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两位女子见那捕快,如此不通人情,便甩袖离去。
其他客人也纷纷无奈回房。
离殇缓步走到清漓身边,道:“我已向官差禀明身份,我们现在便启程吧。”
“启程?我们不管此事吗?”清漓疑惑问道。
离殇道:“我们还有要事在身,不能久留。”
清漓的头抬了抬,心道,希望案子尽快查清,那两位可怜女子可以见上她们母亲最后一面!
这时那个领头的官差,去核查了案发现场,其他官差逐个房间盘问客栈中人昨夜行踪。
领头官差竹箫发现死者脸上并无什么痛苦之色,身上也无伤口,他眉头紧皱,摸不清死因。
其他去盘查的官差也道:“并无异状,所有人都有不在场证据。”
官差沉思一瞬,又检查了遍死者头部、颈部,但是全无异状募的。
由于竹箫摆动死者头部,那死者乌黑的口里,竟溢出血滴。
那官差竹萧,急忙抬起自己的大手,隔着白色的布打开了死者的口,那死者口里冲斥着满满红色血液。
官差竹萧那紧皱的眉头松了松。
竹萧走查看了次死者衣服,发现一根长发!
一个猜测在竹萧的脑内形成,他吩咐他与另外两个官差耳语了一番,那两个官差便离去了!
竹萧的官服摆动,他疾步走向起初说母亲生病,要先行离去的两个女房客的客房。
他凑近房门,抬起他那细长的手,敲了敲,道:“两位小姐,方便出来一下吗?”
其中那个年龄稍长的女房客打开了房门,道:“官差大哥有何事?不是已询问过我们了吗?我们一晚上都在休息,再说,我们两个弱女子出身在外哪里敢乱跑呢?”
另外一个年龄较小却难掩美貌的女子也道:“官差大哥我和姐姐真的一晚上都在客房,我们什么也不知道啊!”
说完那女子又低声啜泣道:“我们怎么这么倒霉,怎会遇上这种祸事!”
那官差竹萧道:“两位姑娘真的什么都不知吗?现以确定是女子做案,此客栈女子,算上你们一共三位。单凭两位小姐的片面之词,恕在下无法排除两位的嫌疑!”
竹萧虽然用词客气,但是语气却很凌厉,那个年龄稍小的女子,微抖一下,偷偷抬起头,瞧了一眼竹萧。
欲言又止,竹萧自是发现了,他眉角上挑,又道:“若两位没有其他令人信服的证据那便只能请两位姑娘随在下去衙门一趟了。”
那年龄稍长的女子攥了攥拳,道:“我们与此案无关,你不能抓我们!”
那官差竹萧冷冷一笑,道:“为了早日查清此案,还请两位姑娘和在下走一遭。”
说完,他身后的两位官差便要来压人。
那个年龄稍长的女子气愤无比,吼道:“我们自己走,我们与此案绝无干系,既然你们非要抓我们,那我们便去一趟,希望你们,不要因自己能力不足抓不到真凶,便看我们姐妹俩无势给我们随意定罪!”
说完那个两个女子便随竹萧他们一道去了衙门。
那个年龄较小的女子一直死死抓着那个年龄较大的女子的胳膊,随着县令的惊堂木一拍,那个年龄较小的女子一阵发颤。
年龄较大女子拍了拍那个年龄较小的女子的背的那个安慰道:“没事,我们本就与此案无关,等排除了我们的嫌疑我们便可以出去了!”
那个年龄稍大些的女子对县令道:“不知大人您要问什么。”
竹萧与那县令禀报过后,县令看着那个年龄较小的女子道:“你是否于此案有关,或者知道一些什么。”
那年龄较小的女子终是支撑不住,慌乱道:“我真的不能说,不能说,此案与我们无关,大人您放了我们吧!”
那县令道:“姑娘不妨直说,等排除两位嫌疑,我们定会放了两位!”
那年龄稍大的女子也柔声道:“梓儿,你若知道什么,告诉他们便是。”
在那个年龄稍大女子的安慰下,梓儿情绪安定了些,她道:“那人说,若她的事情败露了她不会放过我的!”
县令盯着梓儿道:“若姑娘知道什么尽管说来,我们定会护你周全!”
梓儿颤抖的道:“我昨天晚上本想去小解,谁知刚下床便听到外面有细微敲门声,因我睡意还没醒全,便以为,是在敲我们的门,我缓步走了过去,因为是晚上,我便不敢开门,只走到门那里想询问一声何事。”
梓儿闭了闭眼,回忆片刻,又道:“我还没开口,便听到隔壁那个地痞说道,小娘子深夜来此所谓何事,莫不是想哥哥我了?”
“这时一个矫柔的女声幽幽传来,是啊,今日得见哥哥风姿,便夜不能寐,那女子虽说的极其暧昧,我却感觉到了她语气中的阴冷之意。”
梓儿脸上浮现惊恐的表情又倒:“我小解完后,回到床上,却没有丝毫睡意,翻了个身,我仅仅发出了细微的响动,谁知门外传来一个压低了的女声,她道,若今日之事走漏风声,那此人的下场便是你的下场。”
梓儿的姐姐抱住梓儿说:“没事了,没事了,都过去了。”
那这时两个衙役押进来个身穿纱裙头发简单挽起的清秀女子。
那个女子阴冷的看着梓儿,梓儿吓的那泪如断了线的珍珠般滚滚而下。
县令对梓儿道:“是不是此人。”
梓儿惊恐的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那县令见此已然明了,便对梓与她的姐姐道:“两位姑娘可以离开了。多谢两位小姐帮忙解了此案。”
竹萧也道:“竹某先前多有冒犯,请两位小姐海涵。”
那个年龄稍长的女子,冰冷的睨了一眼竹萧,便带着梓儿离去了。
县令此时对那被押进来的女子道:“你可有什么要辩解的。”
那女子动了动胳膊,一脸憎恶的说道:“他该死,这是他罪有应得。”
那县令厉声喝斥道:“不管此人做了何事,都自有律法惩处,你无权利结束他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