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季节,落霞谷总是飘着淡淡的雾气,这些掺杂着瘴气的雾有着轻微的毒性,长期吸入能置人死地。
只有夏季的烈阳才能驱散它们,然而蛮荒夏季多雨,道路长期泥泞如沼。真正适合车马赶路的日子就只有初夏的一到两个月,所以对商队来说,时间不能耽误。
第二天一早,崇文商行一行百多人、数十辆马车离开望霞村,浩浩荡荡地朝着落霞谷出发了。
崇文商行对自己的卫队十分自信,根本没有把钢刺疣猪放在眼里。
当然,他们也是没有办法,这么多车马想走小道是没有可能的,而要走大路,就必须经过泥洼湖。除非打道回府,不然就必须想办法解决这个拦路虎。
商队的头领庞富能被委以重任,自然也是个谨慎的人。当他询问自己卫队的首领严松对钢刺疣猪的看法时,却被严松取笑一顿。
“庞管事,你莫不是以为,我等兄弟们和那些山野汉子是一个水平?钢刺疣猪可全身都是宝,莫说它是不是真的在那,要是真出现,我弟兄几个瓜分战利品的时候,庞管事可不要眼红!”言外之意根本没把那疣猪放在眼里。
“听说它那对巨獠,每个价值十金以上,成色好的可能要二十金,更不要说还有妖核!我正祈祷那家伙可千万别跑了。”严松身后的红发青年调笑道。
其余三人闻言也放声大笑起来。
庞富被怼的心里不痛快,心里暗道:等会真碰到了,看你还能不能笑得出来!见惯场合的他面不改色,微笑道:“那就全靠严兄弟了!”
庞富的不高兴严松看在眼里,不过他并没有放在心上。严松一行虽然归庞富调度,但其实他们并不是崇文商行的人,只是在这次蛮荒之行期间受崇文商行的雇佣而已,不必太过在乎庞富的脸色。
况且他们的确是有狂妄的资本的。以严松为首的修士小队五人,其中头领严松有二级初阶实力,其弟红发青年严平一级高阶,其余三人一级中阶,这样实力的小队即便闯荡激流河以南的蛮荒深处也是可以的。
他们五人常年一起作战,彼此配合默契。钢刺疣猪虽然皮糙肉厚力大无穷,但灵活性很差,在有配合的修士团队面前占不到什么便宜。
从等阶上来说,严松一人就有信心力刚此兽不落下风,再加上身后的团队,优势更加明显。
而且,护卫队并不是仅他们小队五人,还有五十个左右训练有素的精壮汉子,虽是普通人,但也都是好手,战力不容忽视。
怎么算都是万无一失,所以他们才敢放此豪言。
其实只到落霞谷尽头的晏河村,是不用派出这种卫队阵仗的。可今年不知为何,崇文商行财大气粗,为保无虞,不在乎多些支出。
整个队伍,严松五人骑马走在最前,庞富带了几个护卫紧随其后,中间是马车队伍,车队尾部是剩余的护卫队。再往后,就是一些付钱临时加入商队寻求庇护的人们。
褚烈也在末尾的队伍里。
因为他不是行商,所以加入队伍只被收取了十个银币。如果是同行的商人,那么除按人头收取的银币外,还会被要求扣取所带货物价值折算的三成。
此时行商们都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不但担了风险,利润还被趁机克扣大半,心里不苦才怪。按照以往,抽成的比例远不会这么高,但今时不用往日,有钢刺疣猪这个变故,谁也不敢托大冒险,形势比人强。庞富也是个老狐狸,这种机会不可能错过,收取的费用既让他们有得做,舍不得放弃,又让他们伤筋动骨,苦不堪言。
虽然落霞谷的夕阳景色宜人,诸人却无心欣赏,当然来这里人原本也不可能是为了观光而来的。
当然凡事总有例外,除褚烈之外,还有一伙五人不是行商打扮的,每人骑个马吊在队伍的最后面,优哉游哉的好像真的是来看日落一样。
为首的中年男子体态瘦削,打扮整洁,等身长衫外加束腰挂坠,哪像是闯蛮荒的汉子,分明是个私塾先生的模样。看见褚烈在观察自己,遂点点头,报以微笑。
还有一身锃亮皮甲、身背连鞘长剑的公子哥,干练的青衣老者,肌肉贲起的锁甲壮汉,一袭黑衣、斗笠黑纱遮面的女子。
此女子一身宽松的黑衫,仍难掩凹凸有致的火辣身姿,褚烈正细细打量,不想被女子回视的目光撞个正着。他看了眼她身后背那把用布匹细密裹缠的双手大剑,不敢造次,讪讪一笑收回目光。
昨晚饭后,他已经打听明白了老头的同行者——标志性的皮甲,人手一把大剑——不出所料正是茶肆里被自己和老头诈骗的那五个“客户”。他们一行加上老头六人并未在落霞村久留,第二天一早就匆匆出发,刚好赶在褚烈之前。
“这老头子居然失手被逮住了,真是难得一见,难道碰上了硬茬?”疑惑的同时,褚烈也放下心来,既然成了对方的向导,老头大概暂时不会有性命危险。这些人应该是要到蛮荒,初来乍到又对蛮荒不太熟悉。老头知道这些之后,为了保命,拿出看家本领一顿忽悠,就变成所谓的向导。
“嘛,糟老头子花花肠子多了去,应该没问题的。”
对于老头,褚烈其实并没有多大担心。
从八岁之后,褚烈就和老头生活在一起。老头靠着一张嘴和一副惨样到处坑蒙拐骗,失败了被打得鼻青脸肿,得手了就吃喝嫖赌,没钱了又继续坑蒙拐骗……活的好不潇洒。
别看他一副命不久矣的衰样,亦不曾展现出一丝实力,但褚烈知道,老头其实并不普通。关于修炼上的事,还有蛮荒森林里的种种,但有疑惑,褚烈从来都是找老头问,而老头每次都能给他答案。单凭这份阅历,也是一般人无法企及的。
褚烈瞬间想起自己此次蛮荒之行的目的——艾藤花蜜。这坎坷修行路上最后的曙光,不正是老头告诉自己的吗?
三年前,他自蛮荒森林归来,把发现大片艾藤花的事说给老头听。
老头吧嗒了一口褚烈自制的雪茄,“今天看在这雪茄的面子上,告诉你一个大爷我珍藏多年的小秘密。大片的艾藤花,定会吸引来弩蜂,它们最喜欢这个花的花蜜。知道为什么吗?不知道吧……好奇吗?”
“……算了,大爷说给你听!因为弩蜂跟一般的蜜蜂不一样,它们不但有蜂后,还有蜂王,而这个蜂王,是能修炼的。换言之,弩蜂王,是一种妖兽,或者说是妖虫。艾藤花蜜,对蜂王修炼有莫大好处。所以说,即便艾藤花期只有三天,周期却要三年,一旦让弩蜂找到这样大片的艾藤,他们还是会在那里筑巢的。”
褚烈听的眼前一亮。
老头把褚烈的表情看在眼里,道:“真是个机灵鬼!没错,艾藤花蜜对人类也是有用的。不但比灵石更容易吸收,而且效果要好上十倍不止。指甲盖这么大点,能顶十块低级灵石!对于你这种倒霉体质非常合适。如果将来你实在没法,可以冒险一试。不过我要提醒你的是,弩蜂在蛮荒可谓臭名昭著,蜂王的舍命一刺,三级以下修士绝对扛不住。这也是为什么艾藤花蜜虽好,却鲜有人打它主意。而你,你连普通的弩蜂也扛不住!一旦被它们盯上,你就死定了……别看我,我更不行!”
之后褚烈在图书馆翻看了大量游记类书籍,真还被他发现了有关艾藤花蜜和弩蜂王的资料。
“……一滴市价几百金起,有市而无价。但艾藤花易谢,蜂王难惹,故极难获取。”和老头说的一模一样。
有了这些前因后果,这才慢慢有了现在的计划。
……
“怎么停下了?!”队伍里有人喊道。
“黑天还早着呢!”
时近傍晚,刺眼的阳光也变得柔和起来,映得天边的云彩红彤似火。落霞谷以晚霞著名,这么多年来褚烈虽见惯这种风景,却没有哪次像今天这样停下脚步,静静欣赏。
队伍渐渐停止下来。
“离泥洼湖还不到二十里,为安全着想,今晚就在这里扎营了!”前排过来的传令兵指着路旁的大型山石,喊道:“一会马车会围成半圆,大家去里面择地休息吧。”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赶了一天的路,诸人都有些疲惫,各自席地而坐,拿出备好的干粮啃了起来。相识的人们三三两两围坐在一起,小声谈论着。
“咚咚!”褚烈眯起眼睛,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无奈距离太远,不能分辨出什么。
“咚咚!咚咚!”
“什么动静?”声音由远及近,周围的行商们也开始听见了,纷纷议论起来。
“地面是不是在震啊?!”
褚烈向远处一指,“那里!”
他所指的方向处,一团巨大的黑影笔直地横冲过来,扬起一路烟尘。
“我靠!那是什么!”
“完了!是那该死的疣猪,它冲我们来了!”
咚咚声越来越大,地面的震动也越来越明显。人们望着那团巨大的黑影,慌乱起来。
“弟兄们,架长矛!抵住地面!张得!你去前面找庞管事,请严队长他们速来支援!”卫兵队长大吼道。
护卫们迅速动作起来,显然平日里训练有素。
他们以马车为屏障,将结阵专用的巨大长矛从缝隙斜伸了出去,末端以地面抵住。虽然时间紧迫,矛阵还是大致架了起来,钢刺疣猪也已冲到近前。
“咔啦!”
草草准备的长矛阵被这一撞撅断大半,只剩三两根堪堪抵住来敌。两根大腿粗的白色巨獠将正前方木质的马车轻易撕碎,顺带刺穿了一个躲在车后的护卫的身体。他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就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死去。
“该死!长矛,后撤两步!盾牌,抵住缺口!其他人,从侧面上!”卫队长指挥道。
护卫们两人一组将准备好的大型盾牌立起,长矛兵后撤几步,从盾牌的缝隙中将长矛再次帜起。
马车被撕碎之后,一头比它还高不少的狰狞巨兽整个显露出来。
几根被生生撅断的长矛居然只给它的身前划出几道血痕。这样的伤势非但没有影响到它,反而激起它的凶性!
钢刺疣猪抖抖身上的刺,和普通人腰身一样粗的前蹄跺了几跺,擎起两支半丈开外的巨獠又冲了过来!
“铛!”
巨大撞击声中,盾牌兵七零八落,阵型崩溃,却再次成功阻止了疣猪的冲势。
“后面的,补上!保持阵型!少了冲锋,这货没那么可怕,在严队长赶来之前,给我挡住它!妈的,张得人呢!还没回来吗?!”卫队长抽出长刀,吼道:“一组,跟我来!削它奶奶个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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