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天命 第三十一章 一场春雨一场寒

刚刚下过一场春雨,院中的几棵芭蕉树叶上雨水滚动,缓缓滴落,奏响出滴答滴答声,极为清脆悦耳。

几棵桃树上的桃花在和风细雨中静静开放,仍然有几朵如羞答答的美人一般,不肯绽放娇艳的身姿。

这些天的天气格外压抑,一片灰蒙蒙,如同林小木低落的心情,都好几天过去了,墨泪丝毫没有苏醒的迹象。

至于那郭跃,知道她的身份后,恨不得把他当菩萨一般供着。

说起来他也倒霉,平时都待在宫中侍候陛下,好不容易趁着出宫的机会,想好好在江下城休闲一番。

可谁曾想这天大地大的十之八九的人他都敢杀,偏偏遇见了林大将军的妹妹……还好,没有造成无法挽救的后果。

回宫的期限也到了,郭跃不得不离开,郭跃临走前,原本妥当的安排好了一切,真没想到那位泼辣的姑娘似乎并不领他的好意。

他也只能叹息一声,果然是一个爹娘肚子里蹦出来的娃娃,和他哥的性格一模一样。

不领他的好意也没办法,他也只能仓皇的回宫,毕竟并没有真正的伤害到了她,若是林大将军问起来,陪几个笑脸也就混过去了。

拒绝别人好意的林小木,第一天就开始后悔了,她从小就在精舍仙门修炼,哪里会照顾人啊?甚至连个饭菜都不会做,搞得她极其苦恼。

小心翼翼的给墨泪喂个水,水没有喂进去多少,到把墨泪衣服弄得浑身是水,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小心翼翼的给墨泪换衣服。

她真是极不情愿,若不是墨泪救了自己,她真恨不得拿起手中的剑活劈了这个昏死过去的死道人,口中一边捏捏骂道一边给墨泪脱衣,

脱掉衣服后,林小木简直吓坏了。

在她眼中,墨泪身上除了那一道包扎起来的极为恐怖的伤口,其余地方也都是密密麻麻的伤痕,有的已经隐隐遣退,有的还清晰可见,大部分都是一些划痕,

林小木很难想象这个如此开朗的少年,到底经历过什么?

墨泪身上大部分的伤痕都是在昏暗之崖造成的。

看着墨泪赤裸裸的身体,尽管伤痕密度,但不能否认比寻常人精壮许多,正想给墨泪换件衣服时,他忽然睁开眼,扭头看着手中拿着一件衣服的林小木。

微微一笑,略微坐起,感觉背后一阵剧痛,困惑的见到自己赤裸的身体,扭头看着林小木手上的衣物,忽然急忙掀起被子,盖住身体,大声道:“你想干什么?”

林小木忽然缓过神来,同样一惊,脸色绯红,手足无措的转过身去,将衣物扔上床,慌张道:“你不要误会啊!我可什么都没做,就是……”

林小木有话说不出口,真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之事,极为羞怯,恨不得此刻自己能揉碎在空气里。

墨泪拿被子严严实实的裹住身体,像是被林小木占了很大的便宜,缩在床头,大吼道:“还不快出去。”

林小木这才意识到,急忙逃出了房间。

墨泪刚才由于惊慌,才没有意识到背后的那股剧痛,现在冷静下来,痛的面目不由自主的狰狞,勉强穿上衣服,静静的躺在床上,回小昏迷前所发生的一切。

他此时还未想通,为什么会不顾一切的替林小木挡下那一剑,他静静地想了很久,始终没有小明白。

最后估摸着答案,归根于大约是当时脑子抽风了。

忽然想起师父交给他的小铁珠子,急忙坐起寻找,还好就在床头,为什么当时不用这东西的?是没有机会用吗?还是压根忘了?

他越想越烦,心中越来越烦躁压抑,静静的躺在床上,哀声叹气。

林小木跑出房门,可真就不敢再进去了,还好这些天有苟剑,这位流浪天下多年的少年,仿佛什么都会,炒菜做饭丝毫不比任何人差。若不是有他在,恐怕早就去请人了。

还好当时林小木没有气昏头,郭跃给的银两她都收下了。只要不再遇到骗子,足够在这座城里生活好几个月的呢。

更何况郭跃把这么大的一座宅子毫无顾忌的让他们居住,若是实在没有钱,把这宅子卖了,想必郭跃也不会有太大的意见。

此后的几天,墨泪的山几乎好了一大半,也不打算继续赖在这里,毕竟来到这座陌生的城池,是为了看望大姐,可不是来散心的。

像这种乍一看觉得繁荣昌盛,细细体会随时能遇到骗子,骗子把你卖给杀人疯子的地方,简直太可怕了。

原以为吃了两年苦后,来到大姐生活的城市,也应该会受到好好的款待,结果呢?大姐还没见到,就差点送了命,瞬间对这座城池失去了所有的好感。

可怎想苟剑一个劲的拖着他,原本就是萍水相逢,还真的遇见一位一杯水喝下去就是好兄弟的耿直少年,偏要拖着墨泪,若是不痊愈,绝不放他走。

墨泪无奈之下只好多呆几天。

……

……

江下东城区,最大的富家公子唐风留,简直是人如其名,据说娶了一位家财万贯的墨姓小姐,贤惠能干,深受公婆喜爱。

可他天天将对方晾于闺房,整日流连于风月场所,寻欢作乐,彻夜不归,当真是配得上风流二字。

更有传闻唐风留最近喜欢上了一位东江花魁,长得确实风姿卓越,风流万千,更有一手狐媚手段,把这位富家公子迷的神魂颠倒。

唐公子也真是豪爽。一掷千金,不但替花魁赎身,还风光的将她娶回家门。

气的他那年迈的母亲当场暴毙,身体每况愈下的父亲已死相逼都不能挽回逆子的一颗痴心,被这事一闹,他的父亲也很快撒手人寰,他更加无法无天。

即使这样那位墨姓小姐依旧遵守本分,以礼相待,可偏偏受到极有心机的花魁妒忌,让唐风留接二连三的从她手上抢夺了许多陪嫁钱财。

唐风留依旧保持着他那风流的性格,接二连三地招奴纳婢,好端端的一个宅院被他快搞成了风月后宫。

据说,墨姓小姐终于忍受不住这两年来的怒气,悲愤交加的去找唐风留理论。

结果呢?唐风流左搂右抱两位数为万千的姑娘,还将她狠狠地羞辱了一番,甚至当场将她一耳光扇倒在地,还被许多婢妾冷嘲热讽。

她当场怒火烧心,提刀杀人未果,又被狠狠地揍了的一番。

回想起追求自己时的甜言蜜语,以及娶回家中的百般羞辱,她多次提出和离,可唐风留并不答应。

据说在某个夜晚墨姓小姐已经离家出走,现在还没找到人呢。

这件事早就被传了出去,现在在这江下东城区传得沸沸扬扬。

可唐风流并不在意这些,依旧整日饮酒作乐,恨不得把全程的花魁名流收入家中,日夜为乐。

据说有人亲眼看见墨姓小姐愤慨的投江,还有人说是出城回娘家去了,更有人传言是被唐风流轻手杀了,总之一时之间谣言四起。

……

顺天王朝南方之地,贫瘠荒芜,大多数都是群山环绕,山峦叠嶂。也就在这样一个艰苦之地,有一座鲁峰。

鲁峰之所以闻名天下,不只因为它极度陡峭,高耸入云,而是在这座山峰之上,存在着一个千年大派——三清道门。

据说三清道门的开派祖师,修为高绝,道法通灵,运用玄黄之术,在这绿绿葱葱鲁峰上建起的这座千年大派,通往门派的唯一道路,便是由一座传送大阵构成,也应如此,这座门派到迄今为止,被誉为最安全的宗门。

作为天下三大宗派之一,三清道门同样久负盛名,只是对于这个门派的传言有好有坏,整日里打着天道正宗的名号行走天下的三清道门,私底下到底有没有用过一些污秽的手段,竟无人知晓,但传言不断。

也因如此,有无数的人不远千里前来寻找这个自称天道的名门的帮助。

现任掌门清心道人据说一向有求必应。

清心道人执掌门派五十年来,原本即将衰微的千年门派,也不知道他用了些什么方法,在他的手上迅速重现生机。

时值黑夜,漆黑的夜幕挂在天上,狂风拍击大地,发出呼呼声,不时能听见远处苍狼的呼叫声,和一些清凉的虫鸣声,将这寂静的夜晚更增加几分恐怖。

一位风尘仆仆的女子,静静的跪在鲁峰之下,苍白的脸上卷带着丝丝灰尘,面如死灰一般宁静,一双闪亮的眼眸没有一丝温度。

她便就是传闻中墨姓小姐墨欢,独步爬山涉水,不远千里走到这里。

静静的跪在地上,身着单薄,巨大的寒风携带着尘土不停的吹袭,远处苍狼的嚎叫声越来越浓烈,虫儿的悲鸣声越来越凄凉。

可她依旧静静的跪着,仿佛外界的一切都与她无关。

忽然,前方一道白光闪现,走出来一位打着哈欠的男子,一脸睡意,看见跪在地上的姑娘,缓缓地蹲下身去,细细的盯着她,好奇的打量一番,无奈道:“你跪在这里干嘛?风大而且又狼,还是早点回去吧。”

墨欢依然跪着,目光凝滞,静静道:“帮我杀个人。”

正在打哈欠的男子,忽然一愣。

这位长得极其漂亮的姑娘说话真是无比的冷漠,没有丝毫的温度,仿佛杀人对他来说只是口中平平淡淡的两个字而已。

男子呵呵一笑,再次打了个哈欠,极其慵懒旋缩在道袍里,说道:“姑娘,你来错地方了吧?我们这是三清道门,怎么会无缘无故帮你杀人呢?”

墨欢依旧没有任何表情,声音平静而坚定,“你们不是说只要付得起代价,什么都能做吗?所以我来了,难道你们偌大的一个三清道门连一个人都不敢杀嘛。”

男子慵懒姿态迅速褪去,身体从道袍里伸了出来,严肃道:“你真的要这样做吗?”

“真的。”墨欢没有丝毫的犹豫,淡淡的语气中隐约的吐露出一股凛然的恨意。

男子叹息摇头,问道:“你能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我自己。”墨欢没做任何的思考,静静的吐出两字,没有流露出一丝情绪。

墨欢的回答以及语气,真是冷漠到了极点,差点将这位还未睡醒的男子吓得清醒过来。

穿着道袍的男子再次摇头叹息,阴沉道:“你确定好了吗?一旦你做出了这个决定,你就不再是你,你的命也不再是你的了,你将沦为一个傀儡,没有情感的傀儡,只能为道门办事,誓死方休,你还愿意吗?”

墨欢毫不犹豫的点头,平静道:“愿意,只要能杀了那个人,要我做什么都愿意。”

男子第三次摇头叹息,无奈道:“我叫胡风,请跟我来,一旦你迈入三清道门,咱们的契约就开始生效。”

墨欢静静的跟着胡风,缓缓地走进一块巨大的石碑里,进去的瞬间,石碑冒出一道白光划破黑夜。

了无人烟的荒野重归野兽的天堂,苍狼声不断,风声四起,呼呼作响,尘埃滚滚,席卷大地,一切都悄无声息的发生在漆黑的夜幕中。

胡风将那位女子带回道门后,万般不情愿的抱着手中的剑,准备下山履行诺言。

刚要走出道门,却不想被师伯拦住,他的那位师伯清静道人长得又矮又胖,其貌不扬,却在道门之中的地位甚至比掌门还要高出一倍,他可不敢忤逆。

胡风随意的行礼,说明去意。

清静道人笑幽幽道:“沫儿收到一个任务,她恐怕完成不了,你去帮帮忙。”

胡风极为高兴,能和自己心爱小师妹夏沫白一起去执行任务,他真是求之不得,连忙答应。

清静道人继续道:“任务地点,江夏城东区唐府,保护唐风流,不能有失。”

胡风瞬间蒙了,这和他原本要去执行任务截然相反,急忙向师伯说明情况,那位辈分高的吓人的道人也犯了难。

思考片刻后,又胖又矮的老道人小声道:“先执行我给你的任务,任务完成,然后再去杀了那个人,岂不是一举两得?”

胡风勉强一笑。这也忒不人道了,可看着师伯意洋洋的模样,他可不敢说出这番心里话。

一向慵懒的胡风,屁颠屁颠的跑下山去,骑马狂奔,去追那位心爱的小师妹夏沫白。

追上之后,却发现还有一位男子在身边,极度嫌弃,气哼哼道:“你来干什么?我和小师妹执行任务,你别跟着去添乱,快回去!”

那位男子便是的他最好的兄弟钱有乾,从小爱钱却总是身无分文,真是名不副实到了极致。

一身洗的发白的青衣,一双陈旧的布鞋,若不是他身上散发着一股儒雅气质,还真以为是街道上的某个乞丐。

听到胡风的话,钱有乾也哼哼骂道:“我怕你这个死懒鬼完成不了任务,还保护不好小师妹,那可怎么办?我也特意来帮你的。”

“你才完成不了呢,有你在只会添乱。”

“懒得和你计较。我们要去的那人家中老有钱了,不过任务似乎不简单,据说他的小舅子可能要杀他。而他的小舅子,似乎被精舍仙宗某位老神仙收为徒弟。这趟任务恐怕要得罪精舍仙门啊!”

“你若是怕了就快回去吧,这里有我呢。”

“……”

两人互不相让,彼此骂着,最后被夏沫白一句闭嘴,终止了两人争吵。

三匹快马,极速奔驰,在这偌大的黄沙地上,留下一条长而又细的灰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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