?”

林织云却不这样觉得:“相公是家里唯一的男丁,只有相公过得好了,家里其他女眷才能过得好。相公若是有个功名,日后瑶儿说亲能选择的对象也更多一些。相公难道不希望瑶儿嫁得好些吗?”

沈君川自然是这样希望的,他这些年四处给人做工,十里八村的年轻男子几乎就没有他不认识的,在他见过的那些年轻二郎里,他觉得就没有一个能够配得上他妹妹的。若是他能考上功名,哪怕只是个秀才,那也有机会给妹妹挑一个有前途的秀才了。想到这里,沈君川不由有些心动。

林织云又道:“而且娘这病总是不好,我看村里和镇上的大夫是没什么指望了,若是相公书得好,日后我们有机会去府城看看,或许府城那边有大夫能够治好娘的病呢?”

何氏生的倒不是大病,主要是思虑过重,又一直被沈家二房支使着做了不少活给累到了,倘若她日后能够少思虑些少做些活,身体就会慢慢好起来的。只是家里穷困,何氏如今虽然没有沈家人奴役,但是她自己忧心忡忡的,也不利于养病。

倘若他能够读书能够出人头地,那何氏的忧虑是不是会少一些?

“那我等明年再去念书吧,那个时候你手好了,我的腿也好了,总归更轻松些。”沈君川道。

林织云笑道:“相公不如就先听我的,在腿伤养好之前先在家里抄书,等好了就可以复学了。至于钱什么的,我们现在手头倒也没那么紧。等一个月后,我们就去跟里正买地盖房,至于钱我有办法赚到的。”

沈君川倒是没把这话放在心上,只想着等他腿伤好了之后去找一份木匠的活。虽然他亲眼看见林织云做的手绳和络子赚了钱,但他到底是个男人,总不能靠女人养家吧?就算林织云确实有本事赚钱,他也不好什么都不做。

不过因为起了复学的念头,沈君川抄书比之前认真多了,还在那箱书里找到了几本适合自己的字帖,边抄边临,准备集几家之长融入自己的书法中。见他这般认真,家里人都为他高兴,尤其是何氏,看着沈君川练字的模样,又红了红眼眶。

林织云见状,连忙撒娇般地将何氏拉了过来一起编手绳。林织云想出来的桃花络都不好做,她一般都是先把手绳上需要的小桃花络编好缠好,再让沈君瑶和何氏编其他部分,串铃铛主子之类的也是如此,这样做起来就快多啦。且沈君瑶跟何氏各编了多少,林织云也专门拿了个册子记录下来。

将五天内要交的量都做好之后,林织云便用之前特意挑拣出来的碎布头做了几朵绢花,全都是重瓣木槿花样的。将绢花做好之后,林织云又剪了几条丝带出来,将绢花缝在丝带上,还在绢花边绣了些花纹,令其更添了几分风雅别致。

沈君瑶见了惊叹不已:“嫂子的手可真巧,我还从未见过这样漂亮的绢花,这是要做发带用的吗?”

“这个主要是做发带用的,但也可以有其他的用法。”林织云取出一条紫玉木槿的发带来,往沈君瑶细细的手腕上绕了两圈缠了个蝴蝶结出来笑道,“这丝带是用轻纱剪出来的,无论是缠在手腕上还是颈上,都能增添几分飘逸。若是有那轻纱做的衣裳,只要颜色相配也能缠在衣服上做装饰。”

沈君瑶眼神有些黯然,她只有粗麻布衣,配不上这样好的发带。

“当然了,那是城里姑娘的用法,我们在乡下还缠手上的话就显累赘了,还是做发带最合适。过来,嫂子帮你梳个头发。”

沈君瑶生得白嫩,什么颜色都配得,但紫色格外衬她。林织云给沈君瑶梳了个双丫髻,两边各缠着一根紫玉木槿的发带,长长的丝带一直垂到肩上,既俏皮又飘逸。沈君瑶一照镜子就欢喜极了,恨不得几天不拆头发。

林织云又取出一根月白色的绢花发带缠在何氏的发髻上,令何氏看上色年轻了几分。何氏也很喜欢那发带,只觉得这个儿媳妇越发的贴心,但是这样的好东西一看就是能卖不少钱的,何氏觉得还是拿去卖钱更好,给她们戴那是浪费了。

“这些都是碎布头做的,原本也不值几个钱,娘不必在这上面省着。”林织云笑道,“再说娘还送了我两身衣裳呢,我怎么也该有所表示才对。”

“那都是拿我旧衣服改的,哪就值得你送这么好看的发带。”

“娘可是解了我的燃眉之急,不然我可真不知道自己能穿什么了。”林织云叹息道,“当初在林家我穿的都是大堂姐的旧衣服,嫁人时也没法带出来,还好有娘帮忙。”

何氏听了这话顿时就心疼了,觉得这个儿媳妇也是个可怜人,以后自己应该将她当做亲女儿看待才好。

到了交货那日,林织云就背着一箩筐手绳发带跟沈君川去县城了。万掌柜对林织云交上去的手绳都很满意,这些手绳的编法都是一样的,可因着林织云对珠子和丝线颜色的搭配,两百条看过去,竟有大半是不同的。且每条看着都漂漂亮亮的,准有姑娘喜欢,万掌柜当即就爽快地结了银子。

万掌柜这人眼睛还尖,没等林织云自己将那绢花发带拿出来,万掌柜就先看到了,最后以十五文一根的价格跟林织云买下了。林织云这回一共拿了十五根出来,收了二百二十五文,而那袋碎布头当初是用两百文的价格买下的,这一下子就回了本,令她十分愉悦。

沈君川没想到林织云还真挺能挣钱的,看着林织云为了去杜夫子家大包小包地给他买了东西,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无意中成了个吃软饭。他当初并不相信关于林织云的那些传言,但决定娶林织云回来的时候也是打算好好将人养着的,并不打算让她操劳。毕竟在他看来,林织云就是枝娇艳的海棠,稍微碰一下就容易掉花瓣的,可不得好好养着吗?谁知道现在居然倒过来了,变成林织云赚钱养他。

等那些书抄完,他就去跟张木匠报到吧。

林织云买这么多东西一来是为了沈君川,二来这杜夫子与她爹有些交情,探望长辈总不好两手空空吧?

对于沈君川夫妇二人的到来,杜夫子还是很高兴的。一个是故人之女,一个是他当年惋惜过的学生,小两口相携而来看着甜甜蜜蜜的,杜夫子也为他们开心。只是看着沈君川把茶叶布匹鱼肉往他们家桌子上堆的时候,杜夫子脸色就不那么好了。

“你们小两口过日子也不容易,何必在这种事情上破费呢?”

林织云看得出杜夫子是真心实意的,便更放心了几分,盯着杜夫子的脸色又将两根绢花发带送了出去,才说明了来意,并将沈君川抄好的两本书双手奉上。

杜夫子连连点头:“若是君川复学,我们白花镇说不定又要出一个秀才了。君川可有字了?”

沈君川摇头:“尚未。”

他曾以为自己这辈子再也没机会念书了,乡下泥腿子要字何用?

“既然如此,不介意老夫给你起一个吧?”杜夫子问道。

沈君川笑道:“杜夫子愿意赐字,晚辈自然求之不得。”

“说起来也不算我给你起的,当年你岳父还在书院教书的时候就说过,君子之风,上善若水。君川若取字,静流就很好。”杜夫子语带怀念,“你就叫静流如何?”

沈君川自然是满意的,这可是他岳父起的,云娘应该也会喜欢。

“你喜欢就好,我也觉得静流二字再好不过了。”

杜夫子翻开原本和抄录本开始校对,他一眼就看出了沈君川抄书从来不抄批注。这些书固然难买,但是上面的批注更难得。杜夫子发现这上头不仅有林青山的批注,还有其他人的批注,每个见解都很独特,若是全部看完实在受益匪浅。当年林青山既然将这些批注都看完的话,那他考个举人绝对不成问题。可惜他为了徐家母子举人把自己身体熬坏了。想到这里,杜夫子觉得沈君川夫妇二人还愿意抄书给徐博闻看就算仁至义尽了,至于这些批注不是徐博闻该白得的。

这一校对就是两个多时辰。沈君川留在书房时不时与杜夫子探讨几句,林织云就待不住了,被杜家两个小姑娘拖出去教她们发带的用法。

杜夫子这两个女儿一个十五一个十三,分别叫杜念诗杜念画,两个小姑娘都处在爱美的年纪,对林织云喜欢极了,还专门给她送了回礼。这回礼也很实在,都是没用过的纸笔墨水,沈君川如今正需要呢。

等要离开杜家的时候,两个小姑娘黏着她那叫一个难舍难分。林织云觉得杜家两个姑娘挺有意思的,可以教个朋友。正好她又买了新的碎布头,下回再给她们姐妹俩做些新鲜的绢花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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