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屋顶的夜风卷了月色,又很快融进城市夜晚的灯光里。

程雪歌喝了酒,胃里滚烫,皮肤表层却是凉的,风一吹,打了个寒战。

……她渴望一点温暖。

“男朋友……”

她靠近了他,把头靠向他的肩膀。

“就是这样。

他就像个火炉,身上散发着恒星般稳定的热力。

……预判了程雪歌的动作趋势,钟尘明白她要做什么,肩膀的肌肉微弱的动了动,但还没有躲开。

“冷的时候,可以用来取暖。”

她头发松软,被风吹的凌乱,隔着衬衫的衣料,仍然有种毛绒绒的感觉。

钟尘沉默片刻,伸出食指,缓缓推开程雪歌的头。

……因为碰到了她的头发,他用桌上的湿巾用力擦了擦。

程雪歌盯着他的动作,睁大眼睛……然后眼睁睁看着,钟尘面无表情地放下湿巾,脱掉自己的外套,披到她肩膀上。

“我不喜欢别人碰我。”钟尘正色地看着程雪歌。

“所以住一个房间是不可能的。酒店差价我来补。”

洛杉矶的午夜,顶楼酒吧到了人最多最热闹的时刻,乐队吹起萨克斯风,蓝色的爵士乐有些性感地盘旋在凉薄的夜风里。

“牵手也不可以。”

钟尘看着面色渐渐僵硬的程雪歌,决定做一些让步。

“但是,你的需求可以随时说出来,有些事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

程雪歌只是瞬也不瞬地看着他。

“比如你觉得冷,我可以给你外套。……或者买电暖器。”

程雪歌低头瞥一眼肩头,他的外套余温仍在,并且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你要是不喜欢我的衣服,买新的也可以。”

钟尘不想让程雪歌难堪,又追加了一个条款,“总之,我们可以协商,用双方都满意的方式解决。”

长岛冰茶的热度随着蓝调爵士乐发酵,程雪歌伸了个懒腰,觉得从未有过的慵懒。

……既然明天没有方向,索性就不去想了。

过一天是一天吧。

程雪歌站起身,眉眼一垂,看准他的嘴唇。

“这么多年来,我太听话了……我不想再这样无趣。”

程雪歌一手撑着桌角,浓密的睫毛遮住眼眸,轻轻吻了上去。

钟尘浑身一震,只觉软绵绵的触感扑面而来……

像加热过的软糖,温热之余还有一丝甜腻。

钟尘还未来得及推开她,程雪歌已经收回动作,站直了身体,脚步虚浮,连带着眼眸中的笑意也是摇摇晃晃……明亮的背面是黯淡。

“哈哈哈,你不让我碰你,我偏不!”

只有在酒精笼罩下的异国他乡,她才笑得这样放纵。

“明天的行程是电影之旅……先去穆赫兰道,再去格里菲斯天文台,就是拍《爱乐之城》的地方。”

钟尘整个人僵硬片刻,拿出湿巾,用力擦了擦嘴唇。

程雪歌拍了拍钟尘的肩膀,将他面前的鸡尾酒一饮而尽。

醉了的感觉真好。原来一身酒气也可以是铠甲遮住软肋。

“明天见。”

程雪歌摇摇晃晃地走出顶楼,爵士乐仿佛总是带着戏谑的曲调缭绕在身侧。

乐队前面有一个碧蓝的游泳池,池底灯光将水面波纹映得粼粼流转。

程雪歌盯着眼前的路,穿了高跟鞋却走不了直线,却初入人间的美人鱼,掌握不好节奏和远近。

扑通一声,程雪歌一脚踏空。

水花四溅,她还没搞清楚状况,就被澄明的浅蓝色包围……这水好冷。

她不会游泳。

原本四肢百骸就已经瘫软松散,此刻更是无力抵抗。

……都说温水煮青蛙,苑青颖却如同这冷水。

程雪歌坠入池底,闭上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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