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被自己从午觉中吵醒的,但眼前这一个红衣男人脾气倒是挺好。
林三酒打量了对方几眼,暗暗想道。
几分钟以前,她眼睁睁看着一楼房间窗户被推开了,从里头伸出了一只光脚。她还以为又要看见一个形貌奇异的人了,却没想到等那人钻出来后一看,他身上最怪的地方,只不过是没穿鞋。
这男人大概在三十到四十之间,瘦巴巴的,微微弓着后背,皮肤、眼珠和手指尖都干燥得泛黄,好像被多年来吸的烟熏干了水分。
“一起去吧,”红T恤衫垂着眼皮,一边说一边拍裤袋,也不知道在找什么。“你新来的吧?正好顺便给你带带路。”
林三酒扬起了眉毛。这儿的热心人,还挺多的?
“噢,忘了,还没收起来呢。”红T恤衫自言自语地转过身,走到汽车旅馆广告牌前,往柱子上搭了一只手。
连一丝能让人察觉的间隙也没有,整个汽车旅馆就蓦然消失了,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林三酒愣愣地盯着空地,在一时急剧涌起的惊惑中,敏锐直觉那一个小小的声音,仍然在细微而清楚地提醒她,别问,别问。
……收起一栋可能是特殊物品的房子,这本身不值得奇怪。问题在于,特殊物品的效果,也像她的进化能力一样,要么沉睡了、要么愚钝了;就连【织衣慈母】留在她腰上的线,尽管隐隐约约感觉好像还在,却也早就看不见了。
如果其他人都能够像他一样动用物品……自己的处境,可就比此前以为的糟糕多了。
红T恤衫显然没察觉她的惊惑;他收好了旅馆,站在路上,很尽兴地打了一个大呵欠,嘴巴好像挺舍不得地徐徐合拢,眼角都挤出了泪珠。
“走了,”他抹了一把眼睛,拖着脚,转身上了路。
林三酒没有动地方。
“为什么往这一个方向走,就是参加座谈会的?”
红T恤衫回过头,仍然是一副被生活当烟抽了的样子。
“啊?应该是吧?这儿不就是座谈会的方向吗……”他挠了挠脸,承认了:“我也不知道。”
焦躁像滚烫热针似的,扎了林三酒的心脏一下。
她手上线索太少,说不定那个肥壮男人早在来时路上的某处就拐向了,也有可能确实去了座谈会。
对于此刻什么都不了解的林三酒来说,接下来往哪儿走都没了分别;她跟上去的决定究竟对不对,也只能看运气,事后才知道了。
毕竟,跟上一个本地人,至少有打探讯息的机会。
“我以前没参加过座谈会,”她走在红T恤衫身后几步的位置,望着他的背影问道,“你呢?”
红T恤衫好像并不在乎自己的后背都露给一个陌生人了。“不奇怪,你一看就是没有经验,跟个新生儿一样。我过去四十多年以来,也就参加过几次吧,何况是你呢。”
四十多年?林三酒打量了他几眼。
和5.85一样,她也看不出他身上有什么了不起的实力,大概也就是十二界街头随处可见的水平。或许他们也和自己一样,进化能力都钝了?
林三酒真希望自己能更着急一点。
刚才搜寻肥大男人的十来分钟里,她就发现了:这种“能力沉睡”的感觉,实在太自然了,自然得甚至让她不着急。她的战力被压制过好几次,却从没有像此刻一样,仿佛是身体泡在热浴缸里、不由自主松弛了下去——若是不刻意去想,她都快忘了自己原本还有战力。
“座谈会不多?”她斟酌着问道。
“近几年渐渐多了一点,以前哪有机会开座谈会呀。”红T恤衫一双光脚吧嗒吧嗒打在地上,脚底板却也不脏。“你别看我不修边幅,其实我是一个比较上进,比较专注于提升自我的人……也有的人吧,很自大,坚信自己就是最好的,不肯听别人的经验……”
他好像很容易说着说着就往四面八方展开,这倒正中了林三酒下怀。听了一会儿,她倒是明白了大概:他要去参加的,似乎是供人互相交流学习的一个活动——还真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座谈会。
林三酒一遍遍在视野里搜寻着那个肥大男人,心里琢磨起了座谈会。座谈会的人多,打听人偶师的下落应该更方便;更何况,他们交流学习的讯息里,一定就有能够揭示自己所在之处的线索——即使路上没有人偶师的影子,恐怕也得去看看。
随着红T恤衫走了一阵,线索或许暂时没有,她却有了另一个不知道重不重要的发现:这儿的人,好像都很平和。
不管认不认识,路上看见人了,红T恤衫就会跟对方点一点头——第一次时,林三酒还差点以为他是在跟同伙碰头、终于要对自己下手了。
5.85显然不是一个特例;其他人见了她,态度也十分友好,时不时招呼她“你新来的呀?”,“不习惯就多问问”,“有要帮忙的就说一声”……有的热心,有的礼貌,有的害羞而友善,简直像是跌进了一个桃花源。
但他们怎么知道自己是新来的?
林三酒将这个问题在肚子里滚了几遍,最终还是没有问出口。
他们似乎没有敌意,她却仍旧不敢多说话。敏锐直觉并非指导手册;在含糊拿不准的时候,她宁可谨慎一点,把嘴闭成蚌壳。
正如红T恤衫所说,往这个方向去的人,几乎都是去参加座谈会的;二人走着走着,前方人影也渐渐密集起来了。随着人多了,建筑物、路灯和马路也开始越来越像样了,不知不觉之间,林三酒四下一看,发现自己已经踱步走在一个小城镇里了。
这座小城镇,就像是来自于一颗喧嚣的大脑:古怪、热闹,生气勃勃。
淘金时代的木制西部酒馆,紧挨着一家水泥灰色的旅行中介办公室;妆容脱色、服装破旧的小丑,站在街头上卖一串垂头丧气的气球;几个小孩子坐在一栋阴森森的废弃民居前,数他们手里抓到的虫;豁然扯开了一大块地面的游泳池,附近连个缓冲也没有,路旁停下卡车的司机若是往外一伸脚,就能跌进水里去。
“噢,你说的这个人,我有印象。”
当林三酒打听到了第四个人时,对方终于给出了一个让她心脏砰砰撞起来的答案。
“大概是十多分钟以前从这儿走过去的,诶哟,我活了这么些年,就没见过那么丑的。”那个大妈一边在围裙上擦着手,一边思索着说:“跟你一样,也是新来的,对吧?你交朋友怎么也不挑个好看一点的,这平时见面多闹心。不过我不知道他往哪儿去了,我当时正找鸡蛋呢,抬头划了一眼,正好看见他站在街口那儿,摆弄手里一个东西,好像是用来囚禁人的。”
“囚禁人?你怎么知道?”林三酒倾过身体,几乎恨不得扑进她的回忆里去,亲眼看看。“什么样的东西?里面有人吗?里面的人什么样?”
大妈怔了怔,好像怕她突然咬自己一口似的。“离得挺远,我就划了一眼……反正空气里漂浮着一大团东西,里头隐隐约约地看不清,但好像是坐着一个黑色人影吧?等我找到鸡蛋再一看,那人就不见了。”
太、太顺利了吧?
“这可好了,”
当林三酒激动得手脚都发热了的时候,一直耐心等在一旁的红T恤衫好像也陪她松了一口气,说道:“离得这么近,以你的本事,岂不是一找就找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